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24年艰苦创业回顾及展望

徽记大兴 2023-09-04 11:59:51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是全国首家民营企业管理、经营的国家级森林公园,地处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东莞市樟木头镇,2005年12月23日,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准为国家级森林公园,是集生态观光、娱乐健身和宗教文化旅游为一体的综合景区,经营面积657.18公顷,2007年7月30日公园总体规划获广东省林业局批准执行。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前身为观音山森林公园,于2000年12月31日获东莞市政府批准设立,经营面积26178亩。是由东莞市民营企业家黄淦波1999年11月30日与樟木头镇石新村民委员会签订50年承包合同,并注册成立“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主体管理经营。

二十多年来,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淦波经过不断投资、精心管理,在森林风景资源保护、为国民提供游憩服务以及公益宣传等方面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并取得理想效果,成为了国家民营资本进入森林公园行业的一块样板,改善了东莞的生态环境,同时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创造了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广东省森林生态旅游示范基地、联合国国际生态安全旅游示范基地等多项荣誉。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发展,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支持,可是东莞市政府、林业局作为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部门,因受基层因素的影响,造成国家森林公园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民营资本投入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现反映情况如下:

一、东莞市政府、林业局,公然不承认2005年12月23日国家林业局对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批准设立文件。此举在一直未能得到国家林业局许可的情况下,又无端设置障碍阻挠和破坏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规修编,企图达到使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修编不成而被摘牌收回经营权的目的。

2006年6月至12月,东莞市政府及樟木头镇政府置承包合同和国家林业局的批准文件于不顾,先后四次下发文函,对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实施乱作为,强行把国家级观音山森林公园纳入市级银瓶嘴森林公园的总体建设规划范围并变更经营方式,企图强占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经营权。

2006年6月9日,樟木头镇政府下发樟府函【2006】8号《关于调整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规划和经营方式的函》,对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确立新的经营方式由镇政府担任经营主体和投资主体。

2006年11月21日,东莞市政府办公室东府办复【2006】912号《关于将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纳入全市森林公园建设规划问题的复函》,下发将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纳入银瓶嘴市级森林公园总体建设规划中并收回经营权的决定。

观音山公司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拒绝执行东莞市政府的违法决定,并及时向其行政审批部门广东省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反映情况。

2007年2月9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针对观音山森林公园反映问题及时作出了处理,广东省林业局下发林园函字【2007】8号《关于请调查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权属纠纷的函》在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林园函字【2007】8号函明确了东莞市政府行政行为的违法性之后,2010年2月1日,樟木头镇政府又曾指示石新居委会执行镇政府2009年4月8日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的决定,以诉讼确认与观音山公司、黄淦波签订的《联合开发合同》和《协议书》无效的方式,收回公园范围内所有的土地、建筑物、观光旅游设施及经营权。

案件一审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原告石新居委会败诉,原告因不服一审判决遂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确定双方所签《联合开发合同》、《协议书》为有效合同应继续履行,并驳回了石新居委员会的上诉请求。判决于2014年1月30日发生法律效力。

2018年3月9日,广东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根据国家林业局【2007】8号文函精神,为使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修编工作按时完成,组织东莞市林业局、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广东省森林公园协会召开了联合工作会议并形成一致意见:由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提出申请,东莞市林业局协调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和石新社区等关联方完成森林公园经营范围具体落界。并有东莞市林业局主动督导、协调和指导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完成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2018年10月至2020年5月期间,湖南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北京时代天元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应广东省林业局邀请并接受观音山公司委托曾先后四次到东莞市林业局希望配合勘界工作,均以“四界不清”为由拒绝。

观音山公司认为,东莞市林业局理由不能成立,东莞市政府批准成立观音山森林公园和广东省林业局、国家林业局批准成立国家观音山森林公园的批文都已经对经营面积、四至范围及坐标做了明确规定。

2007年7月30日,广东省林业局批准《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地理坐标和经营面积:东经104°05′16″-114°07′36″,北纬22°52′47″-22°54′59″,总面积598.10公顷。

近几年,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又曾多次向东莞市委、市政府、市林业局提出书面申请,以求尽快配合定界完成修编,均无结果,导致修编工作至今延期六年一直无法完成。

二、东莞市政府、林业局滥用职权违规发放林权证,擅自改变林种种类和树种性质,克扣巨额林地政策性补贴款项等行为涉嫌犯罪。

1、东莞市政府、林业局滥用职权违规发放林权证侵犯林地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自从黄淦波于1999年11月30日与樟木头镇石新村民委员会签订50年承包合同并获批观音山森林公园之后,承包人黄淦波就曾多次向东莞市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林业局申请因承包关系应该享有林地、森林和林木的相应权利,要求颁发林权证,但是东莞市林业局不答复不办理。后经查询发现,未经实际管理人(承包人)同意,2005年3月29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就已经为樟木头镇石新村委会颁发了林权证9份,林地面积6484.5亩(其中树种林种为松树防护林3209.7亩、松树用材林3274.8亩),该批林权证的林地、森林和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利人均为樟木头镇石新村委会。

观音山公司对所发林权证存在争议,认为在承包期内,观音山公司、黄淦波才是林地的实际管理者,可东莞市人民政府在明知二者存在承包合同关系且樟木头镇石新村委会并非实际管理人的情况下,却为樟木头镇石新村委会颁发林权证并确定全部权利,林权证涉嫌虚假,发证程序违法,应该予以更正。

东莞市人民政府不仅没有解决争议并更正错误,2010年10月19日却又为樟木头镇石新社区居民委员会(原樟木头镇石新村委)换发林权证10份,林地面积14341亩(其中树种林种为荔枝经济林5464.7亩、针阔混特种林7842.2亩、马尾松用材林1034.1亩)。换证其中7115.2亩的森林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的权利人及林地使用权的权利人为东莞市樟木头镇石新股份经济联合社及变更的树种、林种涉嫌造假。

至今东莞市政府并未纠错,观音山公司、黄淦波一直不能享有持证权利。

2、擅自改变林种种类和树种性质规避责任。比较2005年3月29日东莞市人民政府为樟木头镇石新村委会颁发林权证9份和2010年10月19日换发林权证10份的树种、林种变化情况,可以发现东莞市政府已以换证为名,将禁止采伐的生态公益林、松树防护林3209.7亩擅自改变为限额采伐的商品林范围内的荔枝经济林、用材林,规避了发生在森林公园内多项严重毁林事件其不可推卸的渎职责任,涉嫌犯罪。

3、克扣、挪用巨额林地政策性补贴款项。连年来,观音山作为民营国家森林公园,一直都是自筹资金、自谋发展。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全部费用都是自行解决。但是按照国家规定这些都是应该有资金和政策性支持的。

自1999年11月30日至2005年12月23日,批准成立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观音山公司、黄淦波管理林地面积26178亩。按照《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每年每亩15元的标准计算,观音山公司、黄淦波应得补贴款项500余万元。可是,该林地24年的政策性补贴款项,观音山公司、黄淦波作为实际管理人却未得到分文。

三、2002年至今,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遭不法分子毁林开荒种植果树13块、毁林建设豪华别墅、工厂、会所、农家乐、住宅、豪华坟墓90多处及高压线路、高速公路、天然气管道等违规项目施工共计毁林2000多亩。

1、2015年前后,公园曾遭不法分子毁林开荒种植蔬菜、果树13块,2015年11月26日,经河北省沧州科技事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毁林种植荔枝树面积为1085.91亩,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曾多次向东莞市政府、林业局及森林公安报案,行政执法部门因受社区腐败因素影响,使犯罪嫌疑人一直逍遥法外,至今未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至目前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里的豪华坟墓20多处,毁林面积几十亩,均分布在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主林区域,不仅破坏了森林资源,而且严重影响国家森林公园景观,同时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连年来曾多次向东莞市政府反映处理,至今无一处得到林业、消防及殡改部门查处整改,被放任自流。

3、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里毁林建设的豪华别墅、工厂、会所、农家乐、住宅等70多处却成了“不倒翁”。

4、2011年9月28日,从莞高速公路观音山特长隧道动工,从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中开挖长3215米、宽15米、高6米的山间隧道,项目未批先建,2013年9月6日隧道左线贯通,隧道以爆破方式劣夺性掘进,严重破坏了观音山的自然景观,影响到了修造在观音山上的世界第一大花岗岩观音雕像的结构,对观音山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5、从2003年起,东莞供电局在审批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多次毁林施工,把多组高压线铁塔架设在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大面积破坏了公园核心地段的森林资源。线路最低处距离地面游客通道仅为4米多,无防护措施,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极其容易发生火灾及人身安全事故,使每年近百万游客的生命安全置于极度危险的环境之中,不容忽视。

中石油西气东输二线广深支线工程穿越观音山森林公园项目,未经林业等主管部门批准,无施工赔偿方案,在未经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同意的情况下,2011年8月起突然组织工人及大型开挖机械进入公园内核心景区进行违法强行施工,推平森林,剖开山体,铺设了一条长3公里、宽30米的天然气管道线路,破坏森林面积近10万平方米,使国家森林公园的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破坏严重。

纵观以上观音山公司所反映问题,均直接影响到了民营资本进入国家森林公园行业企业的发展,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自取得经营权至今,丝毫未享受到在东莞市投资环境下的优待。

观音山公园风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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