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罚款182亿元不上诉阿里巴巴港股接近涨停、股价创月内新高

城市房产研究猿 2024-03-29 17:43:25

阿里巴巴无疑是近期的“大热门”。

图自网络

这周末,阿里巴巴“反垄断”案有了结果,一则被罚款182亿元的消息登上各大平台热搜。

2021年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计182.28亿元。

资本市场对于罚款一事却表现出不同的态度,股价应声大涨。4月12日早盘,阿里巴巴港股股价高开,盘前一度涨停,当日股价开盘230港元/股,股价最高为237.6港元/股,涨幅最大超过9%。

截至发稿,阿里巴巴港股股价依然处于高位,创近一月以来新高。

阿里巴巴港股股价图

据了解,今年已经97岁的查理·芒格曾在今年一季度重金买入阿里巴巴16.532万股,持仓占比达到19.02%,对应市值约3748.3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46亿元。

今日(4月12日)上午8点,阿里巴巴召开电话会议,讨论行政处罚决定。董事局主席兼CEO张勇表示,预计监管部门的反垄断处罚不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公司将会作出更多行动减少商户经营成本。

张勇称,“公司会把更多已成熟的业务转为免费,同时公司也已准备了数十亿元资金支持新项目,还将加大投资以提高商户培训。”

市场监管总局同时发布了立案调查结果,其显示,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自2015年以来,阿里巴巴集团滥用该市场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禁止平台内商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并借助市场力量、平台规则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二选一”要求执行,维持、增强自身市场力量,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

调查表明,阿里巴巴集团实施“二选一”行为排除、限制了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的竞争,妨碍了商品服务和资源要素自由流通,影响了平台经济创新发展,侵害了平台内商家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随后,阿里巴巴于4月11日就上述事件发布官方公告,对此处罚,阿里巴巴表示诚恳接受,坚决服从。公司将强化依法经营,进一步加强合规体系建设,立足创新发展,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事实上,我国在2020年以来,就多次强调“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这也是2021年要抓好的八项重点任务之一。这次阿里巴巴的反垄断调查,最早是在2020年12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向阿里巴巴发放“反垄断调查”通知书。

182亿的罚金,对阿里巴巴来说,相当于过去一年阿里巴巴取得的净利润的23%,但这笔罚款却创下了中国反垄断罚款的历史记录。

阿里巴巴去年的业绩显示,2020年实现收入为人民币2210.84亿元(338.83亿美元),同比增长37%。经营利润为人民币490.02亿元(75.1亿美元),同比增加24%。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94.27亿元(121.73亿美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79.77亿元(119.5亿美元)。非公认会计准则净利润为人民币592.07亿元(90.74亿美元),同比增长27%。

阿里巴巴集团于4月10日还发布致歉声明,“今天,我们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阿里巴巴集团的行政处罚决定。对此处罚,我们诚恳接受,坚决服从。……今天是阿里巴巴集团发展历程中至关重要的一天,我们将以此为新的起点,直面问题,锐意革新。”

对于互联网反垄断大家怎么看?除了阿里巴巴外,还有哪些反垄断的案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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