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阿贵|莫言被起诉为何胡锡进急不可耐跳出来反对?

一杯醽醁 2024-02-28 20:02:46

△有争议的作家莫言

在中国,公民的起诉权是一项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基本权利,公民在诉讼活动中不仅享有与程序相关的各种权利,还享有其诉讼行为受司法机关平等对待的权利。

只要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符合法定条件,并且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和管辖范围,那么该起诉就应当得到受理,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被限制的情况。

这意味着无论个人的社会地位和身份如何,他们都有权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涉及到对英雄烈士名誉的侵害时,法院更会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地去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十大侵害英烈名誉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曾公布了十大关于起诉诋毁、侮辱先烈的案件,这些案件充分展示了司法部门对英雄烈士名誉保护的决心。其中,网络大V罗昌平侮辱在抗美援朝长津湖战役中牺牲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冰雕连”英烈的案件尤为引人关注。

△网络大罗昌平公开道歉信

罗昌平因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在相关网站及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这一判决不仅是对罗某个人的惩罚,更是对社会公众的一次深刻教育和警示,表明了司法机关对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抗美援朝长津湖战役中“冰雕连”战士

公民在行使起诉权时,也需要遵循法律程序和事实依据。以微博上起诉莫言的人“说真话的毛星火”为例,他拿出了26条证据来行使自己的公民诉讼权。尽管他的行为是他个人的自由,受法律保护,但最终莫言是否诋毁、侮辱了革命先烈,还需要由法院进行重新调查取证,并根据事实作出裁决,不是“说真话的毛星火”说了算。

还有“说真话的毛星火” 在列举的26条证据如果这些内容过了法定起诉的时效还要起诉的话很可能丧失胜诉权。莫言的很多作品都有几十年了,比如莫言的《红高粱》是1986年写的,都过了38年,如果起诉也要值得考虑。

△说真话的毛星火起诉莫言

对于一般平民起诉名人的行为不能妄下结论,我们不能因为其个人的社会地位或声誉而对其进行先入为主的判断。比如,胡锡进和“顶端新闻”媒体对起诉莫言的行为提出的严厉批评和不恰当的定性,认为这是一种“闹剧”、“噱头”、“歪招”或“宰活鱼”,不利于改革开放的大环境,胡锡进和顶端新闻发表这样的评论让人觉得他们是法盲,不但是在打棍子和扣帽子,还有干预司法的杂音和嫌疑。

既然讲依法治国,那每个人都有权利享受宪法给予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起诉责任,谁也不是铁帽子大王,也没有丹书铁券!法不阿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胡锡进和某些媒体先声夺人的言论并不利于问题的解决。我们应该尊重法律程序,相信法院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胡锡进评论起诉莫言事件

我们应该清醒认识到,即使一个人在社会上有很高的地位和声誉,但也不能因此而免受法律的制裁。莫言作为中国作协副主席、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他的言论和行为同样需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如果他的行为确实构成了对英雄烈士名誉的侵害,那么他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哪个为他开脱也无济于事。在法律面前,无论一个人的地位多高,名声多响,触犯了法律都应该受到严厉的制裁。

公民的起诉权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权利,它为公众提供了一种参与国家治理的方式,公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自己的诉求,它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同时,我们也应该尊重法律程序,不因为个人的社会地位或声誉而对其进行不公正的判断。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得到充分的体现和维护。

△莫言存在巨大争议的作品

会真话的毛星火起诉莫言,据说得到了近万网民的签名和声援,他们通过各种发声来支毛星火的行为,确实耐人寻味,值得大家思考。也许胡锡进和某些媒体会说这是借“政治正确”来构陷,搞莫须有的“文字狱”,是在诋毁一个在国际上有广泛声誉的作家。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反感莫言?我想无不与他的作品有关。莫言受到批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作品内容的问题,也有个人言行举止的问题。

莫言的作品特别是小说以描写社会底层人物和揭示社会黑暗面为主,这种题材在一定程度上触动了一些人的敏感神经。一些读者认为,莫言的作品过于阴暗和负面,缺乏积极向上的元素。这种批评在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得到了进一步放大,一些人甚至开始质疑诺贝尔文学奖的评选标准和权威性。

除了作品内容之外,莫言的一些言行举止也引发了争议。例如,他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莫言曾表示自己“作为中国人,要站在全人类的立场上写作”,这句话被一些人解读为莫言“背叛”了中国文学,甚至有人将其视为“汉奸”,所以起诉莫言得到签名和声援也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而这些群众不能像胡锡进所说的那样“热衷于搞对立,以此吸引眼球,刷流量和存在感。”胡锡进这种极左言论必须纠正,既然法律规定公民有起诉的权利,在真相没有大白之前,为什么要给别人乱下结论?

起诉名人不能说就是凌驾于法律之上,或者是动辄以"民意”自居。名人不等于法律,法律也不是名人的特权和附身符。如果一个不尊重自己国家,不尊重自己同胞,不尊重先烈,不尊重读者的作家,他凭什么获得别人的尊重和理解?我觉得著名导演高群书在评论此事比较客观,不偏不倚,他说“他们要起诉莫言,那就起诉好了。无论出于什么目的,只要没有违法,他都可以去做。”至于法院受不受理,怎样判?会产生什么后果自有考量和判决,胡锡进和某些媒体急着跳出来强行定性干嘛?不如耐着性子等待法院的受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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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2-28 21:52

    法盲 起诉对象首先错了 应该是出版社和发行商乃至审查机构 作者得排在最后一位

  • 2024-02-29 09:01

    这位作者也是法盲,在未经审判情况下,就给莫言戴帽子!

  • 2024-02-29 08:18

    老子识字,他俩完全是两类人,捆绑销售?买一送一?

一杯醽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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