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郑学良
快过年了,当然离不开杀年猪。然而,现在网上却出现了禁止农民杀年猪的声音,称农民私自杀年猪,没经过集中屠宰和检验检疫,不环保不卫生,没有品质保障,甚至不人道,违反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应予禁止。
真是奇了怪了,过年,农民杀了头自己喂养的生猪,欢天喜地迎新年,却被认定为“私自杀年猪”,甚至变成了有违法的嫌疑,这恐怕是出乎大多数人意料的。
禁止农民杀年猪的理由,归纳起来大概有三个方面,仔细探究,发现很有意思:
一是农民杀年猪不环保。杀年猪是在露天场所进行,并实行手工操作,没有专门的污染处理场所和设备,污水、废水直接流入溪沟或地下,猪毛粪便等没有专门和集中处理,随便丢放,一句话,杀年猪污染环境。这种说法,跟认为大气污染是农村农民烧柴火烧秸秆所致是一个论调,事实上,在这远离都市的广大乡村,杀一头猪又能污染到什么环境?
二是农民杀年猪不安全。由于没有经过检验检疫,怕宰杀的年猪有传染或其他疾病,吃了不安全。其实,肉质安不安全的问题,养猪的人最有发言权,过年杀的年猪,都是自己用粮菜(杂粮)一勺一勺喂养的,是正宗的土猪肉,与大型养殖场吃工业饲料速成化的生猪相比较,谁肉质好谁更放心?用脚趾头想想都能得出答案,况且,现在条件好了,没有哪个人会把病死的猪肉当作年猪杀吧。
三是杀年猪不人道。农民杀年猪沿用传统方式,刀捅手剥,很残忍,动物也有福利啊。这个理由更搞笑,我没去过屠宰点,不知道屠宰场杀猪是不是很温柔很和谐,有此想法的人,可能受到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宰杀动物釆用“安乐死”的方式,然而,中国现有的国情和条件远未达到这一要求,如硬要按“安乐死”标准的话,那有几个人的餐桌上会出现猪牛羊鸡鸭肉?
禁止农民杀年猪,诸多理由是站不住脚的,正如一些网友所说,根本原因是动了一些人的奶酪(如集中屠宰场)。小编认为,现如今,在杀年猪问题上,不但不应禁止,反而要鼓励和支持。
一、 杀年猪是传承千年的民俗和文化
过年,当属最喜庆的节日,宰杀年猪,全家人及请来的长辈、好友,齐聚一舍,帮杀猪,一起吃杀猪菜,大快朵颐一番,剩下多余的猪肉熏腊肉,留着慢慢吃,这不仅仅是舌尖(物质)上的享受,更是精神上的愉悦满足。千百年来,杀年猪,己俨然演变成了一种年俗一种文化,蕴含着国人对丰衣足食美好生活的向往,共庆丰收团圆的喜悦,寓意辛勤劳动终有收获的生活哲理,更是全家欢聚共盼美好明天的幸福愿景。
在杀年猪的问题上,如果在既得利益者的裹挟之下,去限制去禁止,中断这一流传传承千年的民俗传统和文化,谁负得起这一历史责任?
二、杀年猪有助于现行生猪市场的调节补充
杀年猪的前提是农民得自己喂养生猪。在小农经济时代,个体散养生猪是主体,到了现代农业阶段,资本、技术、市场等要素日益集中,大型规模化的生猪养殖取代了农户个体养殖,现在,农村绝大部分农户不养猪,对此转变,我们不去评论。但是呢,生猪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如果全由资本所控制,不可避免带来价格、市场供应等方面的波动,前些年猪肉市场价“过山车”式的变化就是例证。
所以,现代化的生猪产业化发展中,除了发挥资本的优势、集中规模养殖供应外,应该容纳民间个体的养殖加入,对平衡、丰富、调节市场都是一种有益的补充。
三、杀年猪是改善农户经济和生活的有益补充
在资本控制和市场变换下,农户个体养猪己无利可图,这也是大部分农户不养猪的直接因素。但是呢,在一些山区乡村,一些农户却还保留着养生猪的习惯,从主体来说,都是些留守老人(当然是有劳动力的)或者是超过一定年龄不适合打工的返乡者,他们多年养成的劳动习惯闲不住,养一两头生猪不让自己闲聊枯坐。从目的来说,不靠它发家致富,但起码节省了买猪肉的钱,不至于坐吃山空。
过年杀年猪,过节的肉有了,直接节省了一大笔支出,而且多余的肉可以售卖一些,不计人工成本,经济上多少有点赚头,无论是经济还是精神生活,都是一定的滋润。
四、杀年猪有利于增加乡村人气和烟火气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杀年猪,当然得请来亲朋好友、左邻右舍,远在城镇的儿女亲人都会赶回,热闹团聚,除此外,还新出现了这么一种情况,也许是对杀年猪年俗的怀旧,也许是对纯天然猪肉的迷恋,部分在城镇生活的人们(包括一些机关团体),到腊月里,会相邀结伙来到乡下,出资包农户喂养的猪杀,吃一餐热乎乎的疱汤肉,分几块农家土猪肉,有的甚至委托农户熏制成腊肉等。
所以,一旦村里有人家杀年猪,就像过年一样,车来车往,欢声笑语。这给往日沉寂的乡村增添了一丝生机。如今大家吐糟的是,乡村逐渐空心化无人化,人气越来少,杀年猪,吸引了人们下乡来,吸聚了人气和烟火气,何乐而不为?
为传承民俗文化计,为调节市场供给计,为丰富农民生活计,为助力乡村振兴计,都应该支持和鼓励农民杀年猪。即使做不到支持和鼓励,但也要做到不去限制和禁止啊,有句话叫:官不扰民民自安,就让农民安安心心地杀一回年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