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前沿】我们真的需要那么“多”国企吗?

职事拒华而不实 2024-03-13 19:45:07

大家好,聊个特别的话题,大家有没有想过:我们真的需要那么多国企吗?

前段时间去一个地市级国企讲课,他们一个高管给我讲,说全市60%以上的行政事业单位食堂、物业的保洁和保安,都被他们承包了,说目前正在和另外俩家国企竞争本地一家医院的食堂,非常激烈。

我知道这位高管给我介绍的本意是说,企业在本地业务能力强、影响力大。

但是我听了之后内心还真实感到的是尴尬,甚至悲哀!

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某国企所在地市:

国企不搞食堂,员工没饭吃了吗?

国企不搞物业,业主回不了家吗?

国企不搞垃圾清运,当地百姓生活在垃圾堆里吗?

难道这就是国企担当?这就是国有资本担负的使命?这就是国企存在的价值?这就是“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

众所周知,本轮国企改革,自《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之始,就明确提出“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所以,国有资本的效率一直是政策关注和强调的一个点,而国有资本的布局是影响效率实现的一个重要方面。

2023年7月18日,全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上,张国清副总理讲话指出:(国企)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扎实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切实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张玉卓表示,下半年,要突出抓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坚持分类改革,切实推动国企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更好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

通过以上政策,我们可以很明确的得出,国家在国有资本布局方面希望是围绕“国之所需”,围绕“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以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去考虑国资布局和国企发展,最后在三个方面发挥作用,即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

讲到这里,我不想再列举政策了,因为随便打开一个政策原文,一定是强调国有资本的布局和效率问题。

举个实际的例子,深圳国资。

深圳国资产业定位是“一体两翼”,一体就是以“公用和基础设施为主体”,两翼就是金融和战略新兴产业。到目前为止,深圳国资接近4万亿的体量,差不多77%集中在了一体两翼。对于既不符合“一体两翼”的完全竞争的领域,又没有竞争优势的国企,深圳国资采取的办法是——让他们退出!完全竞争的领域,国资还没有优势的情况下,其实留着实在没意义。产业聚焦,背后是资源的聚焦,核心是如何提升资源的利用效率。

讲到这里,谈几个观点,仅供参考:

第一:地方国资要真正理解“做强做优做大”六字真言。

实践中,经常见到的一种情况是,国企不仅不考虑国有资本的效率问题,更是把国企作为“兜底条款”,即把设立国企,作为处理当地问题的一种解决方式。比如,某地在“事业单位转企业”带来的历史遗留问题,当地不考虑如何解决问题、直面问题,往往直接设立某国企,来“解决“问题。

更常见的一种情况是“挂着国企的牌子,卖着自家的肉”,即“国企是个筐,什么都能装”。我提醒大家一点,感兴趣的一定要逐一看一下97家央企的名录,然后,你再对比下地方国企。你会惊奇的发现,地方国企的类型,可以激起你的“探索欲”,激发让你用排除法想知道——哪个行业是国企不干的?

所以,文章一开始讲的国企“承包食堂”、“保洁公司”、“保安公司”,你会发现,司空见惯,没有什么不可以,完全不用顾忌“做强做优做大”!

首要是做强!最次是做大!大而不强毫无意义!

对国企而言,躺在“类行政”资源的怀抱里,仅仅干一些地方政府“左兜到右兜”的活儿。离开这个,就活不了。这一类企业,做的再大,都是“大而不强”!因为,它没有核心竞争力,它干的活儿谁都能干,仅仅是凭借“资源”暂时给它而已。

第二:地方国资委应限制“完全竞争领域无优势”的国企

深圳的先行先试,已经做了极佳的表率,地方国资一定要聚焦。

对于“投资大、回报周期长、收益低”的项目,比如,城市公用和基础设置类。民营不愿意参与,可以理解。而这恰恰是国企要做的,这是国资存在的价值之一。这也是分类改革中划分公益类的政策要义之一。

首先:做聚焦。

我认为各地国资都应该先设定产业聚焦的方向。

围绕这个方向,去做“饱和攻击”。区域内有限的“人财物”,都要往产业聚焦方向上去集中,争取取得突破,形成真正的市场竞争力。即便这样,都未必成功,更何况资源的分散利用!

而不是漫无目的的去四面出击,看似各种“签约”、“论坛”、“联盟”、“战略合作”等形式动作频频,玩得不亦乐乎,“很努力的样子”…实则是“白专典型”,空耗费资源!

其次:做减法。

凡是“不符合本地国资产业聚焦方向”、在“完全竞争领域且无优势”的国企,我认为应该坚决整合、清理、转型。

说到这里,肯定有人会说,某地方国企,虽然负债累累、毫无竞争优势,仅是在本地靠着“类行政”资源搞点小活儿,但是它解决了本地2000人就业,这不算国企担当吗?凡是按照这个想法考虑问题的,我敢说,”N+1”100多个政策,他一个都没有真正读过!国企是国家的,不是你们企业里2000人的!国企的存在,是为了弥补其他所有制的不足,是围绕“国之所需”、“核心功能”、“安全控制”等方面设置的“御林军”和“先锋队”。它的存在不是为了解决2000人的吃饭而设计的。再退一步,你当地没有这家国企,难道这2000人就没饭吃,就要上街要饭了吗?如果真的是这样,也没问题,只是没必要设立国企,应该多设置一些“社会救助站”,它解决起来更加专业。

第三:国资分级管理的机制要创新。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力、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这是中央第一次明确提出,中央和地方两级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职责。2003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直到今天我们的国资管理,依然是中央和地方两级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职责的形式。

之于今天的地方国资,在现实中,地方国资更多的强调本地,解决本地的问题,“为本地所用”。至于国家层面的政策导向、要求…其实可以往一边放一放,毕竟是“两级代表”。

这在客观上就导致了,全国的国资难以形成“一盘棋”。更多的是“中央企业”的一骑绝尘,与之匹敌的国企,只有发达省市的头部省属国企;至于普通县市级国企,更多的是“望洋兴叹”。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这就是我讲过的一个观点,国企改革到现在为止,如果还要进行深层次改革,真正的“落下去”,必须拿出更加细化的国企分类,而且是全国性的标准。普通县市级国企,和央企的改革,用同一标尺,就出现了“学霸”躺赢,但是“学渣”感觉严重超纲。

其实我很理解普通地方国企的处境,要么是融资平台,要么是公用和基础设置,要么是历史遗留问题…

资金、技术、人才、区位…任何一项,毫无优势!在这个背景下,“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搞搞食堂、保洁、保安,总算能混口饭吃。

我的观点是,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存在呢?食堂、保洁类国企在当地即便不存在,对当地有何损失?存在了,有何意义?

对照《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一开篇——“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

大家自行判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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