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郑在一家餐饮公司上班,可干了一年多,老板却一直没给他签正式的劳动合同。
眼看干了那么久,合同还是没着落,小郑心里早就不痛快了。
谁知有一天,老板突然说公司要转型,然后就把小郑给辞退了!
小郑一听就不干了,上法院状告公司,非要老板赔偿他17万元的经济损失不可!
这事闹的沸沸扬扬的,法院会怎么判?我们接着往下看。
01案情回顾
小郑是湖南人,前年刚从老家来到广州打工。
一开始在一家小餐馆当服务员,后来觉得那家餐馆太小了,就跳槽到了另一家稍大一点的餐饮公司。
公司老板王总一开始对小郑挺满意,觉得他做事麻利懂事,就把他从服务员提拔成了大堂经理。
可一来二去的,王总就是不跟小郑签正式的劳动合同,小郑去问,王总总是找各种理由搪塞。
就这样,小郑一连在餐饮公司干了一年多。
今年三月份的时候,王总忽然告诉大家,说是公司要转型,然后瞅准机会,直接把小郑给辞退了!
小郑一听就懵了,好端端的怎么说辞退就辞退?
更离谱的是,因为没签过正式合同,王总只肯给小郑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就打发他走人。
小郑哪能答应?他算了一笔账,觉得王总至少要赔偿他17万!
为啥呢?因为公司一直没给他缴纳社保,小郑觉得单是这一项,王总就得赔他10万!
眼看跟王总谈不拢,小郑一狠心,直接把公司告上了法庭,状告王总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7万元!
法院经过审理,最终会怎么判?
我们接着往下看。
02普法讲堂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而本案中,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小郑在餐饮公司工作了一年多,明显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而对于小郑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赔偿17万元的诉求,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公司确实存在未与小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但小郑的赔偿金额计算不合理,缺乏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餐饮公司向小郑支付二倍工资差额3万元,驳回了小郑其他诉求。
小郑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03案件评语
从本案可以看出,用人单位确实应该及时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不仅面临支付二倍工资的风险,还可能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而作为员工,我们也要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同时诉求也要合理合法,不能漫天要价、蛮不讲理哦!
对此,大家是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