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最近做出了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决定,并成立了工作专班进行执法整治。对于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法律问题,交通运输局回复表示目前只支持单位自营的个人租赁电动自行车,而不是发展共享电单车。此举背后原因是管理缺乏法律依据,同时存在诸多问题。广州市民对此决定反应不一,希望大家能理解并支持。而对于违规骑行行为,警方也已开始进行处罚。想了解更多详情?一起来看看!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决策
近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官方表示,目前暂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并对此成立工作专班,对违法违规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执法整治。
该局还要求各区交通运输部门及时清理不合规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落实好共享电动自行车主体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平台责任。
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法律问题针对网友“请叫我小王子”提问:有关部门不是说共享电单车上路了吗?这个有什么问题吗?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回复:广州市已明确不发展共享电单车。并向网友详细解释了原因。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回复截图回复截图“请叫我小王子”:有关部门不是说共享电单车上路了吗?这个有什么问题吗?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上路了,但目前是试点单位自营的个人租赁电动自行车。目前暂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
广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方网站已经发布《关于做好电动自行车和小型四轮车个人租赁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各区交通运输部门、广州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广州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广州西站综合交通枢纽,编号:交运11号)文件。
文件显示,个人租赁电动自行车指个人或者单位根据需要在单位、小区、校园、商务区等封闭或者半封闭场所设置充电桩,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租赁的电动自行车。目前暂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原因是:
1.对共享电单车管理缺乏上位法依据。
2.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较多。
广州市民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反应
目前广州市已明确不发展共享电单车,但对共享电单车的管理缺少上位法依据,只能依据现有法律法规进行清理整治。
该局还表示,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持,遇到违法违规的共享电单车可以举报。
违规骑行行为的处罚最近这几天广州的天气晴好,出门走走逛逛成了许多人的选择。而在番禺石基村镇的一处路口附近,就有不少过往市民被警方拦停。
原来在路口附近这位男子骑上了无牌照的共享电单车。民警表示,骑无牌共享电单车将被处以最高四五十元的罚款。目前该男子已被依法处罚。
视频截图视频截图目前广州市已明确不发展共享电单车。如有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置或者投放共享电单车,可向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同时也可通过广州交通“云举报”小程序进行举报。
结语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的决定引发了热议,管理部门的执法整治行动也在有力推进中。共享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问题不容忽视,希望未来可以有更完善的法律依据来规范这一领域。对于市民而言,遵守交通规则,选择合法合规的出行方式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希望大家共同维护城市交通秩序,让出行更加安全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