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取款2万须报备核实:派出所涉嫌乱作为

小桂明 2024-06-15 08:50:49

前几日,一位储户带着银行卡、身份证等证件来到长春市吉林银行,打算将10万不到的存款账到另一家利息更高的银行。

谁知,吉林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储户取款转账2万以上,需要派出所同意才能办理。最终,储户等了很久,派出所审核通过后,才将存款成功转账。

储户遭遇的这种奇葩事件,一些群众可能认为,这只是银行不愿流失存款,为难储户知难而退的伎俩,结果,派出所证实此事属实。

派出所工作人员说,这样做是为了防范电信诈骗,确保储户存款不受损失。

此事经过传播,引发全网哗然。

派出所打击电信诈骗,保护群众财产安全,这是一件好事。

但是,储户凭有效证件,到银行取款转账,派出所要求银行向其报备并经其核实,才能办理储户取款转账业务,此举既增加了群众办事难度,又影响了银行办事效率,派出所将好事做成了坏事。不管是派出所,还是金融机构,都不能以牺牲群众利益、增加群众办事成本为代价。

储户到银行取自己的钱,转自己的账,银行只须尽到提醒义务。储户不是孩童,他们拥有行为能力,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银行办理储户取款转账2万以上,要向派出所报备核实后才能办理业务,派出所的目的是控制电信诈骗发案率,但我们不能忘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可以想一些办法,制定更科学、更人性化的防范手段,尽可能不要给群众添堵添麻烦,不能不顾群众感受。强迫群众意愿,只能引发群众反感,失去群众支持,引来群众责骂。

对老百姓来说,“法无禁止皆可为”;对执法单位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

银行是一个服务机构,我们有理由问一下吉林银行,储户作为老百姓中的一员,按照“法无禁止皆可为”之原则,储户凭有效证件,到银行取自己的钱,转自己的账,违反了哪条法律,凭什么人为设置障碍,增加取款条件,凭什么让储户等那么久?

派出所是一个讲法律的地方,我们也有理由问一下派出所,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之原则,派出所依据哪条法律,要求银行给储户办理取款转账2万以上须向其报备核实才能办理这项业务?

当然,派出所这种做法,可能是执行上级部门指令,可能获得上级部门授权,但最关键是,上级部门的“指令”,是否就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当中的“法”,上级部门的“授权”,是否就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当中的“授权”。

对此,我非专业人士,在此不敢妄议,只能请法律人士作出详解。

众所周知,法律有禁止的,老百姓做了,可能就涉嫌违法;法律无授权的,执法部门做了,可能就涉嫌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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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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