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2日,被称为“新国九条”的《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作为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新国九条”明确提出要“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
“新国九条”提出要“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这表明了高层对股东减持问题的高度重视。实际上,自从去年7月24日高层提出“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以来,股东减持问题就一直受到管理层的重视。比如,去年8月27日,证监会发布《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的文件,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上市公司披露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
而今年3月15日,证监会又发布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提出“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严格规范大股东减持行为”、“有效防范绕道减持”、“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减持”。也正是在此基础上,“新国九条”沿用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中关于“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的提法,这也表明了“新国九条”对这个问题的重视。
实际上,“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这个问题也确实需要各方面予以高度的重视。毕竟就当下的A股市场来看,股东减持尤其是大股东、控股股东的减持已严重妨碍到了股市的健康发展,股市成了大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的提款机,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这个问题必须得到解决。而要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这就需要有一个全面完善的减持规则体系。
那么,如何“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呢?或者说,“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需要注意些什么呢?又或者说,“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需要从哪几方面着手呢?本人以为,这几个方面的问题是“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必须需要注意并着手解决的。虽然目前管理层出台了不少规范股东减持的政策,同时还将出台上市公司减持管理办法,但这些都只是“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就“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而言,如下几个问题或许需要高度重视。
首先是要从源头上减少限售股的来源。现在一些民营企业、家族制企业上市,给市场带来了大量的限售股,其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少则40%、50%;多则达到70%、80%。这些限售股一经解禁,控股股东就会减持套现,即便控股股东合规减持,也改变不了股市成为控股股东提款机的事实。因此,要“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就必须从源头上压缩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将控股股东的持股降低到30%,而将首发流通股的比例提高到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0%。
其次是在控股股东持股中设置永不上市流通股份,其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5%。这一部分股东永不上市流通,但可以继承,也可以通过网下一次性转让。设置永不上市流通股份的目的是保证上市公司不会成为无实际控制人公司,同时在15%的股份永不上市流通的情况下,也可以大大减缓实控人持股减持的压力。
其三就是进一步规范股东减持行为。这一方面,目前管理层出台了不少的规定,但仍有不少漏洞存在,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比如,上市公司业绩变脸的,或业绩亏损的,公司重要股东的持股不得减持。又比如,禁止高管辞职套现,高管可以辞职,但其持股仍然执行高管减持的规定,不能因为高管辞职就允许其股份可以提前套现。
此外,就是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减持。在股东违规减持的问题上,并不是责令违规主体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上缴价差就可以了,而是要严格执法。比如,根据《证券法》第186条规定,对于违规减持的,不仅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同时还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因此,要“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减持行为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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