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某某在轻微交通事故中受伤了,交警判定为轻微伤,这个用词很准确——轻微伤!
司法方面,伤情鉴定有个“轻伤”,简而言之,伤势恢复后能长成原状,不影响原有功能,都算轻伤。党某某这是连轻伤都够不上呀,就一“轻微伤”。假如他平时不小心磕了碰了,就这种伤,他可能根本不会去医院,自己擦半瓶红花油好了。
就因为党某某无责,对方司机全责,党某某决定去医院碰碰运气,豪赌一把。他把所有身家都压在了住院29天的筹码上,可是他却犯了一个致命错误:后14天,他耐不住性子,擅自出院了。这也不能全怪他,一个轻微伤,好的快,痊愈之后你让他如何再平躺于病榻之中?
就因为这14天,让党某某赔大了,损失近万元。好在当庭法官秉公办案、公正判决,替党某某争取到了前15天的各项治疗费、损失费合计九千多。这个判决充满了人情味,判的无懈可击毫无漏洞。
可是党某某心胸狭隘,性格偏执,狂妄暴戾,嗜杀成性。他不满九千元的赔偿金,贪婪欲望使他又想起来自己曾经主张(押注)的一万八。耿耿于怀恼羞成怒之后,党某某将法官残忍杀害,犯下了滔天罪行。
半瓶红花油的事情,硬生生搞出两条人命,党先生变态威武!
胡言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