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思的结果一定是从它物的原因中而来的

思践之路张耀国 2022-11-17 22:16:28

人的存在包括那些与人有密切联系的各种事物,在与它物的联系中,就认识行为而言,人以自为存在的方式来建构自身。

一切事物都在我思的状态下被意识,从它物到我思的过程就是自为能动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人自身的主体存在结构随着这种转变而转变。

我们可以通过认识它物来完成我思,也可以通过认识自我来完成我思,每一种认识形式都会形成我思的不同结构。

它物作为我思的对象,它物的一切存在形式都是我思的存在条件。

例如我思中的高兴,是由它物对我思的刺激作用而形成的,或者是由自我知性中的存在对我思的刺激作用引起的。

我思作为高兴的自我意识面向于我自身,从我的感性直观中感受着它物对我思的建构,由此我在我自身中感受到了高兴的存在。

不论它物在我思的建构中能够起到什么作用,我们都有充分的理由确信,它物对于我思的建构是作为基础而存在的。

可想而知,一个没有被它物刺激作用过的我思是不可能存在的,我思的存在紧密地勾连在它物的存在之上。

因此,就因果律而言,我们可以大胆地认为,在它物与我思的关系中,我思的结果一定是从它物的原因中而来的,并且我们可以确信这一过程的现实真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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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践之路张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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