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处决犯人,为何要定在秋后问斩、午时三刻行刑?

笑笑春秋 2024-04-26 05:58:48

古代中国是个庞大的农业国,古人对时节极为重视,讲究顺天意、听天命,遵循春生夏长、秋收冬藏的规律。

《左氏春秋》中曾有记载“赏以冬夏,刑以秋冬”。《礼记·月令》中也有记载“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

古人认为人间的律法也要顺应自然节律。春夏是万物生长、生机勃勃的季节,适合行赏以鼓励人们积极劳作;而秋冬则是万物凋零、肃杀蛰伏的季节,适合行刑以维护社会秩序。在秋天落叶归根的时节处决犯人,也寓意着希望犯人能够被自然的灵气所净化,来世做个好人。

其次,从实际考虑,秋冬行刑也适应了百姓的生活节奏。平时百姓们忙于耕种,秋后才有农闲时间,此时处决犯人能吸引更多人观看,可以最大限度的起到震慑百姓的效果。

同时,古代刑侦技术有限,基层县衙没有死刑执行权,需层层上报和反复核查。秋冬季,节官府会有更多精力来处理刑罚之事,有助于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

这一传统自西汉开始,被正式列入律法,并一直为后世所采用,直至清朝末期。

历史上也有一些特殊情况。

据《资治通鉴》记载“辛末,帝亲录系囚,见应死者,闵之,纵之归家,期以来秋来就死。仍敕天下死囚,皆纵遣,使至期来诣京师。”。

630年,唐太宗李世民统治初期,社会安定,全国的死刑犯数量还相对较少,仅有29人。然而到了632年,这一数字激增到了390人。唐太宗大为震惊,亲自去牢房视察,与犯人们交流。尽管未发现冤假错案,但他仍心生怜悯,下令让这些死刑犯全部回家与家人团聚,过个好年,待来年再回京受刑。

“去岁所纵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无人督帅,皆如期自诣朝堂,无一人亡匿者;上皆赦之。”

结果第二年,390个死刑犯全部如期返回,没一个跑路的。这让唐太宗大为感动,索性就赦免了这些人的罪,全部给放了。

后来白居易还专门写了首诗歌颂李世民:“怨女三千出后宫,死囚四百来归狱。”

然而,北宋文学家欧阳修,则经在《纵囚论》中,对唐太宗的行为提出质疑:“信义行于君子,而形戮施于小人。”

后世对于这一事件争议比较大,多数认为唐太宗的行为存在“个人意志干预司法”的嫌疑,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午时三刻行刑的传统,则源于古代人对阴阳五行的信仰。

古人比较迷信,认为杀人是"阴事",对被处决者的鬼魂心存畏惧,担心其死后会纠缠不休。

午时三刻太阳光最足,地面上阴影最短,古人认为这是一天中阳气最盛的时候,刺眼的阳光能把阴气冲散,这个时刻施行斩首可以消除犯人死后的怨气与阴气,防止其化为鬼魂祸害人间。

《说文》中曾记载:“漏以铜壶盛水,刻节,昼夜百刻。”古代采用漏刻计时,将一昼夜分为100刻,每刻相当于现在的14.4分钟。午时三刻即相当于现今的中午11点45分。

此外,中午时分,在长时间的阳光暴晒下,人很容易感到困倦,意识相对较弱,此时行刑可以减轻犯人的恐惧和痛苦。

这也是古代刑罚中比较人道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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