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生态环境局最新消息
《黄石市2024-2025年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
已经市政府同意发布
该方案提出将实施
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升级
能源结构清洁低碳发展
交通结构绿色运输体系建设
重点行业提质增效
多污染物协同减排
面源精细化管理提升
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大气环境管理科技提能
涉气监管执法效能提升
等九大行动
全面改善我市空气质量
根据《实施方案》,到2025年,力争全市PM2.5浓度控制在34微克每立方米以内,全市氮氧化物重点工程累计减排总量达到2400吨,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累计减排总量达到1130吨。
《实施方案》指出,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禁违规新增钢铁产能,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整合,打造绿色制造体系。扩大绿色清洁能源消费,推进燃煤锅炉、生物质锅炉、煤气发生炉综合整治,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行动。大力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高新能源汽车比例,严控机动车尾气排放,深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管控。全面推进钢铁、焦化、水泥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绩效等级提升,切实压减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收集处理,完成认定合规化工园区泄漏检测与修复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
深入实施工地、道路、堆场、废旧厂区、物流园、大型停车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推行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加强烟花爆竹禁限放监管。完善大气污染预警应对体系,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和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机制,积极参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响应武汉都市圈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要求,强化污染天气管控措施落实。加入省级大气环境智能监测体系,实施中心城区微站、乡镇子站及热点网格建设,提升细颗粒物与臭氧污染协同监测能力,定期更新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推动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在线监控全覆盖。聚焦铸造、玻璃制造、人造板、水泥等重点行业大气环境日常监管,开展移动源污染专项执法,全面整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规范环境监测服务市场。
我市明确
将把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
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纳入县(市、区)考核
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
高质量发展考核等
严格执行
《湖北省水、大气环境质量
月度亮牌管理办法(试行)》
和《黄石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
将考核结果
与资金分配、项目审批等挂钩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