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被害一案,网上有很多人好坏不分,善恶颠倒,一味地以“强势”、“弱势”来划分对错,丝毫没有法治意识,也不讲究法律公正,这种想法太简单、太粗鄙,与法治社会严重相悖。
此案中,法官不论是从证据、调查、审理,再到最终的判决,都没有问题,从法律角度来看,可以说是秉公办案无懈可击。在这个案子中,法官的工作得到了上级的肯定与认可。
但是有很多法制意识淡薄的民众,他们罔顾法律公正,罔顾法治精神,总是以个人好恶为出发点,总认为法官判决应该向弱势一方倾斜,应该给予党老汉更多的照顾,这种观点极其不妥。
民众还是要多学法,多普法,用法治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而不能以人情世故来取代法律。满脑子都是个人是非好恶,没有半点知法守法的概念,这种情况只会给法治社会拖后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