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隅顽抗直到死的亡命徒,1987年宜春8.12特大杀人抢劫案侦破始末

运鹏谈国际 2024-04-13 02:39:08



1987年8月8日7时左右,宜春行署督导员马某岭吩咐自己的小车司机用配属给自己的“上海”牌轿车将自己的两个女儿(大女儿马某飞、小女儿马某军)送往宜春火车站,搭乘8时30分的旅客列车去丰城的老家。因为他当天要去省城南昌开会,四天后才回来,而自己的妻子——宜春行署经委秘书科副科长张某杰自己也有一大堆工作要忙,没有余力照顾两个正在放暑假的女儿,恰好老家的父母又想孙女想得紧,不如将女儿送回老家。

上海牌轿车

这也是上海牌轿车

90年代的宜春火车站

9时左右,小车司机驾车返回宜春地委和行署大院,旋即就接上马某岭离开宜春赶往南昌,此时,马某岭的妻子张某杰正在不远处的老干部活动室里和人打麻将——

8月12日19时左右,马某岭从南昌返回宜春的行署大院宿舍,摁门铃数次里面没有回应,他以为妻子加班还没回家,于是就自己掏钥匙开门入室,结果发现室内被翻得天翻地覆,客厅地面上还有血迹,电话线也被拉断,电话机已经不见了。

马某岭顿时慌了抢步冲入卧室,发现妻子张某杰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已经发出了异味。马某岭立即退出宿舍,敲开对门邻居沙某龙的家,说明了情况,请沙某龙用自家电话报警。沙某龙闻讯大惊,立即打电话给芦洲派出所报案。

19时30分,宜春行署公安处(今宜春市公安局)和宜春市公安局(今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接到芦洲派出所的报告。10分钟后,宜春行署公安处和宜春市公安局的侦查、技术人员迅速赶到现场,一面开展现场勘查和访问工作,一面向江西省公安厅报告。

住在宜春地委、行署大院宿舍楼二楼的邻居李某清反映:8月8日14时40分的时候一名身穿黑色短袖尼龙衫的男青年摁响了她家的门铃,她开门后男青年问道:“马专员住哪里?”李某清回答:“三楼。”于是男青年谢过后往楼上走,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抱着一只西瓜的男青年,她以为是走亲戚的,于是也没在意就关上了门。可是10分钟后,她却听到楼上有打架声和女人的哭声。

当时正在距离现场20多米的老干部活动室三楼走廊上做工的两名基建小队小工反映:8月8日15时20分左右,他们隔着窗望见马某岭家室内“两个穿白衣服的男的在打一个女的,打得满身是血”。

多名邻居证实:死者张某杰在8月8日上午一直在老干部活动室里和人打麻将,一直打到11时才回家,临走时还意犹未尽地和“麻友”说:“下午早点来。”可是在下午,却没有人看到张某杰再来打麻将。

80年代 打麻将

马某岭家的门把手上,还插着8月8日至8月12日的报纸。

根据马某岭的清点,家中丢失现金、国库券、手表等财物,还有一支64式手枪和54发子弹。

64式手枪、弹匣和子弹

经法医尸检,张某杰的遗体已经长出蛆虫,根据尸体的腐败程度和胃内食物的消化程度,判断她的死亡时间在8月8日15时左右。导致张某杰死亡的致命伤是位于其头部的钝器伤,因为钝器砸击导致颅骨粉碎性骨折,而行凶的凶器则是类似羊角锤一类的钝器。

现场提取到一种血掌印和两种鞋印,一种长24厘米,一种长25厘米,还发现三种血脚印:一种赤脚血足印,一种血袜印和一种血拖鞋印。根据步法专家的测定,犯罪分子应该为两名,身高在1.70米至1.75米之间,年龄在20至25岁之间的男性青壮年。鉴于邻居们一致反映死者张某杰为人谨慎,不是熟人是绝对不会给开门的,而根据现场勘查发现马某岭的宿舍门没有暴力破坏和撬压的迹象,说明凶手是以和平方式进门,即死者主动开门让他们入内的。现场勘查发现,现场五个房间翻动最乱的就是死者的卧室,丢失的财物和枪弹都放在卧室里,且犯罪分子应该知道这天只有死者一个人在家里,因此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极大,至少也是和死者有某种联系和瓜葛的人。

用德国"林哈夫"相机拍摄疑难痕迹物证的民警

光天化日之下在行署地委大院行凶杀人,还丢失了手枪和子弹,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残忍,胆大妄为,不计后果,顿时震动了整个宜春。江西省委书记万绍芬、省长吴官正、省政法委书记王昭荣当即做出指示,要求宜春地委、行署要高度重视这起案件,除了公安机关做工作外,地委、行署领导要亲自过问,尽快破案。

万绍芬

吴官正

王昭荣

宜春行署公安处和宜春市公安局立即抽调一百一十名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由公安处葛义松处长为组长、邹友常、孙庆祝、龚国栋副处长,江西省公安厅五处李天福副处长、行署公安处政治处童第照主任、公安处五科廖顶芳科长,宜春市公安局黄瑞辉、钟志诚副局长为领导小组成员。将宜春市划为秀江、胜利、东方和春台四个管区,另外成立丰城组、机动组、技术处理组、情况综合组,会同以上管区内的各派出所全力开展侦办工作。

身穿83式警服的年轻民警

专案组经过案情分析,给犯罪分子进行了如下刻画:

1、和马某岭、张某杰夫妇相熟并有作案动机的人。

2、具有白天进行盗窃作案的前科的人。

3、胆大心狠,有图财害命的动机的人。

4、关系密切,臭味相投,有前科劣迹,有共同作案可能的人。

5、在重点人口中表现不好,有作案可能的人。

6、有作案时间,案发后表现反常的人。

同时,宜春地委、行署和宜春市委对本案给予了大力支持,由地委、市委出面召开宜春地区的机关、团体、厂矿企业、学校、街道党组负责人会议,通报案情,全面部署排查工作。召开地、市直属单位保卫干部和派出所所长会议,深入发动群众,全面开展摸底排查。

截止8月26日,大量线索被送了上来,总共排查出2017条线索。对于这批线索,专案组组织专门力量逐一进行查证落实,虽然没有发现与本案有关的线索,但顺带破了一批其它案件。

通过对重点人口和重点对象的正面审查,对宜春地区的重点人口,尤其是和马某岭家相识,有作案时间,有作案因素的“两劳”释归人员,逐一进行正面接触,并一一提取了手印和脚印。至8月27日18时为止一共鉴别了一百零六名重点人口。

日常工作中的民警(身穿83式警服夏装)

与此同时,专案组在整个宜春地区范围内启用特情耳目,广泛搜集和案情有关的情报和社会反映,还物建了大量的新的特情开展工作,这项工作由江西省公安厅四处负责。

为了防止凶手外逃,专案组动用大批警力对通往宜春的六条主干道以及宜春火车站和宜春汽车站实施24小时查堵工作,所有携带64式手枪的人员均受到严格检查(公安人员为了避嫌,统一将64式手枪暂时上交,或转配54式或转配77式手枪),查找被抢走的64式手枪。

8月27日18时,胜利派出所管区组接到刑事特情“321”反映的一条重要线索:14时30分左右,他送在铁路工作的女友上班时在宜春火车站附近遇到了曾因为盗窃罪被劳教三年的邱振国。邱振国遇到他开口就向他借钱,并声称要把命交给他。该特情和他的女友大惊失色,连忙追问原因,邱振国说:“我和李新平两人在8月8日下午3点左右去马专员的家搞钱,因为李新平认识马专员夫妻,还知道马专员8月8日要去省城开会,当天只有他老婆一个人在家,没想到他老婆不肯给钱,还要叫人,所以我俩就用锤子杀了她,从那里拿了200多元钱和500多元国库券,还拿了一支64式手枪和40多发子弹,枪被李新平拿走了。今天早上东方派出所叫我去摁了手印和脚印,我可能暴露了,我和李新平现在准备上火车逃走。你有多少钱就借我多少钱,能借我多少就多少。”

此外,邱振国为了获取特情的信任,还向他暴了一记“猛料”:“李新平告诉我,他有个老战友在鹰潭站派出所当警察,李新平准备去鹰潭杀掉他,从他那里再搞一支枪。”

在得到这条线索后,胜利派出所管区组立即之通知东方派出所管区组,东方派出所管区组立即核实,确认了当天上午由侦查员张水德和黄国雄对邱振国提取了手印和足印。于是,在18时40分,负责胜利管区组的宜春行署公安处刑侦科廖顶芳科长带着该名“321”特情到了公安处,向正在处里坐镇的宜春行署副专员张海如,江西省公安厅杨希林副厅长,五处周运泰处长,宜春行署公安处葛义松处长汇报。众位领导在简单地商量后迅速做出如下三条决策:

1、请示江西省公安厅和公安部发出通缉令。

2、通过省厅通知上海铁路公安局南昌铁路公安处以及萍乡、新余、南昌、鹰潭四地的公安机关部署力量卡关堵口。

3、派出一支追捕小组凭借省厅新进口的最高时速为140公里的警车追赶邱振国和李新平最有可能搭乘的贵阳至上海的152次旅客列车并登车搜捕。

同时,技术处理组对之前搜集到的106名重点对象的手印和脚印和现场提取到的脚印进行对比,证明现场提取到的血赤脚脚印和邱振国的脚印可以作同一认定。同时又从李新平曾经劳改的劳改农场提取了他的手印和脚印,通过技术对比发现现场留下的血掌印是李新平留下的。

8月27日当晚,专案组持搜查令依法搜查了李新平和邱振国的住宅,在李新平的家中缴获了一柄羊角锤,虽然经过清洗,但上面还是提取到了和死者一样血型的血迹和毛发。在邱振国的家中缴获了沾有血迹的血衣和515元国库券。经过鉴定,血迹的血型和死者血型一致,而国库券经过马某岭的辨别,确认是他家的财物。

1987年发行的国库券

至此,专案组确定李新平和邱振国就是宜春8.12特大杀人抢劫案的凶手。

8月29日13时10分,专案组接到南昌铁路公安处的通报:在西村火车站(位于江西省宜春市西村镇的四等车站)发现了李新平的踪影。于是专案组立即调集警力到宜春至萍乡的沿途各车站进行搜捕,并在沪昆铁路沿线卡关堵口,来回不间断巡视。

西村站站牌

至13时30分左右,王华站(位于江西省宜春市湖田乡的四等车站)职工钟宜向站长李少林反映:他在站台接车的时候看到李新平从428次旅客列车上下车,朝宜春方向步行。李少林站长立即将情况报告宜春站派出所,一面派出铁路职工唐启生跟踪李新平,沿途不断有热心群众加入到跟踪李新平的行列中,直到宜春站派出所的干警赶到将李新平的去路截住。李新平负隅顽抗,掏出64式手枪开枪拒捕,和干警们发生了枪战,然后逃入宜春市原种场丁家头柏树下村的一户农舍中,劫持了农舍中的两名村民为人质。并爬上农舍的阁楼居高临下不断向外射击,企图顽抗到底。由于地形不明且担心伤及人质,民警们只是将该农舍包围,没有进一步动作并将情况上报给专案组请求支援。

专案组得报后立即将指挥部迁到现场,对如何围歼李新平做如下部署:

1、选调神枪手观察选择合适的射击位置,密切注意李新平的动向。

2、抽调骨干组成解救人质的小组,能隐蔽接近就隐蔽接近,不能隐蔽接近就用火力压制强行接近,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3、调集武警和消防官兵抵达现场参加战斗。

4、组成政治宣传组不断向李新平喊话,采取政治攻势减轻他的精神压力,促其主动缴械。

5、通知宜春供电站架设电线保障现场照明,宜春地区人民医院做好抢救伤员的准备,同时由宜春军分区和宜春市人武部提供强攻所需要的狙击步枪、冲锋枪以及手榴弹。

6、各组必须统一听从指挥,不得自行其是,行动中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伤亡,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将李新平击毙。

18时整,人质解救小组在神枪手的火力支援下向农舍发起强攻,经过10分钟的战斗成功将两名人质救出,但在解救过程中,有两名民警、一名武警和一名人质中弹,但经宜春地区人民医院派来的医疗组紧急救治后都没有生命危险。

人质解救出来后,困兽犹斗的李新平拒绝投降,依然顽抗到底,在反复劝降无效后,专案组于21时50分下达攻击命令,死活不论。随即,由消防官兵用高压水炮猛射李新平所在的农舍屋顶,强大的水流将整个农舍屋顶瓦片全部掀掉,同时各个射击位置的公安干警用冲锋枪和自动步枪对着农舍猛烈射击,压制李新平的火力并吸引他的注意力。同时一队武警战士趁机迂回到距离李新平所在的农舍只有8米的另一栋农舍中,爬上屋顶向已经被掀掉瓦片的李新平所在的农舍投掷了几枚手榴弹,在几声爆炸过后,农舍内的枪声停止。随即抓捕组的干警们立即冲了进去,发现李新平已经当场毙命,现场缴获64式手枪一支和29发子弹。经检查就是马某岭家中被抢走的那支64式手枪。

经群众举报,曾为李新平提供庇护的李新平的哥哥——泉江火车站职工李良山被抓获。他承认在明知道李新平干下杀人大案,且看到了他手中的手枪后依然让他在自己家中窝藏了十个小时之久,并且帮助李新平“打掩护”,搪塞了前来走访的侦查员。并且李良山交代,李新平在他家窝藏的时候,曾经详细说了他的作案目的:劫财。并且挑中了和他相熟的马某岭和刘某杰夫妇,因为他觉得这对夫妇家里经济条件好,马某岭还配着枪,但很少看他随身携带,抢了钱又能抢枪,继续“干大事”。

至此,本案经15天的侦办后真相大白,在逃的邱振国的抓捕情况欢迎知情小伙伴积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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