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项目:中标被责令废标!

星辰大海守望者 2024-09-14 04:00:51

近日,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一个140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遭到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投诉,被财政部门判定投诉不成立!然而,该项目由于违反《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中标被责令废标!

公开资料显示,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是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四川省首批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单位,承担成都中心城区医疗保障的核心功能。

按说,一个老资格的三甲医院,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该是驾轻就熟。那么,此次违反政府采购法,又是什么原因呢?

2024年6月11日,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硒鼓、粉盒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预算金额为140万元。

6月17日,该项目发布第一次更正公告,对报价明细表,补充单价报价和小计进行了更正。

4天后,该项目发布第二次更正公告,将原采购文件中的“佳能”变更为“佳能MF4400”,同时延迟了开标时间。

7月5日,该项目发布第三次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进行了其他补充说明。

这三次开标前的更正,似乎为此后的“废标”埋下了伏笔。

7月9日,该项目发布公告:四川金亿轩商贸有限公司以711680元中标。

中标公告发布后,随即遭到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成都鑫桂泰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

鑫桂泰公司投诉称,1、中标的金亿轩公司虚假响应色带芯的生产制造商;2、该公司对招标文件《承诺函》(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为虚假承诺;3、该公司虚假响应采购清单和技术参数原装要求。

对此投诉,成都市财政局认为,根据现有证据,鑫桂泰公司上述3个投诉事项均不成立。

投诉不成立,不代表该项目就没有问题。

9月4日,成都市财政局在此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中指出,本项目招标文件存在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影响了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废标,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源自《四川政府采购网》官方网站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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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大海守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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