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三十多岁的女人来申请低保。
她的情况是这样的:五年前和丈夫离婚,丈夫净身出户。一套楼房和一辆车、三个未成年孩子也全部留给了她。
双方约定:男方从2026 年开始支付抚养费。
现在那个男的已经再婚。女人和孩子主要生活来源是两亩承包地和服装厂打零工收入。土地包出去了,年租金两千元;打零工收入每月两千元。当地低保标准是月八百元。
民政工作人员提出了疑问:既然能养起车,基本生活应该不成问题。为什么还要申请低保?
她解释说:车很少开;也开不起,最近就打算卖掉!
工作人员又说:卖了钱,生活就有着落了,暂时也可以不申请低保!
她说:还欠着亲戚几万块钱,卖车钱得用来还账。
几天后,这个女的又来了。同时把卖车手续也带来了。问她钱呢?她出示了微信转账记录,说还账了。
和她离婚的那个男人,当然了,也就是孩子的爸爸,现在条件非常好:城里有房,有小汽车,还有一辆大货车!
各位给各位意见呗:这个女的低保能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