在网上看到一个网友的文章观点,竟然旗帜鲜明的表明,农民的养老保险缴费,领取养老金可以不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范调节。真的为这样的目无法纪的错误认识感到可悲。
在文章中他用农民的贡献举例,还引用了国家最近《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家明确提出了要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并且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作为依据,所以农民可以避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领取养老金的合法性。
可惜他对于国家社保法的理解和认识完全是错误的,国家的社保法是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的缴费,管理,投资,运营,发放的法律。社保法关于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15年以上才是领养老金的唯一合法依据规定,肯定会坚定不移的执行。你就是有几十上百理由不符合社保法都没有用。
在网上查了一下,国家并没有《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而各个省份下达的《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根本没有任何人可以以缴费以外的其他理由发放养老金的规定。而是制定了农民可以多缴费提高以后退休养老金的新缴费档次标准的规定。更是强调要“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最高档次已经提高到了9000多元,并且更要根据缴费年限和档次给予补贴,让农民多缴费,今后达到60岁可以多得养老金。
国家要建立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建立城乡居民养老金调整的长效机制是肯定的,今年增加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20元,就是这一政策的体现。今年国家一号文件也进一步明确,要健全农村养老金“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而调整增加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一号文件,都是按照社保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的,正是按照国家社保法规定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体现。农民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15年,肯定可以得到社保法规定的养老保险待遇,但不会是一些人要求的800~1000元养老金。调整增加基础养老金20元,只能证明参保城乡居民完全可以依据社保法规定缴费领取相应的养老待遇,而根本不是一些人错误认为的国家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是饶开了社保法,另外制定了一项调整增加农民养老金的新政策。
综上所述,社保法缴费15年以上才能够领取养老金的规定还是领取养老金的唯一合法依据,是不可能绕开,违反社保法规定发放的。不缴社保,不管什么人都不可能违法发放养老金。64年以后出生的城乡居民,想多得养老金的唯一正确的方法,还是多缴费,特别是要抓紧一些省份推出的提档补缴养老保险的机会,争取多缴费多得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