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对夫妻,结婚后女方不顾家,外出打工18年不归,留下丈夫一人独自拉扯孩子长大。
如今孩子已成年,女方突然回来提出离婚,并要求平分这些年来丈夫拆迁获得的巨额补偿款。
丈夫怒斥:你这么多年不回家,现在还想要钱,你哪来的脸?
01案情回顾
该事件发生在湖南省株洲市。
2000年,杨先生与妻子李女士结婚,婚后第二年生下一女。
但好景不长,2003年,李女士就独自一人外出打工,一去就是18年。
这些年来,杨先生既要上班赚钱养家,还要独自照顾女儿的起居生活,真的是操碎了心。
杨先生无数次给妻子打电话,希望她能回来帮忙照顾孩子,但李女士总以工作忙为由推脱。
就这样,女儿慢慢长大成人,如今已经在上大学了。
谁知道,前不久李女士突然回到家中,没想到一上来就提出要与杨先生离婚,并且要求平分夫妻共同财产。
原来,杨先生家这些年拆迁了,获得了一大笔拆迁补偿款。
李女士得知这个消息后,见钱眼开,才回来和杨先生离婚,想多分一杯羹。
杨先生气得直跳脚,对妻子破口大骂:“你这么多年不回家,孩子都是我一手带大的,家里的债务也是我自己还的。
现在拆迁了,你想捞一笔就走人,你还要不要脸了?”
夫妻二人争执不下,李女士一狠心,直接把杨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并平分拆迁款。
杨先生表示,拆迁款自己一分钱都不会给她。
法院会如何判决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02普法讲堂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本案中,夫妻婚后第二年生下女儿,此后的18年时间里,李女士一直在外地工作,家庭责任完全抛给了丈夫杨先生一人。
杨先生既要工作赚钱,又要独立抚养女儿长大成人,付出了大量的心血。
而李女士作为母亲和妻子,不尽家庭义务,未尽到应尽的责任。
此外,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案中,房屋拆迁款虽属夫妻共同财产,但考虑到李女士这些年在外打工,对家庭未尽任何义务,而杨先生独自抚养女儿付出极大,故李女士主张平分拆迁款的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03案件评语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不能成为逃避责任的借口。
妻子18年不管家,却在离婚时想平分拆迁款,未免也太贪心了吧!
对此,大家是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