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重述·电诈来袭:反电诈需筑牢电信网络“篱笆”

徐剑看事 2024-08-31 21:34:52

2024年8月30日,今日说法播出的“反诈在行动”节目,引发了社会关注,如,来袭的电诈可依《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禁止。改号电话、网间电话为何“来袭”被害人,还需从相关“电诈”说起。

今日说法重述·电诈来袭

一、“电诈来袭”概说

诈骗尽管是传统的犯罪类型,或者方法,但无论伎俩多变,如,共同特征可以预防,即行骗人隐瞒身份;多少人尽管身陷其中,甚至倾家荡产,但他们却有自身、环境因素,如,浙江台州市的梅女士、四川广元市的张先生:

2023年6月8日,浙江台州市的梅女士被陌生人拉进一个微信群。简单刷单,立即返利,梅女士产生了“兴趣”;几天后,群主发布新任务,购物返利,梅女士“购物退货”也可立即提取。一周后,群主又发布消息,下载APP可以充值返利;梅女士充值3800元落入“陷阱”,即:再也不能即时提现。

经仙居警方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在境外利用QQ串联、微信作案、支付宝转账,在全国十五个城市诈骗120余人,涉案金额达500万元。目前,2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归案,但多数嫌疑人是全职主妇群体,即所谓的“宝妈”。

2023年2月,四川广元市张先生的QQ自动加入了一个群,群中有投资理财分析师。群主主动添加张先生为好友,并推荐其下载注册一款APP;张先生经细致核对,该款APP官方(证券公司)相同。张先生共投资了6笔,共计63万,未发行新股前能正常取现;“官方”推出强制新股认购政策,不认购新股不能取现,张先生因拿不出5万元服务费提现,向广元市公安局报警。

经昭化警方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假冒了某证券公司APP,用4个一级对公账户收取十个省市370余人的理财资金,涉案资金达2385余万元。目前,96名嫌疑人全部被抓获归案,问题是,14个二级个人账户转移的资金还能追得回来吗?

比较上述两个案例,多数人可能得出结论,四川广元市张先生遭遇不一定与境外的电诈窝点有关。国家与社会需特别关注,慎防少数人,或者单位利用境外诈骗的环境,行金融诈骗之实,如,假冒APP并不能凭某证券公司的否认作为认定案件的根据。

境内外诈骗有别,但共同点上是利用了APP。有人可能要问,非法发行APP软件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二、非法发行APP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以往的反诈司法实践不注重对非法发行APP的查处工作,因此造成了利用APP诈骗呈上升趋势。究其原因,不外乎非法发行的APP与正版有一定的关联关系。例如,假冒某证券公司APP其主要设计可能差别不大,倘若要追究非法发行APP者的责任,某证券公司,或者原设计人可能也有一定的责任。再如,正版QQ不能未经他人同意拉入群内等。

不少司法实践将非法发行APP的行为作为洗钱,或者诈骗犯的帮助犯处理值得商榷。一方面,APP发行在前,而洗钱等犯罪行为在后,由于使用对象的不特定性,发行人的具体罪名也不特定。另一方面,非法发行的APP是实施具体犯罪必不可少的工具,认定帮助犯不符合共同犯罪“作用大小”的规定。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下列设备、软件”,这里的软件包括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APP。《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规定了传授犯罪方法罪,非法发行APP构成本罪;其中本条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据此,从根源上治理,电信网络反诈不能“手软”。

非法发行APP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通过“电诈来袭”案情,不少人可能要问,境外电信网络诈骗为何集中在缅北?对此,《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也作了预防,即,境外来电需显示所属国家或者地区主叫号码,并规定了民事责任。

三、反电诈需筑牢电信网络“篱笆”

2017年2月,国家反诈中心成立,创建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合成作战平台;平台的作用包括诈骗电话拦截系统、快速止付和冻结等。不久,有人以通信、取款自由等理由提出异议,2022年实施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对改号电话进行封堵拦截,对网内和网间虚假主叫等进行识别、拦截。

有人可能要问,何为网内和网间电话?从字面理解,可能是网络电话,如,微信电话等;目前,网络电话是否采取实名登记可能还有疑问。与多数国家一致,网络电话免费不能取消,但仍需筑牢电信网络“篱笆”,如,改由特别机关法人运营,全面实行实名登记。

当前,国家之所以不能规范电信网络某些行为,如,电信业务经营者建立物联网卡用户风险评估制度,评估未通过的,不得向其销售物联网卡等。究其原因,电信网络业务等经营者已获得了垄断地位。

《反垄断法》规定的民事赔偿责任不能“落地”,同样,《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民事责任和公益诉讼也如同“虚设”。打击犯罪固然能起震慑作用,但可能没有注重源头治理,如,缅北“来电”是否通过国际通信出入口局进行还需要观察。

反电诈需筑牢电信网络“篱笆”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本法规定了诸多措施,与相应的法律责任。有人可能要问,反电诈为何不筑牢这些“篱笆”?仅仅是因为电信网络经营者已获得垄断地位;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主要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第十二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建立物联网卡用户风险评估制度,评估未通过的,不得向其销售物联网卡;严格登记物联网卡用户身份信息;采取有效技术措施限定物联网卡开通功能、使用场景和适用设备。

第十三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规范真实主叫号码传送和电信线路出租,对改号电话进行封堵拦截和溯源核查。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严格规范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主叫号码传送,真实、准确向用户提示来电号码所属国家或者地区,对网内和网间虚假主叫、不规范主叫进行识别、拦截。

第四十六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等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他人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反电信网络诈骗职责中,对于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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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剑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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