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平度公告拟征收土地,涉凤台街道办事处东崔家疃村、臧家疃村、小刘家疃村,拟用于凤台街道金台路(经二路—经四路)项目建设。项目涉及凤台街道办事处东崔家疃村、臧家疃村、小刘家疃村,面积2.1903公顷,其中农用地0.9387公顷(水浇地0.4274公顷、果园0.0511公顷、乔木林地0.0674公顷、其他林地0.3107公顷、农村道路0.0354公顷、设施农用地0.0467公顷)、建设用地1.2516公顷(工业用地0.6522公顷、农村宅基地0.5856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0.0138公顷)。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由平度市财政局按照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拨付至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拨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