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介绍了过渡期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预发问题,有朋友问:
“不是2024年1月1日就算完成并轨了吗?100%计差值,结果就一样了。”
这个问题涉及了两个方面的问题:
1、2024年1月1日按100%计差值,还有没有必要计算老办法养老金?
2024年9月30日之前,也许还有极个别的退休人员,其老办法养老金高于新办法养老金,那就仍然按老办法计发养老金,所以2024年9月30日前退休的机关事业人员,仍然还需要计算老办法养老金。2024年10月1日以后,才完全按新办法计发养老金。那时就不再计算老办法养老金了。过渡期正式结束!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究竟何时并轨?
事实上,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从2014年10月就基本上与企业单位的相同了,养老金的计算过程中,只有视同缴费指数的计算方法这个细节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与企业不同;视同缴费年限的起始时间不同,企业一般从1996年1月开始计算,机关事业从2014年10月开始计算。
其他如基本养老金的构成等等,都是并轨了的:
如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每年采用的计发基数完全相同;
实际缴费指数的计算公式完全相同;
根据退休年龄采用的计发月数也完全相同。
其中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这三个计算公式也完全相同;
基础养老金
=计发基数×(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总年限×每满1年计发比例1%
或=(计发基数+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缴费总年限×每满1年计发比例1%
这两个公式只是表现形式不同,各个省市采用同一个计算公式。
个人账户养老金
=本人个人账户养老金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
=计发基数×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
所以,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的并轨,基本可以说从2014年10月就早已完成了。
至于完全相同的并轨,即各细节也完全一样,恐怕需要等2014年10月以后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来退休才可实现:那时机关、企、事业退休人员都没有了视同缴费年限,也没有了视同缴费指数的差异,完全按本人的缴费多少计发基本养老金。
以上所有这些内容,相关的文件都有详细的说明,请关心此事的朋友们查看。
关于并轨,您的看法如何?请您留言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