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上海有一个法院判决很有意思。
一个生活在上海的年轻女孩儿,被六十多岁的房东各种骚扰。
比如,深夜要求独自进入人家女孩儿的房间查看房屋是否漏雨;
比如,发各种指责污蔑人家女孩儿的信息。
……
女孩儿被迫搬家了,但之后持续感到紧张、无法入眠,不得不去看医生。
医院的诊断结果显示:
抑郁发作。
女孩儿由此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老汉赔偿自己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
上海的法院依据女孩儿提供的各种材料,综合判定老汉的“行为足以导致女孩儿情绪异常,进而造成身心健康受损”,最终判决:
老汉赔偿女孩儿100块钱!
法院判决下来,老汉颇不服气,提起了上诉,好在上诉法院维持了原判。
尊重法院的判决,不信谣不传谣。
但如果老汉骚扰人家女孩儿法院认定是事实,为什么会判决赔偿100元钱?
很好奇,这100元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据我所知,我去看个感冒都不只100块钱。而女孩儿因为骚扰导致抑郁发作,就光说医疗费,难道只有区区100元钱?
再次重申,我绝对尊重法院的判决,也相信法院的判决有法可依。
但我也担心,这样的判决会不会鼓励那些潜在的老汉胡作非为?
毕竟,骚扰人家女孩儿并导致抑郁,也不过就是判赔100元。谁还缺那100块钱?
所以,这个判决有没有可能,不但没有起到法律对违法犯罪的震慑作用,反而可能会为一些人壮胆?
不知道这是不是判决书书写的一个失误,少些一两个零什么的。对这样的老汉也算是一个触及灵魂的教训。
否则,这可能是100块钱受到最大的一次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