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慢后快中间稳”终归被纠正了!

八角帽的五星聊武器 2024-10-29 19:26:58

新《军官法》征求意见,其中一个最大的变化就是调整了少尉、中尉、上尉的“最低任职年限”,由此前的2年、3年、4年改为2年、2年、3年,这显然是一个明显的“纠偏”!

2021年开始施行的新军官制度,提出了“前慢后快中间稳”的军官晋升路径,并广为宣传,但施行几年来,问题逐步显现,突出表现为“前慢”成为基层军官成长进步的最大障碍。

尉官晋升过慢,造成越来越多年轻军官的积压,很多年轻军官的工作积极性受到打击。另外,尉官年龄过大如果晋升不到校级军官,退役压力较大的矛盾更为突出。由于无法实现晋升且不能转业,部分年轻军官甚至出现“躺平”的想法,被动等待达龄退役。

笔者曾在此前的多篇文章中,对“前慢后快中间稳”这一军官晋升制度提出质疑,因为任何一个在基层工作多年的老兵,都会深刻认识到所谓“前慢后快中间稳”,尤其是“前慢”的突出问题,好在这一问题终于在短时间内被发现并纠正了。

关于军官的晋升节奏,尤其是年轻军官的成长进步,一定要立足部队发展实际,切不可“照抄照搬”他国经验,甚至“纸上谈兵”,用过分教条、僵化的措施制约年轻军官的成长与发展,这是非常不可取的,否则后患无穷。就如中国足球,盲目照抄照搬西方国家的商业足球、金元足球模式,最终结果是“水土不服”,让中国足球的水平一降再降,惨不忍睹!

此前,少尉2年、中尉3年、上尉4年的“最低任职时间”,最大的问题就是违背了基层军官成长规律,尤其是中尉、上尉的最低任职时间过长。实际上,担任连队副职的中尉,只是一个过渡性岗位,不适合工作太长时间,一般工作2年是合适的,而担任连队主官的上尉,适当的岗位时间积累可以提高带兵、训练、管理等本职工作能力,打牢岗位基础,因此,一般工作3年是合适的。

本质上来说,在军官的成长过程中,明确一定职级的的最低任职时间是必要的。但是,任何职级的任职时间均不能过长,过长的任职时间自然会挫伤工作积极性,将原本积累优势转化成劣势,在尉官尤其如此。

笔者认为,将尉官的“最高服役衔龄”、“最高服役年龄”同样应当适当压减,如少尉、中尉的最高服役年龄确定为32岁,上尉的最高服役年龄确定为37岁,并将最低任职时间确定为军官晋升的主要依据,而将最高服役衔龄、年龄确定为军官退役的上限指标,在激发年轻军官晋升活力的同时,增加退出现役的年轻军官年龄优势。在机关工作可以按照每个军衔最低任职3年晋升的节奏实现职级晋升。

上述措施的根本目的是用晋升效率激发年轻军官长期服役的活力,根本宗旨依旧是提倡“长期服役”。

在上述措施的基础上,要进一步优化军官的退役选择,优化“逐月领取退役金”的相关规定,降低“逐月”的“干龄”时间,比如降低到18年,让更多不足40岁的“上尉”可以选择“逐月”,在提高“逐月”吸引力的同时从而缓解军官“转业”安置的压力,更好的解决军官“三后”之忧。归结到一点,就是用吸引人的环境、制度“栓心留人”。

军官的晋升制度必须“科学”“规范”,而“科学”“规范”的本质要义就是不能脱离实际,要能够解决基层部队面临的矛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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