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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一个人生前具有如何卓越的贡献、功绩,等到人老体衰去世之后,留在人间的也只剩坟墓石碑上的简短碑文。
对于传统观念深厚的中国而言,立碑历史悠久,为表达对于逝者的尊重,不论是碑文内容还是立碑形式都大有讲究。
尽管我国自古以来有着为逝去之人立碑的传统,但并非所有人都具备立碑资格。
我国民间广为流传“墓碑四不立,立后人丁散”的俗语,如果为这特殊的四类人立碑,那么将带来不幸。
那么我国立碑传统究竟有着怎样的演变历史,“墓碑四不立,立后人丁散”具体又指代哪四类人不适宜立碑呢?
一、中国立碑习惯的形成中华文化上下五千年,立碑传统是中华传统文化之一,我国最早在民间盛行为逝者立碑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
彼时是我国历史上的一个混乱时期,传统礼教习俗崩坏,群雄割据纷争不断,老百姓可谓是民不聊生。
在战火的侵袭之下,无数无辜百姓沦为战争的牺牲品,家破人亡的家庭数不胜数,甚至为了逃避战乱不断迁徙,逐渐诞生墓碑文化的萌芽。
为了避免祭拜之时找不到曾经亲人坟墓情况的出现,古人开始在去世亲人坟墓旁立下标志物,像是树木、木桩等。
后来随着中华文化的不断丰富,对于逝去先人祭拜活动更为频繁,墓碑文化也更加具象化,开始采用石碑的形式,镌刻上墓主人的名字、生平功绩等供后人瞻仰。
尤其是对于名门望族而言,将墓碑视为家族权势的一种象征,甚至诞生攀比行为,名门望族会专门邀请知名的书法家来进行先人墓碑的碑文撰写,显示出对于先人的尊重,也是一种孝道的表达。
但对于古代人来说,为先人立碑文是一笔不小的经济支出。
需要雕刻特殊形状的石碑,还需要向撰写碑文的书法家提供报酬,因此立碑风俗仅在达官显贵群体中传播,直到明清时期才迎来普及。
彼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石碑制作难度大大降低,普通人也具备立碑的经济实力,几乎家家户户都会为去世的老人立碑,表达对于先辈的尊重。
我国古代盛行风水学,除了对于立碑习俗的发扬之外,对于墓穴的选择同样大有讲究,甚至诞生出专门的风水师职业,通过为普通人寻找墓穴谋取经济报酬过活。
而随着墓碑文化的逐渐发展,墓碑文化也诞生出诸多的禁忌,其中四类人不具备立碑的资格,并逐渐演变为“墓碑四不立,立后人丁散”的俗语。
那么究竟是哪四类人不具备立碑资格呢?
二、不具备立碑资格的四类人1、夭殇之人不立碑
第一类不立碑的人是夭殇之人,所谓的夭殇之人指的是年纪轻轻便夭折的人。
其中未出生便死亡的婴儿被称作“夭”,年纪轻轻未成年便不幸死亡的孩子称作“殇”。
在我国古代由于医学的不发达以及粮食的紧缺,导致孩子夭折的情况时有发生,很多对于当代来说不过是风湿感冒一类的疾病,但对于古代的孩子来说却可能成为致死病因。
除此之外,古代农民收成完全依靠老天爷,如果发生干旱或者是涝灾,那么将导致农民农业收成大减,基本的食物供给难以获得保障,最终导致饿殍遍野悲剧的上演。
而对于这些夭折的孩子来说,并不具备进入祖坟的资格。
在古人眼中,祖坟代表的是一个家族的气运以及风水,如果被夭殇之人玷污,那么将导致家族气运受损。
而且古代对于传宗接代的理念十分深厚,孩子具备传承香火的职责。
而对于夭折之人来说无疑并未完成这个职责,因此也就没有完成传承香火的责任,不具备立碑资格。
不给夭殇之人立碑,还有为了防止亲人过分悲痛的目的。
对于父母来说,孩子还未长大便早早夭折,会产生严重的内疚心情,因此不给夭殇之人立碑也是为了让父母尽可能尽早忘却,不要陷入悲痛中难以自拔。
2、无后之人不立碑
古代对于香火传承十分看重,在中国古代孝道中,将“无后”视为最大的不孝,如果一辈子没有成亲,没有后代,没有为家族的香火传承尽力,那么便不具备进入祖坟的资格,同样也不具备立碑的资格。
古人认为,如果将无后绝户之人的墓穴并入到祖坟之中,将会导致无后之人的“霉运”在家族祖坟中传染泛滥,从而影响整个家族的气运。
古人将祖坟视为神圣之地,不允许被玷污。
再者则是墓碑建立的原因,也是为了供后人瞻仰祭拜,对于无后之人来说,即使立碑也并没有亲人进行祭拜,因此也就没有立碑的需要。
而且古代立碑是一笔不小的经济支出,对于无后的孤寡老人来说,自己的生活都是个难题,不具备为立碑的经济实力。
如果是具备一定权势的大家族,会尽可能避免无后之人的出现。
古代家族绝后的原因中,除了经济方面的因素外,也存在先天不具备生育能力的可能。
此时家族之中便会通过商议,将旁系血缘中的一个孩子过继到无后之人的家庭中,为养父母养老送终,并在老人仙逝之后定期进行祭拜。
3、横死之人不立碑
第三种不立碑的人则是家族中的横死之人。
所谓的横死,便是指的并非生老病死原因去世的人,可能是因为突发意外或者是遭遇仇杀从而殒命的人。
古代由于医学发展的落后以及社会秩序的不健全,横死情况时有发生,甚至外出过程中都有可能遇到强盗悍匪拦路抢劫的情况,生活中充满了不确定的危险。
如果是突发意外横死,那么将会对于亲人造成打击,尽可能不给横死的亲人立碑,是为了避免亲属睹物思人,陷入悲痛的氛围之中。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横死的原因是由于触犯了法律,遭到衙门官府的逮捕处决,这种人同样不被立碑。
这是因为罪犯的名声一旦传出去,将会对于家族的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第三种横死的人,则是因为矛盾纠纷遭遇仇家的报复等,这种情况也不会给横死之人立碑。
因为一旦给死于江湖仇杀的亲属立碑,无疑将吸引仇家的关注,从而可能引发更大的矛盾冲突。
因此为了保护家族的安危,避免矛盾的激化,死于矛盾纠纷的亲属不具备立碑的资格。
4、人死后三年之内不立碑
第四种不立碑的情况则是三年以内的新坟不立碑。
这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便是古代需要守孝三年来尽孝,不立碑是为了防止亲属意外看到逝去亲人的墓穴从而陷入到悲痛情绪之中。
新墓不立碑的第二个原因则是为墓穴进行考察,古人对于风水十分看重,在古人墓穴入葬的三年时间内,将会通过现实发生的事情,来考察这处墓穴是否符合家族需求。
如果亲人入墓之后家族发展顺利,那么便证明这处墓穴十分适合,风水鼎盛;如果先人入墓之后家族开始频繁出现意外,并接连发生不好的事情,则说明此处墓穴与家族气运相冲,需要进行更换。
等到三年观察期满之后,才会进行立碑活动,认可了这处墓穴。
如果三年守孝期间对于墓穴感到不满,那么要及时进行更换,联系风水先生勘探新的墓穴。
墓碑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并延续至今,如今立碑的风俗在全国各地都略有不同,碑文的内容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而社会对于传统“墓碑四不立,立后人丁散”说法也呈现不同的态度,普通人对于墓碑文化的认可程度并不相同。
新时代下墓碑文化迎来新的发展,普通人需要尽可能做到理解尊重。
结语墓碑文化历史十分悠久,是中国传统文化一部分,诞生于春秋战国时期,并在明清时期发扬光大并遗传至今。
古代有着“墓碑四不立,立后人丁散”的说法,四类人不具备立碑资格。
这四类人分别是无后之人、夭殇之人、横死之人与三年之内的新坟。
这四类墓穴均具备一定的特殊性,为了避免家族声誉受到影响以及引来不必要的麻烦,一般情况下不给这四类人立碑。
短短的碑文涵盖了墓主人的一生,是墓主人一生功绩的总结,体现出后人对于先人的缅怀以及尊重。
墓碑文化发展至今全国各地形成不同的风俗习惯,对于当代人来说,需要对于墓碑文化做到尽可能的尊重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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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信息
国学探秘 2024-03-23《老话“墓碑四不立,立后人丁散”!清明将至,立碑有什么讲究? 》
汉江忆史2024-10-11 《“墓碑四不立,立后人丁散”,具体是哪四不立?立墓有什么讲究?》
四年喜欢社会2024-01-04《“墓碑四不立,立后人丁散”,具体是哪四不立?立墓碑有啥讲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