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的爱国者,一览汪伪国民政府行政院下属各机关及主要负责人

恒鼎谈历史 2024-04-25 05:24:18

内政部(1940.3-1945.8)

内政部掌管全国内务行政事宜,设部长、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1人,参事、秘书若干人,下置总务、民政、卫生、地政、礼俗5司及统计处。1941年8月16日设立警政总署,1942年3月10日改为警政司。1943年1月,取消政务、常务次长,改设次长1人。同年4月20日裁卫生司,1944年3月增设禁烟总局。

部长 陈群(1940.3.任),福建闽侯人,国民党元老;梅思平(1943.9.任),浙江永嘉人,政客,五四运动组织者之一。

外交部(1940.3-1945.8)

外交部掌理国际交涉及关于在外侨民、居留外人、中外商业等事宜。设部长、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1人,参事、秘书若干人。下置总务、通商、亚洲、欧洲、美洲5司。1943年1月取消政务、常务次长,设次长1人,并增设条约司。1943年9月,合并欧洲、美洲2司为欧美司。1945年3月改条约司为交际司。

部长 褚民谊(1940.3.任;1941.10.复任),浙江吴兴人,汪精卫心腹,改组派要员;徐良(1940.12.任),广东山水人,清末维新派徐勤之子;李圣五(1945.4.兼),山东泰安人,原国民政府参事及中央机关报《中央日报》主笔,颇得汪精卫赏识。

财政部(1940.3-1945.8)

财政部管理全国财政事宜。设部长、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1人(后改设次长1人),秘书、参事若干人。设关务署、税务署、总务司、公债司、赋税司、国库司、钱币司、盐务署,会计处(后升格为司)、所得税处、敌产管理事物处(1943年2月设)、蚕丝建设特捐处(1943年10月设)。另有中央储备银行、中央税警学校、中央税警团等附属机构。

部长 周佛海(1940.3.任),湖南沅陵人,汪精卫集团叛国投敌的主要策划者,汪伪政权三号人物。

军政部(1940.3-1942.8)

军政部管理陆军行政事宜,设部长、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1人,参事、秘书若干人。设总务厅、军衡、军学、军务、军械、军需、军法、军医7司,陆地测量局,陆军审判处。1942年8月改组为陆军部,改隶军事委员会。

部长 鲍文樾(1940.3.代任;1941.3.任),奉天凤凰(今辽宁凤城)人,满族,东北军将领,西安事变重要参与者之一。

海军部(1940.3-1942.8)

海军部管理海军行政事宜。设部长、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1人,参事、秘书若干人。下设总务、军枢、军衡、军务、军学、军械、军需7司及水路测量局和军令处。1942年8月20日改隶军事委员会。

部长 汪兆铭(1940.3.兼),即汪精卫,广东三水人,汪精卫政治集团首脑;任援道(1940.5.兼),江苏宜兴人,失意军人,曾在唐生智部任职。

教育部(1940.3-1945.8)

教育部掌理学术及教育行政事宜。设部长、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1人(1943年1月后改设次长1人),参事、秘书若千人。下设总务、高等教育、普通教育、社会教育4司。

部长 赵正平(1940.3.任),江苏宝山(今上海)人,民国官僚,曾任青岛特别市政府教育局局长;李圣五(1941.8.任)

司法行政部(1940.3-1945.8)

司法行政部管理全国司法行政事宜。设部长及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1人,参事、秘书若干人。下设总务、民事、刑事、监狱4司及其他直辖机构。1943年1月,废政务次长、常务次长,设次长1人。同年3月,合并刑事司、监狱司,设立刑务署,并增设调查署和保护司。1943年10月在北平设立司法行政部华北分署。

部长 李圣五(1940.3.任);赵毓松(1941.8.任),贵州黎平人,中国青年党头目之一;罗君强(1942.3.任),湖南湘乡人,曾任蒋介石侍从室秘书;张一鹏(1943.12.任),江苏吴县(今苏州)人,张一麐弟,康有为门人汤觉顿妹夫;陈恩普(1944.7.任);吴颂皋(1945.1.任),江苏吴县(今苏州)人。

工商部(1940.3-1941.8)

工商部管理工商行政事宜。设部长、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1人,参事、秘书若干人。下设总务、工业、商业3司,商标、度量衡2局,另设其他直辖机构。1941年8月撤销。

部长 梅思平(1940.3.任)

农矿部(1940.3-1941.8)

农矿部管理厅行政事宜。设部长、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1人,参事、秘书若干人。下设总务、农政、林政、渔牧、矿政5司,另有直辖机构。1941年8月撤销。

部长 赵毓松(1940.3.任)

铁道部(1940.3-1941.8)

铁道部职掌规划、建设,管理国有及各省民用铁路。设部长、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1人,参事、秘书若干人。下置总务、业务、财务、工务4司。1941年8月裁撒。

部长 傅式说(1940.3.任),浙江乐清人。

交通部(1940.3-1943.1)

交通部管理交通行政事宜。置部长、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1人,参事、秘书若干人。下设总务、邮政、航政3司及其他直辖机构。1941年8月,铁道部合并于交通部,增设铁路署、公路署。1943年1月裁撤交通部。

部长 诸青来(1940.3.任),浙江绍兴人,中国国家社会党头目;丁默邨(1941.8.任),湖南常德人,汪伪特务头目,人称“丁屠夫”。

社会部(1940.3-1941.8)

社会部管理社会行政事宜。置部长、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1人,参事、秘书若干人。下设总务、劳动、合作、公益4司,另辖社会运动指导委员会。1941年8月裁撤社会部。

部长 丁默邨(1940.3.任)

宣传部(1940.3-1945.8)

宜传部管理国内及国际宣传事宜。置部长、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1人(1943年1月改设次长1人),参事、秘书若干人。下设总务、宣传指导、宣传事业、特种事业、特种宣传4司与国际宣传局(1943年9月裁撤),又辖新闻、管理、编译、情报四处。1940年4月设中央电讯社,1941年3月增设广播无线电台管理局。

部长 林柏生(1940.3.任),广东信宜人,汪伪报纸的编辑发行人;赵尊岳(1944.12.任),江苏武进人,词学家,赵凤昌之子。

警政部(1940.3-1941.8)

警政部职掌全国警察行政事。置部长、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1人,参事、秘书若干人。下设总务、警务、保安、训练4司,政治警察、特种警察2署,及首都警察厅和中央警官学校。1941年8月裁撤警政部。

部长 周佛海(1940.3.任);李士群(1940.3.30.任),浙江遂昌人,汪伪特务头目;邓祖禹(1940.12.19.任),江西吉安人。

赈务委员会(1940.3~1943.1)

赈务委员会掌理全国各灾区赈济及慈善事宜。设委员长1人,委员、常务委员、参事若干人。下置总务、筹赈2处。1943年1月裁撤。

委员长 岑德广(1940.3.任),广西西林人,清末总督岑春煊三子。

边疆委员会(1940.3-1943.1)

边疆委员会掌理蒙政及藏政监督事项,以及关于蒙藏各种兴革事项。设委员长1人,委员、常务委员、参事、秘书若干人。下置总务、蒙事、藏事3处。1943年1月裁撤。

委员长 罗君强(1940.3.任);陈济成(1942.3.任),上海人。

侨务委员会(1940.3-1943.1)

侨务委员会掌理本国侨民之移殖、保育等事宜。设委员长1人,委员、常务委员、参事、秘书若干人。下置总务、侨务管理、侨民教育3处。1943年1月裁撤。

委员长 陈济成(1940.3.任);陈君慧(1941.12.任),广东台山人;褚民谊(1942.8.任)。

水利委员会(1940.3-1943.1)

水利委员会掌理全国水利行政事宜。设委员长1人,委员、常务委员、参事、秘书若于人。下置总务、工务2处。1943年1月裁撤。

委员长 杨寿楣(1940.3.任),江苏无锡人;诸青来(1941.8.任);陈君慧(1942.8.任)。

粮食管理委员会(1940.7-1943.1)

粮食管理委员会掌理粮食统制、调节事宜。1940年7月伪行政院第15次会议决定设置,1940年11月正式成立。初建时机构不健全,至1941年12月,其组织始与行政院其他委员会同一体制。设委员长1人,委员、常务委员、参事、秘书若干人,秘书长1人。下置总务、调节、保管、会计4处。1943年1月改为粮食部。

委员长 梅思平(1940.7.任);蔡培(1941.12.任),江苏无锡人;顾宝衡(1942.2.任),江苏南通人。

全国经济委员会(1940.12-1943.1)

全国经济委员会掌理国家经济建设及发展计划之设计、审定、核定及调整等事宜,并直接实施行政院指定之经济建设事业与发展计划。1940年12月伪中央政治委员会等33次会议决定成立。设正副委员长各1人,由行政院正副院长兼任;设常务委员6人,委员6至8人。下置秘书、总务、设计、事业4处与顾问室。1943年1月改隶国民政府。

委员长 汪兆铭(1940.12.兼);副委员长 周佛海(1940.12.兼)

文物保管委员会(1941.3-1945.5)

文物保管委员会掌管伪国民政府指定保管之图书、档案、标本、古物,天文气象仪器及与文化有关之建筑物等事宜。1911年3月伪行政院第52次会议决定设置。置委员长1人,委员8人。下设秘书处和图书、博物、天文气象3个专门委员会。1945年5月改隶内政部。

委员长 徐良(1941.3.任);褚民谊(1941.10.任);李圣五(1945.5.兼)

实业部(1941.8-1945.8)

1941年8月16日,伪国民政府行政机构改革,工商、农矿两部合并为实业部,掌理全国工商实业行政事宜。设部长、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1人(1943年1月改设次长1人)、参事、秘书若干人。初设总务、农林、工业、商业、矿业、合作6司,另有各局。1942年5月,农林司改为农业司,林垦署改为农林署。1944年取消合作司。农业生产管理局、水产管理局、中央农业实验所等于1943年1月划归新建之粮食部。1944年4月粮食部裁撤后复改隶于实业部。

部长 梅思平(1941.8.任);陈君慧(1943.9.任)。

社会运动指导委员会(1941.8.16-1943.1)

1941年8月社会部裁撤。原社会部之社会运动指导委员会直属行政院,专管人民团体之指导及组织训练事项。设委员长1人,常委、委员、参事若干人,秘书长1人。下置7处及农工福利委员会。1943年1月栽撒。

委员长 周佛海(1941.8.兼);丁默邨(1941.8.任);李圣五(1941.8.任)。

中央物资统制委员会(1941.9-1942.9)

1941年9月4日,汪精卫下令行政院成立中央物资统制委员会。该会是审议设计机构,决议事项由实业部执行。设主任委员1人,后设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8至12人,秘书长1人。

主任委员 梅思平(1941.9.兼);副主任委员 顾宝衡(1942.7.任)

中央物价对策委员会(1942.9-1943.6)

1942年9月,伪中央政治委员会第108次会议决定将中央物资统制委员会改中央物价对策委员会。1943年6月裁撤。

委员长 梅思平(1942.9.兼)

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1942.6-1945.8)

1942年6月,伪行政院第114次会议决定组织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隶属于行政院。职掌对于国民,特别是青少年学生进行宣传、组织、训练事宜,为日本的侵略战争服务。设委员长1人,委员若干人,常务委员7至9人,设秘书处,置正副秘书长各1人。1943年9月修正组织条例,秘书处下设总务局,局置总务、组织、训练3处。1943年1月,该会改隶国民政府,1945年6月又改隶伪国民党中央党部。

委员长 汪兆铭(1942.6~1944.11.兼);陈公博(1944.11.兼),广东南海人,汪精卫政治集团重要成员,汪伪政权二号人物。

铨叙部(1043.1-1945.8)

1943年1月,伪最高国防会议第一次会议决定考试院铨叙部改隶行政院。

部长 赵毓松(原任);沈尔乔(1943.8.任),浙江萧山人。

社会福利部(1943.1-1945.8)

1943年1月成立,掌理全国社会福利,筹赈、慈善及民众政治指导事宜。设部长、次长各1人,参事、秘书若干人。下置民众指导、公益2署,赈务、社会简易保险2局,总务、体力、劳动、职业4司。1944年3月,民众指导署与体力司合并改称人口署。1944年5月社会简易保险局改称社会保险局。是年3月农村福利委员会改为农村福利局。

部长 丁默邨(1943.1.任);彭年(1945.5.任),湖北沔阳人。

粮食部(1943.1-1944.4)

1943年1月,由粮食管理委员会升格为部,掌理全国食粮之生产、管理及配给事宜。设部长、次长各1人,参事、秘书若干人。下署总务、增产、调节、储备、管理4司及米粮采销总管理处(1943年11月该处结束,另建有米粮统制委员会)。1944年4月粮食部裁撒,其主管业务归实业部。

部长 顾宝衡(1943.1.任);陈君慧(1944.3.任)

建设部(1943.1-1945.8)

建设部掌办全国路政、邮电、航政、水利及都市建设事宜,1943年1月由水利委员会与交通部合建。设部长、次长各1人,参事、秘书若干人。下署路政、水利2署,总务、邮电、航政、都市建设4司及直辖各局机关。

部长 陈君慧(1943.1.任);陈春圃(1943.9.任),广东新会人;陈君慧(1944.4.署);付式说(1944.9.任)

首都整察总监署(1942.3-1945.8)

1941年8月警政部裁撤,首都警察厅改隶内政部。1942年3月伪行政院第102次会议决定首都 警察厅改称首都警察总监署,直隶行政院,掌办南京地区警政事宜。设总监、秘书处长各1人,参事若干人。下置总务、特种警察、保安、司法、勤务、督察7处。1944年10月复改隶内政部。

总监 苏成德(1942.3.任),山东济宁人,原中统特务头目;邓祖禹(1942.6.任),江西吉安人;李讴一(1943.5.兼),广东新会人,黄埔7期学员。

卫生署(1943.6-1945.8)

1943年6月伪行政院第166次会议决定设卫生署,掌办全国卫生行政事宜。设正副署长各1人,参事2人,下署总务、医政、保健3处。

署长 陆润之(1943.6.任)

清乡事务局(1943.6-1945.8)

1943年5月,伪最高国防会议第15次会议议决“清乡”事务由行政院统办,撤销国民政府清乡委员会。同年6月1日,伪行政院第164次会议决定建局,设正副局长各1人。

局长 汪曼云(1943.6.任)浙江杭州人;徐传楹(1943.6.任);张北生(1945.4.任),江苏南通人。

治理运河工程局(1944.5-1945.8)

1944年5月伪最高国防会议第46次会议决定成立该局。设局长1人,下署总务、工务2处。

局长 殷汝耕(1944.5.任),福建福州人,政客;徐邦荣(1944.6.任)

国际问题研究所(1943.9-1945.8)

1943年9月,伪最高国防会议第26次会议议决宣传部之国际宣传所裁撤,另设国际问题研究所,隶属行政院。

所长 汤良礼(1943.9.任),原籍福建,生于荷属东印度爪哇岛,原国民党左派辩论家。

普通行政人员训练所(1944.9-1945.8)

1944年9月伪行政院第223次会议议决成立该所,以加强对普通公职行政人员之训练与控制。1945年5月改隶内部。

所长 沈尔乔(1944.9.任)

接收租界委员会(1943.2~?)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为强化汪伪政权,诱降蒋介石国民政府,将在华租界移交汪伪政府管理,并同意汪伪一并接收英美在华租界。1943年2月伪行政院第148次会议决定成立接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接收各地租界委员若干人。

主任委员 褚民谊(1943.2.9.任)

撤废治外法权委员会(1943.2-1945.8)

1943年2月,伪行政院第148次会议决定成立该会。迄汪伪政府垮台,未达成任何协议。

委员长 褚民谊(1943.2.任);李圣五(1945.5.兼)

敌产管理委员会(1943.2-1945.5)

1941年12月8日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接管英美等国在华财产,1943年1月汪伪政府对英美宣战后,日本将该属财产移交给汪伪政府。是年2月,伪行政院第148次会议决定成立该管理委员会。1945年5月,伪最高国防会议第71次会议议决裁撤。

委员长 周佛海(1943.2.兼)

全国商业统制总会(1943.3-1945.8)

1943年3月,伪最高国防会议第8次会议议决成立于上海,属半官方性的商人自治团体,协助政府办理战时物资统制事务。初隶属实业部,同年5月改为直隶行政院。设理事会,监事会,置理事、监事长各1人,理、监委员若干人。会内设秘书室及各处,外围机构有各业统制委员会。

理事长 唐寿民(1943.3.任),江苏镇江人,原交通银行董事长;闻兰亭(1944.6.任),江苏泰兴人,商人。

物资统制审议委员会(1943.3-1945.8)

1943年3月伪行政院决定成立该设委员长1人,委员若干人,秘书长1人。下置总务、审议2处,在上海设事务所。

委员长 周佛海(1943.3.兼)

中央研究院筹备委员会(1943.6-1945.8)

1943年6月,伪最高国防会议第18次会议决定将文物保管委员会改组为国立中央研究院,为全国最高学术研究机关。设主任委员1人,委员若干人,原文物保管委员会委员为当然委员。至汪伪政府垮台,该院未正式建立,终仅“筹备”。

主任委员 褚民谊(1943.6.17.任)

合作事业委员会(1943.10-1945.8)

日本侵略军为榨取、控制农村,在其占领区举办合作社。1943年7月,日军将苏、浙、皖3省及宁、沪2市所谓模范合作社移归汪伪政府。同年10月伪行政院第183次会议决定建立该会。设委员长1人,委员若干人,秘书长1人,总务,业务2处。

委员长 陈君慧(1943.10.任)

农业增产策进委员会(1944.2-1945.5)

1944年2月,伪行政院第195次会议决定成立该会。设委员长1人,委员若干人,秘书长1人。置总务、审议2处。1945年5月,伪最高国防会议第71次会议议决该会并于实业部。

委员长 顾宝衡(1944.2.兼);陈君慧(1944.3.兼)

乡村建设实施委员会(1944.7-1945.8)

1944年7月,伪全国经济委员会选定江宁、昆山、当涂、嘉兴、南江等5县为实验县,设该会。以“培养国民生计,树立民治根基”。设委员长1人,委员若干人,秘书长1人。置第一,第二两处。1945年5月伪最高国防会议第71次会议决定该会改隶内政部。

委员长 邹敬芳(1944.8.兼),湖南安福(今临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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