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户口到底能不能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呢?真实情况是这样

诺阿平 2024-03-20 11:29:33
城镇户口的子女到底能不能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呢?真实情况令人意想不到

印象中在上个世纪60年代70年代,户口问题一直是大家热议的话题之一,有的人因为想在城市享受优越的健康,医疗服务,禁不住身边人和物质的诱惑,于是就把老家的户口迁到了城里,而城市为了发展,也给予了户口转移给予了很大的扶持,甚至有的人买房是买一送一,以此来留住人才,助力我国城市的建设。

随着城市发展的越来越好,于是房子成了后来各行各业都挂钩的产业链,并深称:如果要想户口转过来,就必须买房或人才引进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前提是“地上有房”

像户口转移到城里的情况在身边不在少数,比如李某早年因读书和工作,户口迁出农村并取得了城镇户籍。李某父母为农业户口,并在村里有宅基地一处。李某成家后,便把父母从农村老家接到城里一起生活。十几年过去了,老家宅基地上的房子因建盖久远,再加上长期无人居住、年久失修,均已倒塌灭失。如果李某父母去世,李某可否继承老家的宅基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李某因老家宅基地上的房屋均已灭失,故其不能单独就宅基地予以继承

在农村类似这样的例子很多,有些人觉得就是出去打工时间长了没回来而已,房子倒塌了可以再建等想法,下面就来说说农村宅基地归属权是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农村宅基地所有权是村集体

农民进城后还能继承宅基地吗?

农村宅基地太复杂了,以前自然社会的法则下,有的是祖传下来的地,有的是村集体分下来的,有的是村民之间互相买卖置换的,也有户口迁到城镇但老家宅基地还是自己家产的,当然也有不少非法侵占耕地的!有的村民一家十几口三代同堂的都还在一个户口本就只有一份宅基地的,有的富农一人也有几栋房子的,各地政策都不一样!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

为了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让新版《土地管理法》能够得到有序实施,在2021年9月1日国家又正式实施了新版《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就指出要保障农村居民的宅基地使用需求,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住房权益,同时将会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控,规范农村宅基地的申请审批,并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宅基地合法权益。

笔者认为对农村的建房要规划好,村镇要有规划部门,主要是村组的职责,统一规划建房,统一规划安排宅基地,这是乡村美丽建设的核心。农村家庭人口多的,又没有达到分户的条件,房子少,应许可别人建,从农村居民家庭条件的实际出发。户口在外的,有祖屋的,有继承权的,年久危房的,人家申请的应审批原地基重建,村组统一规划也可,老地基组里收回。

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推动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是当前农村居民重要的改革政策之一,为了免除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国家在宅基地改革之中也明确指出要保护进城落户农村居民的合法耕地和宅基地权益,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如果一家祖孙三代只有一个户口本,只有一份宅基地,能不能再申请?

长期闲置,家人因进城帮子女带孩子或进城打工,超过二年没回来居住,但以后肯定需要回来居住养老,宅基地的土地产权,城乡均为国有土地产权。进城己购房住城市的农民宅基地,依法早晚有偿退出,土地是国家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户为单位向行使宅基地所有权的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其中包括家庭无宅基地的;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居住,现有宅基地无法满足分户居住需求的;因自然灾害、政策性搬迁、政府规划实施等原因,需要重新选址建设住宅的,以及法律、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其他情形。夫妻双方属于不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应当结合实际生活居住情况等,在其中一方所在集体申请宅基地。

户口迁到外地,祖宗留下来的财产应该得到合法合理的继承和耕种。而不能因为户口不是集体成员就不能继承宅基地,山林土地等,户口迁到外地,在新的落户地也没有分到土地。再说实现城乡一体化,城里人乡下人都是居民,更应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城里人可以到乡下建房种地,乡下人也可以到城里买房落户。如果能实现城乡户口可以随便转换更好,让农村的孩子能得到更好、不一样的教育。人人平等,岗位平等,能上能下利国利民!

建议取消邻居签字这种奇葩的规定,取消村委盖章这些过程,直接在县级市政务服务设专门受理窗口,简化申请流程,缩短受理时间,比如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所有手续,应该像办理社保那样简单流程,通过卫星地图划好区域,区域要明确展示,让百姓可直接看到,可建的地方可以直接审批

目前大部分山区农村常住人口稀少,平日住房空余挺多,可以利用起来 租给有需要的人,应该严格管控新建楼房,避免耕种 山林等土地减少,保护好生态环境!

建议开放自由买卖并确权,这样更好的解决供需问题,减少浪费 避免楼房空置无人居住的问题,抓紧出台落实房产税,避免炒房、避免空置

宅基地面积标准的制定主要有三种方式

方式一:根据人口计算宅基地面积,规定人均最大宅基地使用面积标准。

方式二:以“户”为单位,规定每户最大的宅基地使用面积标准。

方式三:在采取以户为单位制定宅基地使用标准的同时,也考量了人均耕地面积和地理位置的因素。

要邻居同意的理由本身是为了减少矛盾:一不占邻里地基,二不影响邻里通行,三不影响邻里采光,四边界事先协商好。在没占邻居便宜的情况下,邻居们很少有不同意的,除非不怕结仇,自己以后不申批宅基了,因为你不同意卡人家,到时人家也会反回来卡你!

最后大家也不必担心房子不够住,因为孩子们长大自立门户后,若户口没有迁出,还是能再申请一处属于自己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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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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