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4年各院校艺术类录取规则

艺考艺考课程 2024-06-13 03:44:31

往期,艺考界刊发了北京市、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上海市、四川省、河北省、辽宁省、广东省各院校2024年艺术类专业规则,本期我们继续刊发天津市各院校2024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其他院校将陆续更新发布。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源自各院校2024年招生章程,本文不涉及教育部批准的“30+18”所部分独立设计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院校)的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具体录取规则详见各院校招生简章。

南开大学

艺术类招生依据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信息开展录取工作。

天津大学

环境设计

我校艺术类学生等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1.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不分文理科,统一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严格区分文理科计划进行录取,则按文理科计划分别排序。

2.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以综合成绩进行专业录取:综合成绩=(省统考成绩/省统考总分+高考成绩/高考总分)×100,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以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3.如果综合成绩或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成绩(含全国性政策性加分)高者,高考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实考分高者,以上均相同,依次优先录取英语、语文、数学成绩高者。

4.对于有其它统一投档规则和录取规则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执行。

天津科技大学

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

艺术类招生执行2024年教育部及各省(区、市)艺术类招生相关规定,录取规则详见《天津科技大学2024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学校艺术类招生执行2024年教育部及各省(区、市)艺术招生相关文件规定,认可并使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不组织校考。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一)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依据我校在该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按照综合分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时按考生综合分以“分数优先”的规则安排专业。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综合分与文化课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

(二)综合分计算方法:

1.实行平行志愿或我校备案选择平行志愿的省份和批次,综合分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执行;如考生所在省(区、市)无明确(或不唯一)的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以我校在该省(区、市)选择备案的为准。

2.其他省份:综合分=文化课成绩×70%+专业统考成绩×30%(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都以满分750分进行折算)。

天津工业大学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动画、广播电视编导。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相关录取规定以及我校本年度公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遵照2024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专业、动画专业录取原则根据我校在各省(区、市)设置的录取批次以及分省招生计划,对我校专业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使用各省(区、市)规定的投档成绩排名录取。

我校专业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以综合分排名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高考文化课成绩统一按满分750分、省统考成绩统一按满分300分折算;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省统考成绩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注:动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须有动画专业志愿。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按各省(区、市)确定的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中国民航大学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需通过“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的艺术统考。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招生类型及专业按当年我校发布的招生简章所确定的录取办法及录取政策执行。

天津理工大学

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理工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考生须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且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出省条件;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前提下,我校将根据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投档原则,见档后遵循各专业的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实施录取。

(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摄影专业

1.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和批次,按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计算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式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执行;如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无明确(或不唯一)的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以我校在该省(市、自治区)选择备案的为准。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数较高的考生。

2.在其他省(市、自治区),按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计算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政策加分)×70%+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5×30%。综合分相同条件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数较高的考生。

(二)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按高考文化分数择优录取。高考文化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三科高考分数之和较高的考生和获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等称号的考生。

天津农学院

环境艺术设计(包括室内、室外环境设计、植物景观设计、空间规划设计等方向)。

对于环境设计专业,我校只录取省(区、市)艺术类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报考资格的考生,并且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艺术类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较佳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以考生所在地教育招生主管机构设定投档原则为准;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省份,以我校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准。我校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50%+艺术类统考专业测试成绩50%。录取过程中,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在招生总计划内做适当调整。

天津师范大学

美术学(师范)、绘画(油画、水彩方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摄影、音乐学(师范类:声乐教育、键盘教育方向)、音乐表演(声乐、器乐、键盘方向)、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声乐、键盘方向)、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声乐、键盘方向)、舞蹈学(民族舞等方向)、舞蹈学(国际标准舞方向)、表演、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分别详见《天津师范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对于所在批次(科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高考文化成绩再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专业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对于所在批次(科类)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别按以下规则择优录取。

(1)音乐学(声乐教育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学(键盘教育方向)、音乐表演(键盘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舞蹈学(民族舞等方向)、舞蹈学(国际标准舞方向)、表演、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50%+统考专业成绩×2.5×50%)。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高考文化成绩再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专业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2)美术学(师范)、绘画、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60%+统考专业成绩×2.5×40%)。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高考文化成绩再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专业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3)摄影、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专业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动画(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师范类)、产品设计(师范类:产品造型设计方向、珠宝首饰设计与制作方向)、艺术与科技(师范类)、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4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提供的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在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我校只录取省级统考合格、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需参加所在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并合格,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需参加所在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省级统考并合格。

院校志愿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投档成绩计算规则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如考生所在省无明确(或不唯一)的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以我校在该省选择的备案为准。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录取时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由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者。投档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天津外国语大学

动画、数字媒体艺术。

学校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细则分别详见天津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tjfsu.edu.cn/)公布的《天津外国语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达到省控专业统考成绩,且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区、市)艺术类控制分数线。

(二)对提供美术类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折算方法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省份的进档考生,按照省(区、市)提供的综合成绩排序安排专业。

(三)对不提供美术类综合成绩的省份,按各省(区、市)关于全国性政策加分的规定加分进档,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文化课实考分成绩与专业课成绩相加之和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专业。

(四)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优先录取(安排专业);当综合成绩相同,且均无政策性加分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当综合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数学、语文)。

(五)如所填专业志愿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六)学校在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天津商业大学

动画、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学校只录取省(区、市)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报考资格的考生;学校录取的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学校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高考成绩*50%+省级专业统考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综合成绩与文化课高考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省(区、市)院校志愿投档时,如省(区、市)投档成绩与我校录取所使用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不同,按照省(区、市)投档政策执行。

天津财经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美术学。

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详见我校当年本类别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天津体育学院

舞蹈学(中国舞、体育舞蹈、健美操、啦啦操)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统考合格的情况下,按照投档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单科成绩较高者。(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相关规定,我校将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要求进行录取)

河北工业大学

设计学类(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1)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认可各省份投档规则,在各省份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各省份计算的综合成绩(不使用综合成绩的省份按照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文化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2)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认可各省份投档规则,在各省份已投档范围内,根据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天津城建大学

设计学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详见《天津城建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省级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报考资格,同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投档分数线及以上。

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我校按考生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省级统考成绩较高的考生。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以考生所在地教育招生主管机构或我校设定的投档原则为准;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省份,按我校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

按照规定,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的录取审批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照我校录取通知书要求报到入学。

天津职业大学

产品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影视动画、广告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包装策划与设计。

艺术(美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高考艺术(美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原则规定进行录取;若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无明确投档录取要求,则按照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和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总和录取(以上成绩称艺术(美术)类录取成绩)。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照考生的艺术(美术)类录取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考生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艺术(美术)类专业使用“专业志愿清”方式录取。

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成绩相同时,则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者,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若所有科目成绩均相同,则同时录取。

天津传媒学院

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类专业录取是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学籍所在地的教育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同等情况下,文化考试成绩优秀考生优先录取。文化和专业分数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如录取原则与考生学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相冲突时,执行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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