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珊珊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 研究员
最近有观点认为,当前我们应当将“企业家”和“资本家”区分开来,将企业家才能和精神摆在各类要素的主角位置,因为我国当下的企业家精神较资本和其它生产要素更加稀缺,对于我国实现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强国更加重要。笔者认为,虽然企业家和资本家的职能定位明确,各有侧重,但在现代市场经济金融体系,很多情况下并不容易将两个群体剥离开来,如果刻意将不同群体贴上标签,区别对待,在执行中可能造成混乱,弊大于利。
“资本家”的概念诞生于17世纪,简言之,是指资本的所有者。18世纪在欧洲产生股份公司以后,股东结构趋于分散化,这一概念覆盖的范围收缩到特定的资本所有者。在工业化早期,“资本家”是指通过雇佣经理管理生产劳动,坐享利润的群体;但在工业革命晚期之后,随着工业化复杂度的上升,这类群体已基本被市场淘汰。“资本家”往往指拥有一定规模的资本,通过资本利得,而非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获得财富升值的群体。这一概念往往带有贬低的含义。19世纪初,萨伊(Say)首次将企业家的劳动定性为将组织生产要素运用于价值创造、并在财富生产中发挥先导性和支配性作用的“生产性劳动”;并肯定了企业家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他将企业家精神定义为,“将经济资源从较低生产率的领域转移到生产率较高和产量较高的领域”。萨伊明确了企业家和资本家的界限,有助于纠正过往社会对企业家精神对经济发展推动作用的低估。熊彼特(Schumpeter)高度肯定萨伊的贡献,并在此基础上发展了现代企业家理论。熊彼特认为,企业家愿意并且能够将新想法或发明转化为成功的创新,企业家精神通过“创造性破坏”取代跨市场和行业的劣质产品,创造新产品和新的商业模式,进而促进长期经济增长。
但现实是,即便抛开兼具企业管理者与实际控制人双重角色的群体,在现代经济金融体系,企业家和资本家两种身份重叠的概率也比较高。在工业化早期,专业化水平的提升确实可能使企业家和资本家职能的界限更加清晰,但随着现代经济金融体系复杂程度的进一步提升,产业与资本高度融合,两者虽然职能界限依然清晰,但在很多时候往往又难以严格剥离开来。纯粹靠资本渔利的群体占比会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上升,社会资本投资平均回报率的下降而逐步降低。纯粹的资本家和纯粹的企业家在相对发达的现代经济金融体系事实上并不普遍。马歇尔(Marshall)将企业家视为多任务的资本家。这是因为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然面对各类投资选择,不仅包括企业家对产品赛道和企业创新、发展方向的专业选择,也包括随着企业的壮大和企业家自身资本的积累,企业家也可能需要直接参与产业链上下游的资本投资。因此即便是作为职业经理人的企业家,在企业的经营和扩张过程中无形中也可能同时扮演着资本家的角色,需要具备资本家的特质和才能。我们会发现,最优秀的企业家往往长期兼具这两种身份,这不仅是因为兼具资本家的角色会增加对企业家的激励,也是企业发展和资本积累到一定阶段以后提高资本利用效率的必然结果,有效的投资又会拓宽企业家的视野,提升其市场嗅觉,进而或多或少会对企业的长期发展起到一定助推作用。当然,不同群体在两个角色中定位可能各有侧重,但有时未必容易明确分类。
专业的风险资本家也是企业家的一种。无论是按照萨伊,还是按照熊彼特的定义,专业的风险资本家均可以归类为一种向其他企业家投资的企业家。只是他们经营的业务范围是资金的融通,而非实体业务。风险资本家不仅要具有承担风险的意愿和能力,更要具备对未来产业发展趋势和对企业家才能的洞察和识别能力;不仅要挑产业赛道、公司治理、产品和创新能力,还要评估创始人或掌门人的企业家精神。优秀的风险资本家甚至可以在企业的产品服务创新、市场拓展中对企业家发挥引导作用。随着资本配置功能社会分工专业化水平的提升,主流的“资本家”已经演化为从事各类股权和债权类资产配置的投资者,包括早期风险投资者,一级和二级市场上的各类公募和私募专业投资者。对于这些投资者而言,“资本家”与“企业家”的角色合二为一,他们虽然没有直接从事产品生产和商业模式创新,但通过主动行使股东权利对企业家的“创造性破坏”起着重要的间接推动作用。“资本家”与“企业家”相互影响,互相促进。在发达成熟的经济金融体系,优秀的企业家并非天生的或是自我成长起来的,更多是在资本的发掘和帮扶下成长起来的。可以说,正是由于“资本家”群体的存在和资本浇灌的市场土壤,方才培育出了相对稀缺的优秀“企业家”群体。而“企业家”群体的价值创造又对“资本家”形成正反馈,造就了当前不那么稀缺的资本存量。企业家群体的稀缺性相对凸显,而资本的投资回报率则相应降低,纯粹的资本家完全依靠资本食利的旧有模式已经越来越难以为继。
再者,优秀的企业家是当今社会的稀缺资源,优秀的资本家同样稀缺。经历40多年经济高增长的积累,虽然较改革开放初期当前社会上不缺资本,但依然缺少优秀的“资本家”。当前我国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依然低下,这其中有体制性和融资结构问题,但不可否认,优秀“资本家”的稀缺也是重要原因之一。相对主要从事实体企业经营的“企业家”来说,优秀“资本家”的优势是视野更为开阔,可能对产业发展方向的洞察更具前瞻性,能够利用专业金融知识、金融工具和资源整合产业资本,提升企业的公司治理和创新能力,这类“资本家”在我国金融市场不是足够了或太多了,而是太少了。
即便企业家才能和精神较资本等其它要素更为稀缺,在市场经济体系,市场自然有其调节稀缺性的作用机制。通过更多的资本配置增加企业家才能和精神的溢价,进而增加经验型、技术型创业对于人才的吸引力,增加其“产量”,减少其稀缺性,而无需由政府或特定主体刻意将企业家摆在更高位置。而政府要做的,主要是提供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法治化环境和严格完备的监管体系,确保资本、人才的自由流动和企业的市场化经营。
因此,虽说企业家和资本家的职能界定是清晰的,但在现实中,如果将两个群体严格剥离开来,是一种乌托邦化的做法,意识形态导向可能大于现实意义。将两个群体严格区分开来在很多情况下是比较困难的,而带帽子、贴标签,虽然理论上的逻辑是清晰的,却受到一些运动式政策或社会情绪的影响,破坏培育企业家的资本市场土壤。当前应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创业精神,增加优秀“企业家”供给,同时淡化资本家概念,为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强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感谢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刘英、蔡彤娟,副研究员徐天启、申宇靖,助理研究员陈修豪、吴奇聪 对本文提出的宝贵建议。当然,文责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