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四川省巴中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一则《关于对评标专家程某、彭某、张某渝处理情况的通告》。
据通告披露,2024年1月4日,评标专家程某、彭某、张某渝在参与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TJSG1-2标段35kV永平、平诺线迁(复)建工程(第二次)施工标段评标时,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评标结果未造成影响”的负面行为
笔者了解到,上述项目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四川米仓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巴中市通江县。项目规模: 新建架空线路8.65km,新建直线塔4基、耐张塔18基、钢管组合塔1基。投标最高限价为811万元。
2024年1月4日上午9点,该项目在四川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
1月8日,该项目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特华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分别排序中标候选人前三名。此外,参与竞标的升升集团有限公司,尽管有投标报价却没有评审得分;而众聚能国际建工有限公司,则由于报价不一致,直接被废标。
1月17日,该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7781594元中标。
2024年3月1日,巴中市交通运输局依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上述3名评标专家的负面行为记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