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和供给的分类

学之智经 2024-02-05 06:31:02
(学之智经济原创) 通过分析现代经济运行,可以发现存在不少有悖于传统经济理论的现象。笔者认为传统经典经济理论对需求和供给的认识和分类存在一些缺陷,这是导致其对经济运行的理解出现偏差的重要原因。根据学之智广义需求理论,可以对需求和供给进行不同维度的分类,给予更为准确且清晰的定义,能够更好地理解经济运行状况。 按照价值创造的有效性划分需求与供给 传统经济理论认为,有效需求是指有意愿并且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即能够转化为实际购买行为的需求。然而,从价值创造的角度而言,这样的定义是错误的。在很多情况下,即便市场主体有意愿并且有支付能力,也能够转化为实际购买行为,创造的需求也未必是有效需求。例如,企业加大产能扩张带来大量投资需求,最终项目投资失败成为了烂尾工程,这完全符合传统统经济理论定义的有效需求,也能够拉动当期的GDP增长。然而,这种真实发生的投资需求并没有带来有效的价值创造,反而浪费了的大量经济资源,真的是有效需求吗? 笔者分析了历史上多次经济危机爆发前的经济运行状况,能够发现“有意愿并且有支付能力”的需求普遍呈现快速扩张状态,然而这些需求并未带来有效的价值创造,却依然被当时的主流经济学家认定为有效需求。这就是为什么历次经济危机之前,主流经济学家难以观察到潜在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1980年代,日本经济从工业经济向服务业经济转型,第三产业快速发展,GDP和人均GDP也快速增长,被认为是总需求扩张、经济结构升级与经济繁荣。按照传统需求理论的定义,这样的需求扩张是有效需求,很难发现潜在风险。然而,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没有创造真实价值的需求,这些需求推动了资产价格上涨,但是没有带动有效的产出规模扩张,最终形成了经济泡沫。 在2007年次贷危机之前,美国出现了类似的情况。按照传统经济理论分析,这时的经济运行在较为理想的均衡繁荣中,主流经济学家普遍认为宏观经济指标大都是稳健的,即便房价上涨可能存在一些泡沫,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即将爆发金融危机。然而,表面上看上去总需求保持稳健扩张,实际情况却是越来越多的难以创造真实价值的无效和低效需求掩盖了有效需求走弱问题。 在每一次经济危机之后,都有人认识到传统经济学对总需求、有效需求的定义和认识存在缺陷,但是始终没有主流经济学家从打破一般均衡状态的角度去审慎思考这个问题。反而有一些非专业的经济研究者,通过对经济现象的仔细观察,提出了一些有益的见解,也尝试着在经济危机之前通过观察某些异常现象去预测即将来临的危机。 例如,一位经历了资本市场暴涨暴跌的英国财经记者提出,当我们发现自己能够快速获得财富,还不用重复简单而枯燥的工作的时候,几乎可以断定,大恐慌、大萧条就要来了。又如,一位经历了日本房地产泡沫破裂的房产中介经理提出,当房价上涨吸引越来越多的已经拥有固定房产的工薪家庭迫不及待地找他咨询贷款买房事宜的时候,那就意味着危机不远了。虽然这位财经记者和这位房产中介经理没有提出深奥的经济理论,但是他们对市场需求、有效需求、无效需求的认识已经比很多主流经济学家更深刻。 为了更好地描绘和分析经济运行状况,需要按照价值创造的有效性,对总需求和总供给进行新的分类,对有效需求、无效需求、有效供给、无效供给做出新的定义。 对于需求的有效性,不能以是否“有意愿并且有支付能力”作为评判需求有效性的标准,而是应该从价值创造和实现的角度,将总需求分为有效需求和无效需求。 有效需求,是指需求主体支出货币并获得了所需要的商品和服务,同时增加了效用(包括物质和精神),并且创造了真实的经济价值。 有效需求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形成了真实的货币(财富)交换行为,能够有效衡量其规模;二是增加了整体效用,带来了真实的经济价值。 无效需求,是指需求主体支出了货币(财富),但没有获得应有的效用,或者没有创造真实的经济价值。 无效需求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支出了货币或财富,但没有获得和消耗商品和服务,即在账上有货币资金流出,但没有获得相应的效用,例如虚假做账带来的贪污行贿行为;二是获得和消耗了与支出的货币或财富等价的商品和服务,但是没有形成应有的效用,难以创造真实价值,类似于资源浪费行为,例如投资项目夭折成为烂尾工程。 与之相对应,总供给包括有效供给和无效供给。 有效供给,是指供给主体生产并销售商品和服务获得了等价的货币(财富),并且消费主体获得了相应的效用。 有效供给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供给主体有能力生产商品和服务,并且能够顺利销售出去;二是消费主体购买了商品和服务之后能够获得效用,可以创造真实价值。 无效供给,是指虽然生产出商品和服务,但是供给能力超出了有效需求,多出的部分是无效的。 无效供给的两种表现形式:一是供给总量大于需求总量,类似于产能过剩导致供大于求,超出的那部分供给则为无效供给;二是供给与需求出现结构性不匹配,例如在人烟稀少的地方建设新城却成了鬼城,商品房卖不出去,但能够拉动GDP增长。进入21世纪以来,一方面技术进步促进供给能力快速提升,另一方面宏观政策过度刺激导致投资行为追风和泛滥,无效供给已经成为较为普遍的现象。 按照市场主体划分需求与供给 在经济实践中可以观察到公共产品边界漂移是普遍现象,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公共产品范围的深度和广度通常趋于扩大。随着公共产品边界漂移,公共部门的职能已经远远超出传统经济学所定义的范畴,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类目和规模都在持续扩大。现代社会中,全球主要经济体的财政收支规模占经济的比重普遍较大,对经济活动的参与度日益加深,已经成为扩大总需求的重要力量。这个现象是传统经济学理论所忽略了的,甚至是秉持传统经济思想的保守经济学家所竭力反对的,导致了理论与实践日益脱节,更使得传统经济学理论的实用性下降。 传统的经济理论把需求分为消费、投资、出口三部分,这是按照支出货币(购买和消耗商品和服务)的目的划分的,消费和投资是内需(国内需求主体购买和消耗商品和服务),出口是外需(外国需求主体购买和消耗商品和服务)。广义需求理论更加重视对经济主体的行为分析,把需求按照支出货币的主体重新划分,主要分为两类:市场需求、公共支出。 总需求=市场需求+公共支出 这样划分的原因在于,现代经济中公共部门(政府、非营利组织等)已经逐渐成为经济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即便倡导自由资本主义的西方发达国家,公共部门(尤其是政府部门)对经济的干预力度也在逐渐加大。传统西方自由经济理论主张政府减少对经济的干预,却忽略了日益重要的公共需求,看不到宏观经济的另一半。这与经济实践日益背离,是导致传统经济理论难以适应现代经济社会的重要原因之一。 市场需求,是指市场主体(主要包括居民部门、企业部门)通过货币收支(或财富交换)对商品和服务的消耗。 这部分需求是市场行为,具有自发性,不需要政府过多地干预就能够实现。市场需求包括市场主体参与的消费、投资以及出口,也就是拉动市场经济增长的三大需求。有时候,政府部门会直接参与进出口活动,由于无论出口需求的主体是政府、居民还是企业,都统一为国外部门的外需,与国内需求无关,在理论分析中为了方便起见,可以适当简化视为国外部门的市场行为。 公共需求,是指公共部门(主要包括政府部门、非营利组织等)通过货币收支(或财富交换)对商品和服务的消耗。 这部分需求不是市场行为,通常是公共部门的主动行为,表现为公共支出。政府作为公共部门的主体和主导机构,狭义的公共需求特指政府通过财政收支对商品和服务的消耗。只要是政府通过财政收支进行调控的行为都属于公共需求或者政府需求,通常包括一部分消费、投资以及转移支付。政府通过主动调节公共需求的变化,能够影响总需求和总供给,对经济进行干预和调控。 学之智广义需求理论中,需求按照市场需求和公共支出(公共需求)两个维度划分,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这已经是既定事实。观察经济实践可以发现,公共部门在经济中的作用正在逐渐加大,越来越不应该忽视。另一方面,这是社会稳定的客观需要。市场需求具有非稳定性,在某些情景下,公共部门必须加大参与经济的程度和比重,才能稳定总需求,否则将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和社会问题。更重要的是,为了与宏观政策相对应,提升经济理论与宏观调控政策的匹配度,更好地贴近和服务于经济实践,把公共支出纳入宏观经济分析框架是非常有必要的。 相对而言,市场供给和公共供给就更好理解一些。 市场供给是指市场主体根据市场需求和利润驱动,自主决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以及如何生产。 这种供给方式主要关注市场需求、价格预期以及竞争环境,以实现企业盈利为目标。在市场供给中,供给与需求通过价格机制实现均衡,生产者之间存在竞争关系。 公共供给是指公共部门为满足社会公共需求,以组织和调配公共资源为主要途径,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供给方式。 公共供给的目的在于保障居民的基本权利和福利,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发展,以实现社会价值,并非获得盈利。公共供给的物品和服务具有一定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即公众都可以平等地享受这些物品和服务,而不会受到排斥或限制。除了宏观政策调控以外,以政府为主的公共部门的另一重要职能是维护市场秩序,这是政府的服务职能,可以视作一种特殊的公共供给。 在经济实践中,市场供给和公共供给各有优势,也各自存在一些不足,需要相互配合、优势互补。市场供给能够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但同时存在信息不对称、外部效应和市场失灵等问题。公共供给能够弥补市场供给的不足,提供基本的公共物品和服务,保障市场主体的基本权利,改善社会福利;但同时也可能存在效率低下、资源浪费和官僚主义等问题。 (原创作品,请关注学之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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