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大的官威!河南男子在村里洗沙,竟被村委会罚款1.5万元!

白卡闲聊 2024-04-22 03:01:26

河南,一男子在村里洗沙被村委会罚款1.5万元,事后男子觉得不合理要求退还罚款,村委会却拒绝了,还大言不惭地说:”在我们村就得听我们的!”这个村委会未免也太霸道了吧!

一、案情回顾

李师傅是河南洛阳偏远山村人,一辈子靠着几亩薄田和打零工维持生计。前段时间,李师傅听说村里河道边的沙子搭配水泥砌墙特别好,就想趁着农闲时节去河边洗些沙子,攒点钱给孩子治病用。

谁知道,李师傅刚在河边支起架子,村委会的人就来了。他们二话不说,直接让李师傅交1.5万元的罚款,说他私自采砂破坏了生态环境。李师傅一听就懵了,洗个沙子咋就破坏环境了?再说了,就算罚款,这数目也未免太大了吧!

无奈之下,李师傅还是把钱交了,但他心里始终不服气。后来,他托熟人打听,才知道国家根本就没有禁止农民洗沙的规定,更没有那么大数额的罚款。李师傅顿时觉得自己被骗了,就去村委会讨说法,要求退还罚款。

没想到,村委会的人非但不退钱,还理直气壮地说:”在我们村,就得听我们的!你要是不服气,就去告呗!”看着村干部们的嘴脸,李师傅那个气啊,他决定不能就这么算了,一定要讨个公道。

二、案情分析

李师傅洗沙被罚款一事,其实涉及到了行政处罚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有法律、法规、规章的依据。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那么,李师傅洗沙的行为是否应当受到处罚呢?从目前的法律法规来看,国家对农民洗沙并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相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还明确指出,个人为自己建房和修缮房屋采挖少量土、石、沙、砾的,不需要申请登记,可以自行开采。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村委会动辄1.5万元的罚款,显然不符合罚款的比例原则,有滥用职权之嫌。

更重要的是,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本就不具备行政处罚权。他们强行对李师傅进行罚款,并且在事后拒绝退还,这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也是对法治精神的公然挑战。

最后,法院认定村委会的行为违法,判决村委会返还李师傅1.5万元罚款,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网友评论

@正义永存:村委会太荒唐了,法律都不放在眼里,还“在我们村就要听我们的”,真是好大的官威!

@天下无贼:基层组织滥用职权,欺压百姓,这样的事情绝不能姑息!必须严惩不贷,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普法小卫士:这个案例给大家敲响了警钟,遇到不合理的处罚,一定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能任人宰割!

对此,大家是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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