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底,还是地方政府决策流程太长,反应太慢。上面都吹响冲锋号了,下面还在挖壕沟,不是耳朵没听见,而是肉体它跟不上啊!
今天我想说的,是另一件类似的事。那就是商贷利率降得太快,公积金有点跟不上了。
今年LPR三次下调,除了存量房贷利率应声而下,新购房贷款利率名义上也处于历史低位,部分城市的商贷利率甚至突破了住房公积金利率的下限,出现了“利率倒挂”。
戏剧性的一幕来了。前段时间,广州多家银行居然接到要求:房贷商贷利率,不得低于公积金贷款利率。广州近期合同签订为LPR(3.6%)减100BP的客户,仍可以按2.6%执行,但随后新签订的客户,只能按照不低于2.85%执行。2.85%正是五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
不止广州,据记者调查,南京、苏州等城市也有类似要求传达到银行。首套房贷利率不能低于2.95%,本来BP按央行规定应该-100个点,结果只能-65个点——甚至比没执行新政前还高了25个点。
这事就有点荒唐了。全国都在降息,这些城市却反而要加息,整出一个“反向操作”来。为什么要跟上面对着干?原因很简单,就是为了保护地方公积金能正常运作。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伴随着90年代房改,学习新加坡制度而推出的。从基本定义就可以看出来,它的本质,是给城镇在职职工的一种福利——因为农村居民和无工作职工是不缴纳公积金的。为什么是福利呢?因为单位也要替你缴纳一部分,相当于你交一份钱用两份钱,而且这份钱还明文规定不属于工资范围。这就给很多企业以操作的空间。为什么很多人愿意考公?除了隐性福利以外,高公积金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公积金是福利不假,但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这笔钱有一个致命的问题,就是想用的时候取不出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掌管着这笔巨款,同时掌管着对这笔钱的话语权。你想把这笔钱提取出来用,不好意思,必须符合当地公积金的相关规定,而且这规定可以随时变化,你只能被动接受。
今年5月,我在《北京公积金加大提取难度了,凭什么?》里充满愤怒地表达了控诉:我能理解你强制储蓄是为我好,可我急用钱时你不能不让用吧?这钱到底是我的还是公积金中心的?以前还好些,但今年北京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以后,如果你走买房提取,那你必须有北京的房,北京以外统统不认;如果你卖掉房改租房生活,那精彩的来了,只要你过去曾用买房的理由提取过公积金,就不能再以租房的理由提取。至于合理不合理,领导才不关心。一句话,只要你以后不打算在北京买房,你的住房公积金就等着退休养老用吧。哦,鉴于退休年龄还会一再延迟,很可能这辈子就跟这笔钱说白白了。
住房公积金制度号称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但事实上既算不算保障,也称不上福利,只是从企业和居民身上强制收钱的制度而已。以前大家用公积金贷款的唯一原因,就是相对商贷是有大约2%的利率优势。所以哪怕公积金贷款申请难、手续繁琐、放款慢、额度低、部分房企不接受公积金贷款……大家还是大体愿意使用公积金的。
现在,随着商业贷款进入低利率时代,公积金最核心的功能——贷款买房,实质上已经名存实亡。失去利率优势,既然商贷也可以用公积金还款,那谁还会去搞组合贷款,给自己平添麻烦。
可是做加法容易做减法难。商贷是银行审批,银行是服务业;公积金贷款可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那是国家机构,按百度的说法,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没有审批权力怎么能体现高大上的编制身份呢?再说要是没人用公积金贷款了,财路岂不断了。有道是断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人家能不找上级单位撑腰吗?上级单位是谁?请看本段标红的文字。
这件事本来很简单。商贷下调了,公积金贷款当然也应该随着下调,否则就怪不得消费者不用你。现在你自己反应迟钝,却怪人家反应太快,是不是有点拉不出XX怪XX。往小里说算是尸位素餐滥用权力,往大里说那就属于破坏国家救市大计、公然违反中央决议,就问你的头够不够大,戴的动这顶帽子吗?
现在银行利率越来越向市场化靠拢,本次存量贷款利率的改革也体现了灵活、高效的特点。在经济活动里,市场化的比例越高,就有越多老百姓受益;行政化的比例越高,就有越多的怪现象出现。住房公积金制度,就是很明显不符合市场化原则的微观堵点。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解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除公积金制度,把公积金还之于民。老百姓拿了这笔钱,消费说不定还能提高一些;企业少了这个负担,利润直接上升好几个百分点。
退一步讲,哪怕保留公积金制度,可至少应该解除资金使用限制吧,老百姓自己的钱,让他自己去花,都是成年人,用不着别人替他操心钱该怎么花。
不过,公积金制度想保留下来,需要解决的问题也不少。最起码,得能跟得上银行降息的速度吧?像现在这样,就算不被同行淘汰,早晚也会被老百姓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