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农村宅基地面积、建筑面积、高度、层高、间距等规划标准

凌香谈趣事 2024-05-15 20:20:51

《南宁市村庄规划设计通则(试行)》(南自然资规〔2022〕4号,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6日)是南宁市为了规范农村村庄规划和建设,提升乡村风貌,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重要法规。

需要注意的是,该《通则(试行)》在适用范围上,仅适用于南宁市六城区(不含武鸣)和开发区城镇开发边界外暂无法定“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行政村,而南宁市各县、横州市、武鸣区可结合地方实际参照执行。因此,虽然只是首府六城区范围的政策,但对全区的村庄设计规划能起到一定的参考和示范作用。

阿宇将在本文对该法规的解读和亮点总结,特别关注农村宅基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层高、建筑间距以及翻建扩建等民众关心的指标。广西区内地区及周边省份可以与南宁的标准对比一下,你家比标准是多了还是少了。一、解读与亮点1. 宅基地面积:

- 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00平方米。- 丘陵地区和山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

- 这一规定旨在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防止宅基地无序扩张,同时保障农民的合理居住需求。2. 建筑面积:

- 新增农房在符合规定宅基地用地面积前提下,每户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

- 通过限制建筑面积,可以有效避免房屋过度建设,保持村庄的整洁和美观。3. 建筑高度与层高:

- 新建住宅建筑层数严格控制在四层以下(含四层),建筑总高度不得超过14米。- 架空层层高超过2.2米的,按一层计算层数。

- 这一规定旨在保持农村建筑的传统风貌,避免高层建筑破坏乡村景观,同时确保建筑安全。4. 建筑间距:

- 临村内道路退距:正向临路方向退缩建筑间距不宜小于3米(以道路中心线为基准),侧向临路方向退缩建筑间距不宜小于2米。- 农村建筑正向间距布置应满足通风和日照间距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农房正向间距均不得小于6米。

- 强调了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在实际规划中,应根据村庄的实际情况和地形地貌,合理确定建筑间距,确保村庄的通风、采光和消防安全。5. 翻建扩建:

- 村民新建住宅选址应征求用地建房相邻权益人的意见,并取得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 对于翻建和扩建,也应有明确的审批程序和规定,确保符合村庄规划和建设要求,有助于防止一户多宅现象,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6. 其他亮点:- 法规强调了新建农房应当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宅基地复垦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闲置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规定了新建住宅选址应相对集中、就近选址,避免占用耕地、园地、林地等优质土地资源。- 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区域新建房屋,体现了对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的重视。二、总结

《南宁市村庄规划设计通则(试行)》在农村宅基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层高、建筑间距以及翻建扩建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限制,这些规定和限制有助于规范农村村庄规划和建设,提升乡村风貌,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同时,这些规定也充分考虑了农民的合理居住需求和村庄的实际情况,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需要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同时,也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村庄规划和建设的认识和理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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