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46公斤黄金,竟被公安局私吞?有何内幕?结局如何?

依惠月 2024-02-14 0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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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公斤黄金讨要13年,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2002年,吉林一36岁男子于润龙被警方逮捕,连同车上携带的46公斤黄金也被扣押。

然而,在他关押期间,国家出台了新的法律,规定私人可以买卖黄金,他做黄金生意已经不构成犯罪。所以他被判无罪后,立刻要求公安机关返还自己的黄金,没想到却遭到了拒绝。

那么,于润龙为了讨回自己的黄金,都付出了什么代价?最终结局如何?

2015年1月28日,一篇题为《国家该怎么赔46公斤黄金?》的报道迅速火遍网络。这篇报道的主人公于润龙,从2002年开始,他坚持讨要了13年的黄金,至今无果。

同为老百姓,网友们非常同情于润龙的遭遇,纷纷留言,要求公安机关返还于润龙的黄金。

而该案的另一个主人公,就是吉林市公安局和相关办案的民警,由于在本案中扣押于润龙的黄金,被公众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如果吉林市公安局的所作所为确实不对,那么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将会受到影响,这是所有人都不希望看到的。

为了追求事情真相,《人民公安》杂志亲自出马,派出记者全程记录该案的进展,誓要将正义和案件真相还原。

记者去到吉林市公安局,了解到当前的案件进度:2015年1月4日,该局针对此案作出了《刑事赔偿决定书》,承诺将支付于润龙赔偿金3843054.58元。

根据记者了解,这笔钱是13年前,那46公斤黄金在银行兑换出的所有价钱。也就是说,该局没有归还黄金,而是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赔偿。

决定书上还有一条,即不支持于润龙提出的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请求。

这一条是回答2014年11月21日,于润龙向该局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当时他的申请内容是:退还被扣押的46384克黄金,并且向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从决定书可以看出,该局并没有满足于润龙的两项要求,就连赔偿,也只是采取现金赔偿方式,并不理会于润龙的请求。

这种赔偿方式,作为诉求方,于润龙当然不服,并在1月8日,再次向吉林省公安厅提出复议。他的两条要求不变,坚持要求吉林市公安局返还自己的黄金。

眼见事情闹大,吉林省公安厅也想给老百姓一个说法,在记者的见证下介入了该案。

在舆论的高压和媒体的报道下,吉林省公安厅很快将该案的起因经过都摸清楚了,并且迅速做出了指示。

该厅指出:吉林市公安局对该案的处理方式存在问题,理应按照于润龙的要求,返回扣押的46公斤黄金。

此外,该厅还指出,必须把之前做出的现金赔偿决定撤回,并且在三个月内直接归还于润龙46公斤黄金。最后,还要赔偿于润龙这13年来的精神损失抚恤金,共计20万元。

这个结果是公众期盼的,也是于润龙这13年来的诉求。

《人民公安》的记者将结果报道后,引来了公众的欢呼,网友们纷纷留言:正义虽然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

2015年5月19日,于润龙终于拿回了那笔黄金,不禁泪如雨下。

他等这一天,等了13年。

那么,该案的案情究竟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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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公斤黄金讨要13年,为了正义,于润龙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2015年,于润龙终于拿回被扣押了13年的黄金。为了拿回这46公斤的黄金,他从一个意气风发的金店店主,熬成了头发泛白的无业人员。

那么,这46公斤的黄金,是怎么被扣押的呢?

2000年,于润龙还是一个三十多岁,家境富裕,家庭幸福的金店店主。通过开金店买卖黄金,他赚得盆满钵满,一天的流水就能达到上万元。

在那个年代,能够把金店做到这个程度的,也算是行业内的翘楚了。

他店里的黄金来源,一半是自己承包的金矿产的,他再拿去加工。另一半是他从同行手中收购的,一不偷二不抢,按理说怎么也不会被公安机关盯上才对。

但2002年9月21日,他被盯上了。

那天,他正带着自己金矿产的二十多公斤黄金,还有四处收购的十几公斤金条,准备去深圳加工厂加工成金饰,然后放到自己的金店贩卖。

当他的车驶过一个路口时,突然从后面冲出几辆车,几乎瞬间就把他的去路给拦了。为了生命安全,他赶紧熄火停车,悄悄观察这几辆车,心脏咚咚跳。

他知道,自己做的生意金光闪闪的,难免会因为怀璧其罪,被有心人或者绑匪盯上。此刻,他就以为自己是被抢劫的盯上了。

然而,正当他揣揣不安时,就看到几个穿着警服、戴着警帽的人把他的车围住了。

看到他们的身份,于润龙松了一口气,放松身体下车,还给辛苦执勤的同志敬了一个礼,问他们有什么事。

没想到几位同志话不多说,直接让他打开后备箱,从里面翻出了金灿灿的黄金。

于润龙怕他们误会自己的黄金来路不正,赶紧解释:“同志,这都是我自己家的,没偷没抢”。

但他们听完后,其中一位同志摆摆手,问他:“你有买卖黄金的许可证吗?”

于润龙一听,下意识摇头,他干这行好几年了,从来没听说过要许可证才能做买卖。

见他摇头,那名同志告诉他:“现在个人买卖黄金要许可证,既然你没有,那就是非法经营,跟我们走一趟吧”。

当然,跟着他去警局的,还有自己车上那46公斤黄金。

去到警局后,于润龙看到了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知道自己犯了法,只好乖乖接受制裁。他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黄金也被全部扣押。

接下来,他只能等着检察机关和法院给他定罪了。想到事情已经没有转圜的余地,于润龙一边懊悔一边自责,为了这次买卖,他投入了大量的血本,现在亏大了。

他的孩子正在上学,如果让人知道他有一个犯罪的父亲,也会用有色眼镜对待孩子,这让于润龙非常痛心。

没想到,在监狱被关了两百多天后,事情居然出现了转机!

2003年2月27日,在于润龙关押期间,国家出台了新的法律,取消了有关黄金管理的4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就有个人买卖黄金不再需要办理许可证。

这意味着,于润龙的行为没有触犯法律,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予以释放,并且返回其没收的财物,对其关押期间的精神损失进行赔偿。

然而,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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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公斤黄金讨要13年,两次被捕反复审判,内幕让人揪心。

2002年,于润龙被逮捕,公安局没收了他非法经营的46公斤黄金。

然而不到一年,由于国家法律法规的更改,于润龙的“非法经营罪”不成立,他顺利出狱了。但和他一起被扣押的46公斤黄金,却没有顺利回到他的手中。

那么,公安机关为什么要扣押他的黄金?

2003年4月,于润龙出狱,他的妻儿一早就接到通知来接他。见到他后,一家人相拥而泣。

同年9月4日,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认为:于润龙的黄金属于个人财产,其买卖黄金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于是决定不起诉于润龙。

但是,该检察院并没有提到没收的46公斤黄金该怎么处理。

就在于润龙想要通过法律渠道,向扣押黄金的吉林市公安局提出返还黄金时,他被之前说不起诉他的丰满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起诉了。

这让于润龙非常困惑,一会说不起诉,一会又起诉了,玩儿呢?

之前他不懂法,被抓到也算自己认栽。但现在他明确知道,自己的行为并没有犯法。既然没犯法,就不应该被定罪。

所以于润龙坚决捍卫自己拥有的权力,找了律师做辩护,在法庭上和公安机关打起了口水战。

两方几经拉扯,到2004年4月29日,丰满区人民法院做出了判决:于润龙在新规出台前,确实犯有“非法经营罪”,但可以免去刑事处罚。

注意,这次审判,也没有提到该怎么处理那笔被没收的黄金。

于润龙对这个判决结果不满,他再次于2005年7月22日提起上诉,该案由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接管,并做出判决:撤销丰满区在一审中的判决,并判定于润龙无罪。

这是他第二次被判无罪,但依然没有人告诉他,那笔黄金到底还不还。

气急败坏的于润龙在律师的帮助下,直接向公检法机关要求赔偿,支付自己被违法关押215天的赔偿金25671元,以及在此期间的精神损失费50000元。

2006年6月30日,相关公安机关履行该诉求,但只赔偿了新规发布后被关押的56天赔偿金4104元,其余关押天数不赔偿,并且无视了另一项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要求。

对此,于润龙还是不服,开始通过各种情况上访,并且明确要求公安机关返还被扣押的黄金。

2012年8月,因为失去那笔黄金,金店生意一落千丈,又因为频繁打官司请律师,于润龙已经从一个富商,变成了一个连出租车都坐不起的穷光蛋了。

但他依旧没有放弃希望,坚持捍卫自己的权力。

终于在8月的一天,在他的频繁上访后,吉林市公安局重审此案。

但在8月13日,于润龙突然被逮捕了。理由是,他犯了非法经营罪。

也就是说,他又再一次被判有罪,并且再次被关进了监狱。

没想到自己的坚持,最终却回到了原点,于润龙几乎心如死灰,奔溃得恨不得向执法人员磕头。

但他不能放弃,都坚持了这么久,不能前功尽弃。所以他再次对结果不服,提起上诉。

终于,该案在全国引起了轰动,吉林省公安厅亲自出面,把迟来得正义还给了他。

2015年,于润龙被判无罪,被没收的46公斤黄金,终于回到了他的手里。

这起案件再次向人们证明: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同样,在于润龙的坚持下,他最终捍卫了自己的权利,值得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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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惠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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