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15天内发生的第二起持刀刺伤外籍人士的案件了,6月24日下午4:00左右。苏州高新区塔园路新地中心公交站台附近,当时有多辆校车停在那,这些校车有点特殊,它们是用来接送苏州日本人学校的学生。
当时一名日本女子正在接她那正在读幼儿园的女儿,突然之间,一名男子冲上前去,只见他手里握着一把尖刀,对着这对母子就是一顿猛戳。
母女俩在毫无防备之下被扎了几刀,很快就倒在了地上,鲜血直流。这名行凶男子并没有收手,而是准备冲进校校车内行凶,当时车上坐着的都是学龄前儿童,情况是万分危急。
当时校车上还有一名跟车的中国籍女子,见男子企图上车行凶,这名跟车的女子顾不得个人安危,冲上前去勇敢的与之搏斗。
无奈体力悬殊,这名女子被狠狠的刺了几刀,周围的群众见状,也冲上前去助阵,持刀男子很快被群众给制服了,随后赶来的警察将其带走。
120很快也赶到,将3名伤者紧急的送往了医院,小女孩受伤最轻,经治疗后于当日出院。小女孩的妈妈受了重伤,经过医院的积极治疗,生命已无大碍。
受伤最重的那名勇于上前与凶手搏斗的中国籍女子,目前还在紧急抢救当中,生死未卜。
经查实,行凶的男子现年52岁,是近期从外地来苏州的打工人员,目前处于无业状态。
目前尚不知这名男子因何要对2名日本女子行凶,相信随着警方的深入调查侦办,行凶男子的作案动机会很快水落石出。
苏州是日资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当地有近3000家日本企业,包括丰田,松下,日立,三菱,住友,永旺等世界500强日资企业。
仅苏州高新区就拥有日资企业超过700家,有1万多名日方人员及其家属在苏州生活,当地于2005年经我国教育部批准建立立了苏州日本人学校,供这些日方人员的子女就读,这起持刀伤人案正是发生在苏州高新区。
资料显示,近些年来,日本在我国共建立了35所日本人学校,分布在北京,广州,深圳,苏州,上海,大连,青岛,天津等城市,这些日本人学校是日本独资全日制学校,学校采用的是日本的教育体系。里面的教师,学生均是日本人。
在6月25日的外交部记者会上,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就此事做出了回应:
目前两名日本公民均没有生命危险,受伤的中国公民正在抢救中,凶手已经被当场抓获。案件还在进一步的调查中,我们对发生这样的事情表示遗憾,中方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所有在华外国人的安全。
这起事件也引起了日本政府的高度重视,日本已向当地派出有关人员,提供必要的援助。日本内阁官房长官林芳正就表示:日本政府对事件的发生表示遗憾,祈祷受害者早日康复。同时他也表示:日本政府敦促中方提供事件的具体信息,并杜绝同样事件再次发生。
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也向在华的侨民发出了领事联络,提醒他们外出小心并充分留意周边状况,据悉这所日本人学校已决定临时停课。这起持刀伤人案也引起了日本媒体的高度关注,日本各大媒体和电视台纷纷报道此事。
无独有偶,6月10日,吉林市船营区北山公园内,也是一名年过五旬的中年男子,因为一件小事与4名美国人发生了口角,继而持刀将这4名美国人捅伤。
抛开事情不谈,这男子的战斗力可真是爆表,面对4名人高马大的美国人,仅凭一把小刀就将他们一一放倒。
如果说吉林市的这起事件是因为双方产生了口角而引发的,江苏这起事件就完全是毫无征兆。
江苏高新区是日资企业聚集的地方,不排除这名男子来这边找工作多日,因为各种原因,被日资企业屡屡拒绝,难免心生怨气,继而迁怒于在这里生活的日本人。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这名男子有仇日情节,近代日本对我国犯下了滔天的罪行,但凡是个中国人都会铭记在心。
但同时我们也要理性的看待问题,侵略中国的是当年的日本法西斯政权,以及它所领导下的皇军,这是要一码归一码,被刺伤的这对母女俩是无辜的。
就算对日本再怎么仇恨,也不是当街持刀行凶的理由,更何况他还将一名同胞刺成重伤,现在还危在旦夕。
说到底就是这位男子因为多日来找不到工作,很可能经济也陷入了困境,身上的戾气也越来越重,他下手是随机的,没有固定的作案目标,只不过当时正好这对日本母女在场,就向她们下手了,他还想上校车杀更多的人。
一名勇敢的中国籍女士阻止了凶手的进一步行动,她自己却身负重伤。巧合的是,吉林北山公园内的那起持刀伤人案中,也有一名中国籍人士上前阻止,结果也被凶手刺伤。
前《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也站出来发声:
谴责苏州发生的男子持刀伤人事件,指出不论嫌犯是出于何种目的,是不是要故意针对日本人犯罪,都必须要受到谴责。同时胡锡进也指出,这是一起偶发性事件,在大秩序和对外国人普遍友好的态度中,这样的个例绝不具有某种代表性。
在全球一体化进程中,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日益紧密,大量的外资企业涌入中国,也伴随着众多外国人来华工作,生活,学习;也有大量的国人走出国门,到国外去投资办厂,工作生活,这已经成为了常态。
在世界各国深入交流之际,也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不和谐的事件,此前就有报道一名中国留学生在美国被枪击身亡,一对夫妻到非洲某国去旅游,结果惨遭抢劫,男的当场被用枪打死……,这样的案例数不胜数。
所以说,对于这样的案件也不要过于解读,这就是一起偶发性事件,个人行为的案件,不具备某种代表性。
我国是个法治国家,身为中国公民,就必须要遵纪守法,任何以身试法的人,不论他以何种理由,只要违法犯罪了,就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