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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这是今年国家最高层关于农村土地方面所作出的一项重要决定。
虽然说这项决定是在“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章节中提出来的,旨在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让在城里有稳定工作和较高收入的农民免去后顾之忧,增加城里安家生活的资金保障,但这对于农村的建设发展,对于农村的土地制度改革,以及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现代化的逐步形成,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也许有人会说,农村宅基地的有偿退出以及承包地承包权的有偿转让,这不算新政策,也不是新鲜事,宅基地有偿退出早就开始试点,并已经写入《土地管理法》;承包地允许相互转让也已经写入《农村土地承包法》,进城农民想要退出,相互商定价格转让给同村村民就可以了。
为什么说这项决定对于农村土地改革具有重大意义?我们来看这项决定的关键词:“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
虽然说宅基地、承包地有偿退出已经提出来很多年了,但如何退?退出的钱谁来出?有偿退出能拿多少钱?退出需要履行哪些程序?等等一系列问题还没有制定出具体的办法,这就让有偿退出只是写在了纸面了,而实际上并没有很好的落实。
有偿退出机制不顺畅,也造成了很多现实问题。比如很多农村一边是大量宅基地和房屋空置,形成“空心房”“空心村”,一边是新成家农户无地可分,难以取得宅基地;一些地方农民进城承包地无人耕种,造成大量耕地撂荒。
探索农村宅基地、承包地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最为关键的就是钱由谁来出的问题。关于这一点,某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经济专家徐利,在回答热线咨询时给予公开答复,说是当前国家正在几个省对有偿退出开展试点,并对有偿退出这笔钱到底怎么出,给出了几个可能的选项:国家财政、地方财政、工商资本介入或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到底谁拿还要等试点结束后再看。
据查,徐利为某省农业农村厅官方专家,所说的话具有一定的官方权威,但这笔钱具体如何出,还要等试点完成后。我们先来分析以下4种方式哪种最可行,哪种对农民最有利?
(1)国家财政出资。既然是国家出资,收回土地就可能变为国有,然后可以出租流转给有需要的农民耕种,或是集中起来统一耕种。但面对全国如此巨大的开支,当前来讲是难以实现的。
(2)地方政府出资。同国家财政出资一样,收回土地可以转为国有。但面对当前种粮收益低、进城农民多的实际,地方政府出资补偿土地退出的动力不大。
(3)工商资本出资。鼓励工商资本流转农民土地,从事规模化产业化农业生产经营,是当前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一项重要政策举措。能不能让工商资本介入农村土地的有偿退出?由工商资本出资一次性给予退出承包地、宅基地农民补偿金,然后退出的土地由工商资本经营?这应该是一个大胆的探索。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农村土地所有权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城农户自愿退出宅基地、承包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予以补偿,然后把退出来的土地用于集体经营,这听起来是很合乎常理的。但是,当前来讲,大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很难拿出这部分钱。
探索建立农村土地自愿有偿退出办法,是国家已经明确的大政方针,具体有偿退出的补偿金由谁来出,确实需要各试点地区大胆探索,充分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推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
收了土地种房子,粮食全靠进口,一旦被人家制裁,到时候都会被活活饿死,这就是内鬼和敌对势力的局![药丸][药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