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包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近日公布的一则情况通报,7月15日,包头市一名环卫工人在做清洁工作时突然晕倒摔在非机动车道内,不巧,此时恰有一电动车经过,电动车前轮狠狠压过环卫工人的头部,巨大阻力也使驾驶员摔倒在地。
事发后电动车驾驶员抓起环卫工人一只手臂,试图将其扶起,然而环卫工人没有任何反应,见此情形驾驶员竟直接骑上电动车扬长而去,但整个过程恰好被附近店铺的监控完整记录了下来,店铺老板发现后立刻报警并拨打120。视频一经报道,立刻引起热议,该电动车驾驶员究竟是出自何种考虑作出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知恒释法无论是恐惧还是冷漠,逃跑并不能解决问题,只会令事件性质变得更加恶劣!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交通事故中,当事人若驾车驶离现场并故意逃避责任,即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若事故导致1人以上重伤,肇事人逃逸的,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事故导致1人以上死亡,即便没有逃逸,也会构成交通肇事罪,若肇事人逃逸,则将成为加重处罚的情节,量刑范围在3到7年之间。
本案中,电动车驾驶员贾某涉嫌肇事逃逸,目前已被警方抓获,肇事人具体如何定罪量刑需等待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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