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误报致超速,交警处罚合理吗?

小桂明 2024-05-14 03:22:02

5月12日,湖南高速交警发布了《规范高速公路超速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八项措施》。

《措施》明确,5月31日前,全部移除仿真测速设备,公布省管高速公路测速点位情况;非必要不进行移动测速;全面排查高速公路限速值,论证后对部分限速值较低路段优化提速;小型汽车超速10%以下不罚款不记分;小型汽车超速10%(含)以上未达20%适用首违警告。

看到这条消息,我想起了我在江西境内高速,由于导航误报导致超速的委屈遭遇。

去年底,我去南昌办事,驾车途经沪昆高速。当时,沪昆高速正在拓宽路面,我打开某导航系统,一路按照导航提示行驶。然而,第二天,我通过12123查询得知,我在沪昆高速超速了。我非常纳闷,一直按照导航提示行驶,为何会超速呢?

后来,通过交管部门了解到,沪昆高速萍乡至南昌段正在拓宽,原先各路段每小时100公里或120公里的限速,因高速拓宽现在均调至每小时80公里,而我使用的某导航系统没有更新时速,我的车速仍然控制在每小时100公里,因此导致超速。

有关法律界人士,如果能够证明我不是有意为之,且没有造成其他后果,应该可以申请免除处罚。

众所周知,高速公路交警是分段管辖,我不知道具体向哪个大队提出申请。于是,我打通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电话咨询,对方提供了高速交警的联系方式,我又拨打高速交警支队电话,支队又告诉我,让我找管辖的交警大队。

电话沟通过程中,交警说,我使用的导航系统没有更新,那是导航的问题,交警通知了他们更新,但导航平台并不重视。

最后,我找到了管辖此事的交警大队,该大队说,早在高速拓宽前,他们对新的限速进行了公示,并在沿途路段设置了每小时限速80公里的标识。

我解释说,因为我过度依赖导航,一路按照导航行驶,没有注意到早前的公示和路旁的标识,所以才导致超速。

我想证明我并非故意为之,也未造成其他后果。我诚恳接受交警部门的批评,但也希望他们从人性化出发,免除扣分和罚款。

交警认可导航系统没有更新,并仍在提示车主按照原先的时速行驶。但他们认为,这是导航系统的问题,并不是交警的问题。

打了无数电话,费了无数口舌,最终,我仍然只能接受扣分和罚款。

赣湘地理相连,高速路网相通。所以,看到湖南高速交警出台这一善政,便想起了在江西高速发生的这起超速事件。

作为广大车主中的一员,交警部门执法理应宽严相济,尽可能考虑实际情况,多从人性化执法出发,更多的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人民币服务。

当然,我也不知道,类似事件如果发生在湖南,这种处罚是否可以获得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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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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