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嫖抓出一网大鱼,1995年杭州李锡权特大团伙吸毒贩毒案侦破始末

运鹏谈国际 2023-11-27 09:20:03



1995年1月26日21时左右,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分局米市巷派出所安康副所长带着四名民警来到莫干山路的银星饭店进行例行的安全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店的215房间里有一对可疑男女,于是就对他们进行了盘查。

案发当时民警刚刚换装95式警服

经盘查,男子是温州的个体户蒋海波,女子是某美发厅的按摩女王民媚,就他们两人衣衫不整的衣着和红扑扑的脸色,说明他们已经完成了一场“亲亲抱抱举高高”的活动。

根据蒋海波的交代:他是经“水上花”美发厅店主姚柳萍和祝俊作为“中介”,以200元的“钟点费”后将“小姐”王民媚带到他包租的银星饭店进行“亲亲抱抱举高高”的活动。

90年代从事非法“卖肉”活动的所谓的美容美发厅

1月27日0时,姚柳萍和祝俊被传唤到米市巷派出所进行询问,两人对组织和容留“失足”妇女从事非法皮肉生意的罪行供认不讳,并供出了在店内从事异性按摩和非法“卖肉”活动的“失足”妇女魏永芳等人,警方随即突袭了魏永芳等人的住处,将她们全部拿获。

可令他们没想到的是:天亮以后,前来询问案情进展情况以及来为这帮“失足”妇女说情的各路神仙差点没把米市巷派出所的门槛给踏破,有人甚至愿意出5万甚至10万元把魏永芳等人赎出来(这在当时经费紧张的公安机关而言是极大的诱惑),如果别人赎不出,至少也要把魏永芳赎出来。

事出反常必有妖,原本就一个简单的妇女卖淫案,被这么一搞反而引起了米市巷派出所朱红骏所长的怀疑——一个外来的“失足”妇女,何德何能能让那么多人不惜血本地赎她出来?看样子这个女人身上不仅仅只是“失足”、“卖肉”的问题,应该还有更加重要的问题。于是,经拱墅分局同意后,米市巷派出所组织成立由安康副所长为组长的审讯小组,负责对魏永芳进行进一步审查,希望从中发现问题。

结果在审讯中,魏永芳精神恍惚,脸色泛着青色,萎靡不振,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一个劲的说:“我受不了了,给我一点吧,就一点儿!”

很明显,这是毒瘾犯了后的典型表现。

安康副所长吩咐民警给魏永芳喝热开水,在几杯热开水下肚,去了一趟厕所后,魏永芳开始交待:“我吸毒了,是一周前开始吸的,毒品是一个姓宋的人从广东搞来的。和我一起吸毒的除了宋某外,还有绰号叫‘小木陀’和‘小猪猡’的人。”

“这几个都是什么人?”

“这我真的不知道。”

经过再三核实,确定魏永芳确实没有撒谎,但要从哪里去找那个宋某和那几个“木陀”、“猪猡”呢?安康副所长决定启用特情进行侦查。

今日的米市巷派出所

……

一个月后的2月26日19时,米市巷派出所的值班电话急促的响了起来。正在所里值班的民警朱卫国一把抓起电话:“喂,哪一位?”

“喂,是米市巷派出所吗?”电话那头的声音显得很急切。

“我是米市巷派出所,有事请讲。”

对方在电话里说:他有办法搞到与魏永芳一起吸毒的相关人员的下落。朱卫国很重视,将自己的传呼机号码留给了对方。

2月27日10时左右,朱卫国的传呼机响了起来,朱卫国立即将电话回了过去,来电话的正是昨天打电话的特情。

“魏永芳说的宋某和给他供货的一个广东人现在正在松木场杭大路12号魏永芳租住的房中睡觉,他们今天打算逃离杭州。”

今日的杭大路12号

安康副所长认为事不宜迟,迅速调集了十五名精干警力分乘三辆警车迅速赶往杭大路12号。

由于行动完全达到了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当干警们冲进室内时,室内四个人正在呼呼大睡,完全没有准备他们束手就擒。

……

经过突审,宋某的心理防线率先崩溃,供出了参与吸毒及广东人在杭州贩毒的各种情况。广东人则在宋某招供后供出了他的上线,一个绰号“阿豪”的毒贩。接下来的重点就是抓捕这个“阿豪”。

2月27日20时左右,七名干警化装押送着宋某来到多次和毒贩接头的银星饭店,实施抓捕“阿豪”的行动。

民警杜卫东以宋某的担保人的名义带着宋某住进了127号房,其余六名干警则隐蔽在124号房待命。准备就绪后,杜卫东要求宋某以毒瘾发作为由向“阿豪”打传呼要求供货。

当晚21时,127号房想起了敲门声,杜卫东分析可能是“阿豪”送货来了,就示意宋某发问:“是谁?”

“我是‘阿豪’,快开门!”

杜卫东对宋某点了点头,宋某起身开了门,一个男青年进了门后看到杜卫东顿时紧张起来,宋某赶紧说:“不用担心,这是自己人,也要货。”

在打消了“阿豪”的顾虑后,“阿豪”就掏出一小包海洛因:“老规矩,0.7克,1000块。你验一下货。”

宋某很专业的验了货,确认是纯正的海洛因,随后宋某向杜卫东点了点头。杜卫东就以打开水为名走出房间向124号房的同事发出行动的信号。

海洛因

很快,124号房的干警们立即出动,冲入127号房,将正在数钱的“阿豪”擒获。

经就地突审,“阿豪”的真实身份是广东潮阳人郑怀斌,租住在单士路3弄4号,以做生意为掩护在杭州从事贩毒勾当,他还有一个同伙人“阿德”住在某宾馆215房间。

安康副所长立即带着警长韩强、王建和民警虞伟强火速驱车扑向那家小宾馆,但当他们冲进215房间的时候居然扑了个空。为了避免发生意外,安康留下王建和虞伟强蹲守,自己则和韩强火速回到银星饭店,在半道上获知消息:“阿德”已经在银星饭店接应“阿豪”时被杜卫东抓获。

通过对郑怀斌和“阿德”的突审,他们手头的海洛因是从在杭州从事贩毒的同乡李锡权,李冬梅,陈仕洪,陈健仪,黄健灵五人处拿来的。这五个人经常往返于广州和杭州两地贩毒。他们供称,这次是在2月24日抵达杭州的,他们在杭州的接头取货地点是“阿德”半年前租住的长生路31号中单元504室。

今日的长生路31号

对此,“阿德”说五名毒贩确实住过他的租住处,但因为感到风声越来越紧,就搬到了东坡旅社,准备在2月28日9时离开杭州,“阿德”还交待,他们五个人手里可能有枪。

经过核实,安康带着朱卫国、杜卫东等人赶往东坡旅社,经过旅社登记簿的确定,五名毒贩果然还在旅社里,分别住在13、14和15号房间。

当晚,朱红骏所长带着五名干警前来增援,并布置了抓捕计划。

“三个房间,三人一组,一起动手,冲进去后动作要快,打他们个措手不及,控制人的时候注意枪支。”

2月28日3时30分,朱红骏下令“收网”,3时45分,九名干警摸到13、14和15号房处。3时50分,米市巷派出所的九名干警三人一组(分别由朱红骏,安康和韩强带队)分别踢开13、14和15号房,破门而入。

“别动!警察!”

抓捕行动异常顺利,房中的五个人当时正在各自的被窝内呼呼大睡,没有丝毫抵抗束手就擒。可是在搜查时却没有发现毒品,也没有发现手枪。

李锡权等五人被押回派出所后极不老实,态度蛮横,自恃警察没有证据,因此拒绝交待任何问题。

安康想起了“阿德”租住的长生路31号中单元504室,于是立即带人去那里搜查,最终在一把靠在墙角的不起眼的雨伞里面搜出了150小包(每包0.7克,总共约105克)海洛因。

在铁证面前,李冬梅的心理防线首先崩溃,他疯狂的扯着自己的头发,绝望的喊道:“完了,这下全完了,枪子儿吃定了(刑法规定,贩卖海洛因超过50克即判处死刑)。”

李冬梅交待后,李锡权、陈仕洪、陈建仪、黄健灵也先后招供。他们五人先后往杭州贩毒十余次,在落网前总共贩卖了海洛因约3.5千克。

至此,这起由抓嫖引出来的重大团伙贩毒案彻底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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