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今年起,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统一按照新规盘活利用,村村涉及

村图 2023-12-05 10:20:05

在农村,除了耕地、农田之外,建设用地也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重要资源。一直以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都有严格的规定和监管制度。为了防止非法建设和滥用土地,这几年咱们国家在确保土地使用的合法性下也制定了一系列强化措施。

后来,在加强管制和完善制度之后,咱们国家在城镇化发展的背景下,也试点了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和土地流转方案,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土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现如今,随着新文件的出台,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这方面也有了一些新的盘活利用政策。近期,有关部门为了保障乡村振兴用地的能力,也根据现行的一些规定,梳理了许多政策要点,并且也编制了我国首个《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2023年)》,在该指南中也详细落实了一系列盘活利用政策。

这份指南的出台也确定了今后在乡村振兴领域的一些用地行为和制度,同时也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一些措施进行了规范化,如果不出意外的话,那么从今年开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也将统一按照新规盘活利用,村村涉及。具体要实施哪些政策呢?咱们接着往下看。

根据指南第十六条的规定,在盘活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这方面主要细分为三个方面的措施。

第一是要求各地区开展以县域为单位,采取土地综合整治的办法盘活利用农村的土地,其中包括闲置的宅基地、村内的空闲地、闲置的集体建设用地、厂矿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农业生产与村庄建设复合用地以及村里的“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

而这些土地整治完成之后,具体如何使用也必须按照新规处理,简单来说就是重点用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

第二是要求县级以上的地方根据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采取措施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一方面是让各地区采取措施依法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激活土地资源;另一方面则让各地完善农村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

而这些新盘活利用的建设用地用于哪个方面,今年起一样按照新规处理,盘活后的土地主要用于“满足乡村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和 农民住宅用地合理需求”。

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用地类型、控制性高度、乡村风貌、基础设施和用途管制要求、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民俗体验、文化创意等农村产业。

第三是鼓励各地区各乡镇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前提下,探索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并且还要求各地区必须按照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建设乡村旅游接待和活动场所。

和前两项措施相比,这项措施主要还是以宅基地和农房为一体进行盘活利用。如果你家里有闲置的农房且不居住的情况下,可以出租给他人经营项目,亦或者可以以入股和合作的方式盘活利用,而村里也会根据需求发展乡村旅游项目和休闲项目,以此来促进大家增收。

好了,以上就是用地指南发布的一些措施,今后的农村,在集体建设用地这方面也将按照新规统一处理,对此,大家怎么看?你支持吗?一起说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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