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广辉
近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顺利完成一处涉案住宅强制滕迁工作。
本案中,被执行人张某以其名下的两处房屋作为抵押担保,与申请执行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张某在借款到期后迟迟未能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案件立案后,新区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送达报告财产令和执行通知书,并通过网络查控及线下调查,对其个人财产情况进行梳理,并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新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员陈星男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拒绝配合法院腾空房屋,并且长期恶意躲避法院执行工作。
为找到被执行人,新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多次到被执行人的办公地点蹲守,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责令其当天将房屋腾空,否则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在现场,执行法官们对张某开展了释法明理工作,告知其拒不腾迁的法律后果。随着执行工作开展,张某的态度也从最初的对抗、逃避,到最后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随后联系了搬家公司,现场搬迁。经过4个小时的腾迁,终于在19时许将两处房屋交付法院。
本次强制腾迁行动,以强有力的举措捍卫了法律的权威,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新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强制执行、稳妥推进”,勇挑“重担子”、能啃“硬骨头”,努力破解执行难题,继续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