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关押15天后,不能再次申请拘留了吗?

菠萝蜜叶 2024-05-12 11:46:39

网友问:法院强制执行完后,没有达到判决书上的结果,被执行人也只是被拘留了15天。法院要求我结案,并告诉我哪怕没有达到判决书上的结果我也不能再要求强制执行了。我就想问,法律上哪个条款规定申请一次强制后不能再次申请?

应该说,你说的再次申请执行跟法官说的再次申请执行是不同。

法院的结案,应当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因为被执行人目前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或财产无法处置,法院一般会终结本次执行结案。

但是,这个不是终结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话,可以申请恢复执行。而且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期限限制(申请执行有两年的期限限制)。

法院说的不能再次申请执行,应当是指“你不能再申请拘留被执行人”。

这里要说的就是被执行人的拘留次数。“一事不再罚”,是对所有行为的处理原则。也就是说,一个行为已经处理了,我们就不能再针对这个行为作出同样或其他的处理。就像这个案件,法院已经拘留了,那就不能再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对他进行拘留。当然,如果有其他不同符合拘留的情形除外。

如果可以不断的进行拘留,那其实就是以司法拘留来替代刑事处罚。这个性质完全不同。至少来说,目前是不允许。以后的话,就看《强制执行法草案》能够确定。

《强制执行法草案》对这方面规定比较特殊。草案规定,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财产报告义务的,可以予以司法拘留。且拘留期限届满后, 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报告财产义务的, 人民法院可以再次予以拘留, 但是累计拘留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个人认为,草案这个六个月的拘留期限都应达到有期徒刑的最低起点,后面通过的可能性应该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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菠萝蜜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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