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自己是产业先发,到现在却成了配角。
相信松下(Panasonic Energy)与LG新能源(LG Energy Solution)回看动力电池产业这汹涌的十年,必然是满脸懊悔。在失守全球新能源第一大市场之后,这两个难兄难弟想死死抓住正处在萌芽期的美国市场,在美国IRA法案的关税围墙中酝酿着下一波机会。
但令他们没想到的是,IRA法案挡住了中国动力电池产品的涌入,却没挡住中国磷酸铁锂技术的扩散。
2023年2月,宁德时代与福特达成协议,将以“技术授权”(Licence Royalty Service)的形式达成合作,以一种市场从未预料的姿势杀入了美国市场。其中,宁德时代提供全套的磷酸铁锂技术专利许可,还提供工厂建设和运营的相关服务。
看到这个消息,日韩企业估计差点拍断大腿。作为锂离子电池产业化的先驱,即便现在电池业务逐年下滑,但要从其专利阵容来看,还仍有一战之力。
眼看自己唯一的增量市场又要被中国厂商攻陷,原本各自为战的日韩厂商,这一次选择联手了。
一、中、日、韩的专利授权战2024年5月30日,LG新能源和松下突然宣布将组建一个庞大的动力电池专利池,汇集两家旗下1500多个专利族,含5000多项专利组合,授权给全球所有电池制造商使用。
代理该专利业务的郁金香创新公司(tulip innovation)表示,这是迄今为止电池行业最大的专利组合。有意被许可的电池厂商,将会获得“量身定制”的专利技术组合,以协助其完成产品生产。
(图片来源:tulipinnovation官网)
从以上发言来看,松下与LG新能源的合作除了要将锂电专利IP化授权,走海外部分市场的轻资产路线。其背后还有另一个目的,利用专利诉讼延缓中国锂电的出海脚步。
在这个专利池组建之前,LG新能源就曾向市场放风,公司已经在美国、中国和印度相关公司的产品中找到侵权证据。旗下1,000个专利组合中,被侵权的专利至少有580件,其中包括多个由LG新能源率先实现商业化的工艺技术,如“提高陶瓷涂层隔膜的粘合性工艺”、“阳极双层槽模镀(DLD)工艺”以及硅负极相关制备工艺等。
虽然LG新能源拒绝透露具体侵权厂商的名字,但LG新能源专利负责人Lee Han Sun的一句话将矛头直指中国:侵犯其技术的竞争对手,开始以“更低的价格”来获取整车供应订单。
即便是LG新能源的国际装车量频频输给宁德时代与比亚迪,但由于其先发优势以及凭借其母公司LG化学在材料、化工领域的深厚积累,在专利方面其依旧具备非常强的竞争力。
从专利数量上来看,即便强如宁德时代,在规模上也要低于LG新能源一个数量级。
虽然在知识产权行业,不少观点认为“专利数量”不能与“专利质量”划等号。但是,量变才会有质变。这个规律放在专利领域也同样适用。我们将某一行业比作一条路,将各家厂商的专利比作这条路上的暗雷。某个厂商在这条路上的雷越来越多,也必然会阻挡住其他厂商的前进速度。
而锂电专利的质量,按照其重要性通常分成三个等级:
一级就是电池活性材料结构专利(专利分类:H01M4/36),诸如磷酸铁锂、镍钴锰(NCM)等正极技术都处于该序列。
正极活性材料是决定整个电芯性能的天花板,后续的一切工艺、设计都要围绕其进行,因此该技术也是锂电池中门槛最高、专利影响最大的一个门类;
二级是电极结构与制造专利(专利分类:H01M4/13)。该分类集中的是对于电池制备参数、添加剂组分、极片具体制备工艺的专利。
该门类可以看作是第一级活性材料结构专利的延伸,在基本的正极体系确定后,各家厂商便开始根据不同产品定义,进行微观结构、具体成分方面的改良;
三级就是电池的加工工艺、制造方法和设备类的专利(专利分类:H01M10/058)。
但锂电一级基础专利申请时间普遍集中于21世纪初,而国际专利保护时间时效为20年左右,镍钴锰(2001年由3M、阿贡实验室申请)、磷酸铁锂(2000年由加拿大魁北克水力公司申请)等基础材料专利都已基本到期。
这也就意味着动力电池产业即将迎来锂电专利的新时代,第二级、第三级专利的竞争也即将拉开序幕。松下与LG新能源所建立的专利池,大概率是要在这两方面做文章。
(全球“电极结构与制造专利”门类专利数量排名 数据来源:incoPat)
早在2022年,LG新能源就斥资百亿韩元,从韩国汉阳大学手中接过了40多项电池有关高镍正极的二级专利。
其中,有两件非常关键的专利,一件是“根据正极材料结构特征,允许电动汽车的行驶里程增加到20%-30%”,另一件则是“通过优化制备方式,降低高镍三元电池起火的可能性”。
现在看来,LG新能源对这一场战斗酝酿已久。
同时,如果松下与LG新能源要提高其专利池的吸引力,必然会在全球展开专利攻势,以向下游潜在客户验证其专利的影响力。
鉴于近几年,诸如优美科、加拿大魁北克水电等锂电专利巨头在中国本土的专利诉求,都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LG新能源很有可能联合欧美企业,在中国以外的市场围堵中国锂电厂商。
这次联手松下,就是很好的证明。
中国锂电厂商要做好与西方专利联合体,在国际市场打专利战的准备。
除了阻击中国厂商的海外扩张,松下与LG联手通过电池专利扩大其行业影响的愿望,恐怕有些过于乐观。
因为这是中国厂商的潜在机会,而非日韩厂商。
从市场情况来看,欧美电池厂商大部分面临的问题是电池生产成本过高以及爬产困难,需要工艺专利许可只是一个方面,他们更迫切的需要规模生产经验的协助。
这也是宁德时代为什么能与美国厂商达成专利合作的一个重要因素。
我们要知道,在锂电的研发、生产过程中,一个新材料在实验室中的理想情况下顺利诞生,并不意味着其可以平移到产线上稳定生产。
在原材料数量从实验室中的几克,被放大至数吨后,导入产线时必然会出现不确定杂质的介入以及材料本身质量发生细微变化。这些材料特性的变化将随着制造前段、中段多个工序的引入,被逐渐放大失真。
对于生产企业,在保证材料性能的前提下,要尽力保证生产的稳定性,进而扩大产能达到摊薄成本的目的。这也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实际生产中解决工艺性突发问题的能力。
对于目前没有规模量产经验的欧美电池厂,给他一套专利组合授权,就如同战场上告诉一个新兵:你去拿下对面的山头,但是怎么拿、走哪条路、带多少人、带多少装备,我不告诉你。
而宁德时代的“厂区运营模式”,恰好针对欧美市场生产经验不足的一剂猛药。
福特副总裁丽莎·德雷克(Lisa Drake)就曾表示,与宁德时代的合作除了专利许可外,宁德时代还将帮助工厂进行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宁德时代的部分员工将长期留在密歇根工厂工作,协助其工厂运营。
这种业务模式一旦跑通,“专利许可费率”与“工厂代运营服务费”也将成为宁德时代的新增长曲线。
(福特汽车首席执行官Jim Farley宣布,福特将与宁德时代科技合作,在密歇根州马歇尔市建设一家电池厂。图片来源:REUTERS)
而这种模式,能否在其他海外市场复制,考验的一方面是国内锂电厂商的专利质量与技术能力,这个能力决定了与下游谈判的姿态;另一方面则是其在专利方面的谈判能力,而这个能力则决定了这条业务到底能实现多大的利润空间。
对于当下正在价格战血海中搏杀的中国锂电企业,出海是否只集中在“产能出海”这单一维度,还需着重考量。
从当下市场环境来看,中国企业出海新建产能,必然会面临手续审批不确定性、劳动力短缺以及爬产进度缓慢等一系列问题。但是通过专利授权,走轻资产化的出海路线,或将是未来的另一个机会。
同时,当下的欧美市场急切渴求低成本的磷酸铁锂技术,实现车端的有效降本。错判电池技术路线的日韩厂商,最早的商业化日期也要等到2025年。即便当下日韩手中的高镍三元性能再猛,在铁锂的性价比面前也要立正站好。
被质疑“产能过剩”的中国锂电企业,当下正在用海量产能堆叠出的生产经验,反向输出世界市场。锂电新专利时代,也一定是中国企业的主场,这是重大的机会,同时也有着相当的风险。
这个风险,除了日韩厂商的专利联盟外,还有一个方面,那就是中国厂商对于专利运营经验的不足。
二、什么是专利战1912年,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在竞选美国第26届总统时,印刷了300万份宣传手册。但在巡演开始前几天,其团队助手突然发现,手册封面印刷的一张照片中,藏着一行小字:
“Moffett Studios, Chicago. 芝加哥墨菲特工作室”
整个团队一片恐慌,这张照片竟然有专利版权。
按照当时美国的图片版权市价一张一美元来计算,三百万份手册缴纳三百万美元的版权费。但在竞选的最后关头,罗斯福团队的经费已经捉襟见肘。并且大选在即,这批手册作废一旦作废,宣传造势的效果将大打折扣。
而无视这个专利,那就意味着整个团队都要面临被起诉侵权的风险。同时,一旦败诉,那么赔偿金额甚至有可能远大于三百万美元。
总统竞选团队的专业性是毋庸置疑的,尤其是谈判方面。但如果你认为罗斯福团队单纯的去谈专利许可的价格,那就太天真了。
只将视角放在“价格”这一个纬度上,那么罗斯福团队的谈判将会异常被动。
在该团队的传真中是这么说的:“这里是西奥多·罗斯福竞选团队,我们正在选择照片来做宣传手册的封面,然后会曝光给三百万群众,如果我选择你的照片,你会付我多少广告费?活动时间紧张,请今天回复,过时不候。”
没过多久,墨菲特工作室回电:“我们还没尝试过这样的广告投放,但考虑到这是总统竞选,我们会出250美元。”
这个故事其实对当下的锂电行业,有着非常好的参考作用。一旦在国际市场遭遇专利侵权的威胁,谈判的视角不应该只集中在许可费率。
中国制造业,能在国内打价格战的很多,出海会打专利战的却少之又少。国内企业经常面临“一出海就在专利上挨揍”的窘境。
根据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发布的《2022年中国企业在美知识产权纠纷调查报告》,中国企业在美知识产权诉讼新立案共达986起。其中,而涉诉的9,569家中国企业,有98.16%为被告。
大多数人会以为,专利战跟价格战一样,一旦双方对簿公堂,必须打得不死不休才行。但二者其实有非常大的不同。
专利的战争,重点不在战,而是在谈。
跟谁谈,怎么谈,目的是什么?
首先,专利谈判,可分为两个群体:
技术供应商与产品生产企业的上下游专利谈判;
同行业之间竞争对手的专利谈判。
当下,新能源出海的并不只有动力电池,整车厂也在海外进行产能布局。
我们要知道,一旦某一关键零部件被挂上侵权嫌疑,整个产品都要面临禁售的风险。随着中国车企出海速度的加快,我们不排除西方专利联盟绕过电池企业,未来直接诉讼中国整车企业的可能性。
(比亚迪首款皮卡产品登录墨西哥市场 图片来源:BYD)
那么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车企应该如何应对?
其实上下游之间的专利谈判,不是单纯的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攻防。专利摩擦对于双方而言都是一个契机,诉讼只是一种方式,重要的是双方达成商业化合作。
站在上游供应链企业的视角,向下游终端产品制造企业专利授权时,可将手中的专利技术规模变现。因此,一个产业的技术方案供应商,对于专利的态度,还是希望手中的技术可以被下游认可,从而“卖个好价钱”。
因为再好的技术,没有应用载体,就如同“空有屠龙术,但找不到龙在哪”。而如果通过单纯的通过侵权诉讼,来获得一笔赔偿金,显然是一锤子买卖,并不能将手中的专利效益最大化。
对于下游产品方,当终端产品应用了带有“侵权嫌疑”的技术,双方一旦没谈拢正式交由法院裁定。一旦败诉,则意味着生产出的所有侵权产品都要被禁售。是与专利方达成授权,解决掉侵权隐患?还是搏一把概率来等待法院判决?很显然,前者带来的损失更小。
但达成授权的方式,其实有很多种。
就像罗斯福团队的侵权事件一样,在发现自身有专利侵权的风险后,首先在谈判过程中,产品方(罗斯福团队)需要明确自身有哪些优势(万众瞩目的总统竞选),同时又有哪些劣势(自身资金储备不足)并该如何隐藏劣势。并以本次专利许可为契机,在解决冲突的大背景下,达成资源的交换以及后续业务的合作。
这个故事延伸到当下,产品方更需要着重考虑,通过本次侵权,双方后续有无技术合作的机会,以及市场、渠道以及研发能不能实现互通?
如果基于以上多维度进行专利谈判,必然不会陷入到“专利许可费率到底是多少”的死胡同中。
2017年9月,高通向苹果提起诉讼,认为其多款在售产品(i Phone6s、i Phone 6s plus、i Phone 7等8款手机产品)涉及到公司专利技术,并要求中国福州中院禁止苹果及其四家在华子公司销售相关型号。
在两年的谈判拉锯中,苹果不仅一次性向高通支付了45亿美金的补偿金,还与其签署了8年专利授权长约,在中短期内,苹果消除了产品在海外市场的禁售风险。而高通除了获得了一笔许可费率外,还另与苹果达成了一项为期数年的芯片供应协议。
但处在相同业务赛道并出现直接竞争关系的企业,一旦出现专利侵权,专利方必然不会轻易将手中核心技术授权给对手。
而上文提到的松下与LG新能源的专利池,意图就是抓住中国电池厂商的侵权嫌疑,在中国海外市场还未落稳脚跟时给予沉重一击。
“友商”出现侵权,等待他们的则是一笔如同“毒药”般的巨额侵权费,喝下去直接伤筋动骨。当然也可以不喝,不喝的代价是产品从市场直接禁售出清。
2023年5月,国内锂电隔膜巨头恩捷股份就以专利侵权的名义,两次起诉当时还是隔膜行业排名第四的金力股份,累计赔偿金额达2.8亿元,而金力股份2021年的全年营收不过才1亿元左右。
这起巨额诉讼直接刹停了金力股份的IPO进度。
2021年7月,宁德时代起诉中创新航侵犯其旗下5件专利,累计索赔金额高达3.65亿元。后经福州法院裁定,赔偿金额缩减为4100万元。在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降本的背景下,即便是装车量排名第三的中创新航,2023年净利不过2.3亿。
这次败诉,也直接砍掉了中创新航全年将近1/5的利润。
被判侵权嫌疑的企业是想不花钱甚至少花点钱就摆平这件事,后续也不想跟专利方有过多接触。而专利方是想抓着侵权这件事,打压对方的市场地位。专利诉讼就是商业战争的典型代表,同行之间更是寸土不让。
想起雷总的那句名言:“友商是傻*。”
那么竞对之间产生专利摩擦,有侵权嫌疑的一方只有挨打赔偿的份儿吗?
当然不是,还得谈。
三、国际专利战,中国缺了点什么在专利侵权时谈的重点是什么?——对方专利是否有效。
在知识产权法律中,有一个专用名词:专利无效请求。简单来说,就是某专利不符合部分授权条件,经过复审后宣告无效的法律程序。
在竞对之间的专利诉讼中,专利拥有方坚持自己的“专利观点”,属于正方;而被诉侵权企业则是反方,需要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引用证据,推翻正方的观点。
在这个过程中,其实正方并不占主动权,反而是反方的主动权更大。
专利拥有方往往是首先发起诉讼的一方,作为先手,将一个固定的问题(专利描述)抛给了被诉企业。这个过程,其实是专利拥有方是在“守擂”,而被诉企业是在“攻擂”。只要被诉企业抓住专利拥有方的请求中任何一条漏洞,就可以宣布攻擂成功。
而有关“专利无效”的辩论,体现出了一个公司知识产权部的水平,也直接能够反应一个公司在专利运营方面的能力。但很遗憾,中国锂电企业在这方面的短板是肉眼可见的。
2020年,比利时优美科(Umicore)就曾向中国高镍龙头——容百科技发起侵权诉讼。
(优美科加拿大安大略正极工厂 图片来源:electrive)
而该案件,也在当时被誉为“国内锂电知识产权第一案”。
当年9月,优美科于江苏中院起诉容百。该公司表示,容百科技S6503型产品(中镍622正极)的技术特征与优美科相同,侵犯了旗下“具有低可溶性碱含量的高镍阴极材料”(专利号:ZL201280008003.9)技术。
优美科请求判定容百科技停止侵权,并要求各种赔偿累计6200万元。
当时,S6503产品已在容百内部停止开发。2019年,这款产品营业收入约为46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0.0112%。虽然不是容百的主力产品,但如果被扣上专利侵权的帽子,6200万元的赔偿对于容百来说也是巨大损失。
同年11月,容百向法院提起了专利无效请求。
(优美科“ZL201280008003.9”专利示意图)
到这里,一个很蹊跷的问题出现了:为什么优美科没有用3M授权的王牌专利,反而会用自己手中的改性专利,去诉讼容百旗下的6系产品,而非主力产品8系?
目前来看,优美科在2020年的这次诉讼,更像是给中国厂商的一次考试。考试的内容是看中国的三元龙头厂商,面对国际巨头,有没有专利对抗的能力。
同时,优美科“留有情面” 诉讼的背后,或是希望与中国厂商达成某些专利合作。
因为在国内三元市场,绝大部分厂商是与巴斯夫签订的专利授权合作,而并非优美科。作为锂电一级专利的两个巨头,巴斯夫通过获得阿贡实验室的正极专利授权,在中国通过许可赚的盆满钵满。
与巴斯夫达成专利许可,也成为了国内三元市场的行业惯例。
2021年,在宁德时代德国工厂落地前,就与巴斯夫签订了三元正极方面的合作,以保证欧洲市场的业务正常运行。
但反观优美科,在中国本土市场鲜有专利行使的动作。面对这么大的市场与产能,很难说优美科没有眼红过。
(图片来源:厦坞新能招股书)
容百这次一旦败诉或者选择庭外和解,那么优美科的目的也就达到了。龙头都被我搞定了,剩下的诸如巴莫、杉杉、华友钴业、长远锂科等厂商也都大概率被我的专利镰刀收割。
在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后决定后,优美科败诉,旗下专利(ZL201280008003.9)被判“部分无效”。在判定部分专利无效后,宁波中院又在是否侵权问题上做出裁决,认为容百S6503产品未落入优美科专利的保护范围,无法认定容百侵权。
这场诉讼,胜败不是重点,也不像大多数媒体口中所说的“中国锂电技术领先全球,不惧海外巨头的专利镰刀”。
因为优美科手中握着的是三元材料的一级专利,只要涉及到这个领域,基本避无可避。
优美科大概率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要获得胜利,否则不会拿出一项不痛不痒的技术来对付容百,更不会选择容百旗下一个处于半停产状态的产品。
而容百看似躲过了优美科的镰刀,但是实际上也暴露出了国内厂商在专利诉讼上的一些问题。
在这次专利诉讼中,优美科相当于正方,坚持自己的“专利观点”;而容百则是反方,需要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引用证据,推翻优美科的观点。只要容百抓住优美科涉案专利15条请求中的一条漏洞,就可以宣布攻擂成功。如果15条请求全部让容百找到证据推翻,那么容百本次就大获全胜,优美科的专利在中国将失效。
但容百的表现,很不理想。
(13.该过渡金属前驱体是通过将过渡金属的硫酸盐与一种像NaOH工业级碱,进行共沉淀而获得的。)
在容百申请专利无效后,法院并没有判定该专利“全部无效”。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判决书,被无效的条款为该专利的第13条,原因为使用了“像NaOH”这种不确定的用词,存在保护范围不清楚,因此被无效。
其余所有权利要求依然维持有效。因此,容百实质上并没有撼动优美科这件专利的地位。
(图片来源:国家知识专利局、企业专利观察)
根据复审判决书中的内容,明确指出了容百在申请侵权专利无效时的不足。
其中,容百找到的技术对比文件过于琐碎,也没有考虑到在方法、工艺方面不同技术特征之间的关系,因此对创造性评述没有实质影响。
通俗来说,在该场“辩论赛”中,容百的发言是“东一榔头,西一棒槌”,没有连贯的逻辑性与强有力的证词。
同时,在申请无效时,容百提交的证据均为中文文献,没有一条文献是外文。此前就提到,三元材料的出现与商业化,是在北美、韩国诞生。容百的专利代理团队看似并没有充分搜集相关市场的文献与材料。
容百业在本次专利战中,暴露出了一个严重问题:
旗下专利团队经验明显不足,在全球范围内搜寻相关证据的能力较弱。
因此,即便是在宁波主场作战, 容百也没有完全占到上风。同时,鉴于容百的市场地位,本次判决似乎也有着“保护主义”的影子。因为最后该案件的判决是参考了当地鉴定机构的侵权鉴定结果,而并非容百自身在本案中的谈判表现。
当然,在专利诉讼领域众所周知的是,专利的摩擦并不是技术上的非黑即白,在判决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双方的行业地位、在本地市场的影响力以及胜败对于市场的影响等“人情世故”。
但是一旦进入到海外市场,在失去本土优势的情况下,在专利运营与诉讼能力较弱的国内企业,能否专利围剿中全身而退,目前看有非常大的不确定性。
容百的险胜并不能证明,中国后续在国际市场上一定是稳赢的局面。
2021年5月,在与容百的诉讼失败后,优美科选择与另一个锂电一级专利巨头巴斯夫联手,签署专利交叉许可协议,涉及镍钴锰(NCM)、镍钴铝(NCA)、镍锰钴铝(NCMA)和高锰(HLM)等材料在欧洲、美国、中国、韩国和日本的100多个专利族。
而巴斯夫与优美科的本次联合交叉许可,扩大了双方在正极专利领域的专利范围。双方或将在中国企业出海时,将锂电一级专利的大幕再次升起,收割一波红利。
中国锂电企业,还需警惕。
结尾前有日韩厂商的专利围剿,后有优美科、巴斯夫两个一级专利巨头的虎视眈眈。
中国锂电出海的路上,还会有更艰难的路要走。但随着中国近两年来在二级、三级专利上的不断积累,已经跑出了诸多拥有较强研发能力的企业。
我们相信,中国锂电不只有一个宁德时代,还会有更多的锂电厂商携带着技术优势实现全球扩散。
可以肯定的是,之后的战争,一定是中国企业唱主角,我们已经走进了全球锂电的聚光灯之下,虽有风险,但也更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