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庙算”,不要“庙筮”
——谈兵法“慧”处世(22)
文/路秀儒
《孙子兵法·计篇》曰:“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对“庙算”,张预注曰:“古有兴师命将,必致斋于庙,授以成算,然后遣之,故谓之庙算。”曹操注曰:“选将、量敌、度地、料卒、远近、险易,计于庙堂也。”
据说,“庙算”自夏朝开始,国家凡遇战事,都要告于祖庙,议于庙堂,成为一种固定的仪式。帝王在庙堂占卜吉凶,祈求神灵保佑;或以巫术假托神的旨意,迫使人们进行战争。这是“庙算”的原始形态。
孙子重视“庙算”,但已颠覆性地超越了“庙算”的原始形态。《孙子兵法·火攻篇》曰:“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在《九地篇》强调“禁祥去疑”,即禁止迷信活动,消除疑惑和谣言。从中可以看出,《孙子兵法》的“庙算”,是一种纯粹的战争筹划行为,而无丝毫的求神祈天之意。
在卜筮盛行的2500多年前,孙子不信鬼神、反对占卜,旗帜鲜明地提出“三不可”思想,具有划时代意义,在今天仍是我们筹划重大事项的基本遵循。
新年伊始,“庙算”当先。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作重大决定、开启重要活动时,也应该像古人对待战争那样,精心筹谋,慎重而行,并赋予一定的仪式感、庄重感。这不仅有助于强化决策的严肃性、规范性、科学性,也能够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激发出更大的潜能。同时,要防止把“庙算”曲解为“庙祈”“庙筮”,大事当前不“取于人”而求于“天”,期望借“神来之手”实现宏愿或逢凶化吉,这种愚昧之举,只会误事坏事难成事,是万万要不得的。
【作者简介】路秀儒,曾任原济南军区司令部办公室副主任、综合训练基地司令员、军区司令部动员部部长,大校。现为山东孙子研究会副会长、专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孙子研究》杂志主编,孙子兵学大讲堂讲师团团长,山东省作家协会会员,烟台大学客座教授。先后出版著作17部,多部获全国性和山东省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