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过年租奔驰炫富,给村里承诺捐30万修路,事后:开玩笑别当真

白卡闲聊 2024-04-26 07:24:57

过年回家,就爱显摆?河南一小伙儿王强,为了在村里露脸,竟然租了辆奔驰回老家,还跟村支书承诺要捐30万修路。没想到事后反悔,气得村支书告到法院。这年头,装大款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一、案情回顾

30岁的王强是河南农村人,常年在深圳打工。前不久过年回老家,为了让乡亲们好好膜拜他一番,王强特意从租车行租了辆崭新的奔驰。

开着豪车回到村里,王强马上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大家议论纷纷:“这小子发达了,在城里混得风生水起啊!”

王强见状,心里乐开了花。他想,不能让这事儿就这么过去,得让大伙儿对他刮目相看。

于是,王强找到村支书李大爷,豪气冲天地说:“大爷,俺在外面赚了不少钱。这不,想为家乡做点贡献。要不这样,俺出30万,帮咱村修条水泥路,您看成不?”

李大爷一听乐了,这可是个大工程,30万够修一条像样的路了。他连连点头:“行,这事儿你做主,村里配合!”

王强得意洋洋地离开了。接下来的几天,他开着奔驰在村里到处招摇,还跟人说要为村里修路,一副乡贤模样。

可等过完年,王强却变了卦。他把车还了,连夜溜回了深圳,再没提修路的事。

李大爷一看不对劲,赶紧给王强打电话,没想到王强直接怼了回来:“大爷,那都是过年时候开玩笑的,你当真了?俺哪有那么多钱啊,不好意思了啊。”

李大爷气炸了,合着这小子就是来唬人的?他决定不能就这么算了,直接告到了法院,要求王强履行诺言。

二、案情分析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王强的行为构成了 承诺赠与 。

根据《民法典》规定:承诺赠与的,经过公证,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

虽然王强跟村支书承诺捐款修路,并没有进行公证,但他当着很多村民的面,多次作出了明确承诺,这已经形成了一种 事实赠与 的效力。

此外根据《民法典》规定:虚假意思表示的效力适用有关法律规定;没有相关规定的,视为真实意思表示 。也就是说,即便王强辩称他是开玩笑的,不是真心实意要捐款,但从他当时的行为来看,村民们有理由相信他是认真的。

王强的行为已经引起了村民们的期待,如果他反悔,无疑会对乡亲们的利益造成损害,这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王强租奔驰回村炫富,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但他当众作出捐款承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有效的赠与意思表示。他事后反悔,是对自己言行不负责任,损害了村民们的利益。

最终,法院判决王强必须在一个月内支付30万元赠与款,用于修建村里的公路。

三、网友评论

网友们纷纷评论:

朴实的王大娘:就知道这小子是吹牛!在城里混得好,会开豪车回来显摆?务实的陈大爷:年轻人做事得讲诚信,说话算话。说到就要做到,别毁了自己的名声。幽默的李大妈:这回装大款装到法院去了吧?希望是个教训,以后低调点,做人要实在。

对此,大家是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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