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毛主席的结发妻子,其生平材料罕为人知,人们甚至连她的名字都搞不清楚,毛主席本人也从未与人提及她的生平与姓氏。
1936年,毛主席在陕北接受美国记者埃加德·斯诺采访时,也只简单说:“我14岁的时候,父母给娶了一个20岁的女子,可是我从来没有和她生活过,后来也没有。”
这位女子,便是毛主席的发妻-罗一姑,又说罗一秀。实际上她比毛主席大4岁,18岁时嫁给14岁毛主席,主席与斯诺谈话回忆说罗氏20岁为不确。
多年后,毛主席对这段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下的封建包办婚姻仍然不承认,但他却毫无怨言,甚至在1941年毛氏家族修订族谱时,还特意叮嘱要将罗一姑写进族谱。
不仅如此,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解放妇女的《婚姻法》,也与罗一姑息息相关。
那么,罗一姑究竟是个怎样的女子?她与主席之间有着怎样的故事?一起来看看。
一:精明严父高压下的反叛者1893年12月26日,毛主席出生于湖南韶山的一个普通农家,乳名为“石三伢子”,母亲文氏此前生过两个孩子但都先后在襁褓中夭折了,毛主席是第3胎。
“泽东”是毛主席的正名,“祖恩贻泽远”,他是毛氏家族中的泽字辈,以辈序取名,“泽东”二字则意为润泽华夏大地,恩惠东方。
毛主席的母亲文氏是一位心地善良、为人慷慨、经常接济穷人的慈母;而主席的父亲毛贻昌却是一位精明能干、擅于经营的严父。
毛贻昌10岁时与大他3岁的文七妹订婚,15岁成婚,17岁开始单独理家,虽然毛家那时家底很薄,但毛贻昌克勤克俭、精打细算,又极擅经营,加之妻子文氏勤俭持家,终于积攒下不菲家业,又还清了债务,令毛家的家业逐渐发达起来。
毛贻昌自己做生意,田间地头的活则交给一个雇工管理,有时也叫毛主席三兄弟一起去田间劳作。
毛主席母亲与父亲
毛贻昌治家严格,一生信奉“吃不穷、用不穷、划算不好一世穷”古训,一心想把孩子培养成继承祖业的人。
毛主席作为毛家长子,脑子灵活,身材高大、体魄强壮,深受父亲喜爱,毛贻昌一心想把他培养成自己接班人,甚至是商贾巨富或经济学家。
这也算是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吧,但现实往往事与愿违,毛贻昌的愿望终究还是落空了,父子之间经常为此爆发冲突。
毛主席15岁以前是学生兼小工,同时也帮父亲管理账务。8岁时父亲将他送进南岸私塾读书以期早日发家,但他却对私塾先生的品行与学识及落后的教育体制大为抨击愤而退学,父子俩发生强烈争吵。
而私塾一停学父亲就让他整天劳作,学会扶犁、掌耙、撒谷、种秧等全套功夫。
但少年毛主席每天除了做农活与帮父亲记账之外,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在晚上如饥似渴读名著、经书等父亲眼中的“闲书”,毛贻昌对此大发雷霆,责骂他懒惰和不孝,甚至还要体罚他。
对于父亲的责骂,毛主席常常以经书为武器引经据典反驳父亲。如:父亲说他不孝,他说经书上说父慈子孝,父慈在先,子孝在后,哪有父不慈而子能孝的呢?
还有一次,父亲骂他“懒而无用”,他一气之下跑出家门,父亲追在后面,他便以投塘威胁,弄得父亲不知所措。最终因儿子的反抗,使得父亲做出了一定的让步。
毛主席后来回忆父母时,还幽默地说:我家分两党,父亲是执 政党,我、母亲、弟弟是反 对党,有时连雇工也反对他。母亲文氏用温和的办法来对付“执Z党”,毛主席则主张公开反叛。
而他最大的“忤逆不孝”与反叛,就是“抗婚”。
按旧时习俗,毛贻昌势必要为长子娶一位媳妇以撑起毛家家业,即用婚姻绑住想法难以掌控的儿子。在与儿子不断的冲突中,这位父亲明白儿子心野了,需要找一个媳妇管管了。
旧时农村父母绑住儿子的最佳法宝,就是为他娶一门亲,先成家后立业。为此,在毛贻昌精挑细选下,他选中了罗一姑。
但不幸的是,这桩封建形态下的婚姻,最终以悲剧收场。多年后毛主席仍然不认可这段婚姻,罗一姑也在21岁芳龄病逝。
二:封建包办婚姻下的受害者罗一姑,生于1889年,韶山杨林人,比毛主席大4岁,从小接受了良好的教育,略识得几个字,知书达理,性格温柔贤惠,勤劳善良,人也生得体面、清秀丰满。
她的父亲罗鹤楼,还是一个颇通文墨、拥有田产的有知识农民,毛家与罗家距离也仅相隔不过10公里,说来也是知根知底的。
也就是说,毛罗两家既有文化又懂商品经济,一个学识丰富,一个能干贤惠,两家联姻可让家族越来越富,堪称门当户对的良配。
当然,毛贻昌之所以选择罗一姑为长媳,主要原因还是这三个:
一是亲上加亲。毛主席祖父与罗一姑祖母是堂兄妹,那主席与罗一姑就是远房表兄妹,那时农村提倡亲上加亲,自古亲上亲就是美举,因此这桩婚姻得到了双方祖辈的赞同。
二是毛母身体不好。毛主席的母亲文氏身体一直不好,毛家又没有女儿,急需一个能干的女人来操持家务。而罗一姑清秀丰满,身体健硕,又是操持家务的能手。
三是毛父精明打算。毛贻昌为人精明,像罗一姑这样长相好、为人又能干的女子,自然是他心目中的最佳儿媳人选。毛贻昌对这位表侄女十分喜爱,特意向罗家提亲。
那时讲究女大男小的习俗,文七妹比毛贻昌大3岁,罗一姑也比毛主席大4岁。但即便毛主席如何坚决拒绝,这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下的婚事还是订了下来。
1907年,18岁的罗一姑在明媒正娶之下嫁进了韶山冲毛家,正式成为了14岁毛主席的第一任妻子。
毛家娶长媳,三书六聘少不了。这一年,一个正是丰姿之年,清秀美丽;一个是翩翩少年,英气不凡。
这时,正值毛家人丁兴旺、家业发展旺盛之时,贤惠能干的她任劳任怨地帮婆婆料理家务,颇为相宜。
罗一姑在家务上是一个十分得力的好帮手,与家人相处也很融洽,尤其与弟媳毛泽民原配王淑兰之间没有任何妯娌隔阂。
罗一姑对公婆也很孝顺,对丈夫十分体贴,送茶送饭,浆裳洗衣,一直毫无怨言,因此深受公婆的疼爱,丈夫的尊重。
可以说,罗一姑是幸福的,毛家是当时家大业大的殷实大户,公婆喜欢她,丈夫虽然因为早婚最初很腼腆,但后来对她也非常尊重、关心与爱护。
毛主席虽然反对这桩包办婚姻,也想过要坚决抗婚,但为了顾及父母、亲友的面子,辍学赋闲在家的他只得默默接受这桩婚姻并安下心来,一边读书,一边劳作,直至2年后罗一姑病逝。
两人虽然同住一个屋檐下,但并无夫妻之实,毛主席虽然不满这桩婚姻,但对罗一姑支毫无怨言。
因为他深知罗一姑才是这桩封建包办不幸婚姻下的受害者,因此对罗一姑十分尊重而称她为“姐姐”;他虽然拒绝与她住在一起,却对她相敬如宾,关怀备至。
所以说,主席反对的只是独断专行的父权及封建包办婚姻陋习,而不是对罗一姑不满,甚至还对她充满怜惜。而罗一姑作为大家闺秀,却无端卷入了这一场抗争中。
从这点来看,罗一姑嫁进这样的婆家,是幸运的,也是不幸的。
但更为不幸的是,罗一姑嫁到毛家后,原本健壮的身体却一直不大好,有时便回娘家小住,公婆很是着急,却苦于无良方。
1910年2月11日,婚后不到3年,罗一姑便因为患上了细菌性痢疾,不治而病逝了,年仅21岁,实为惋惜。
罗一姑死后,葬在了韶山冲南岸土地冲。她在毛家度过了人生旅途中短暂的最后2年多时光后,就静静躺在了苍松翠竹的山岗上。真是命运不济,令人惋惜不已!
而这一年,毛主席也才17岁,正是青春年华里的翩翩少年。有人说,毛主席与罗一姑厮守了10年,这纯属无稽之谈。
对于罗一姑的死,毛主席深感愧疚。以致在以后漫长的日子里,他对罗一姑的亲属总怀着一种歉疚的心理,一如既往地给予关注。
1910年秋天,罗一姑去世半年后,刚刚跨入青年时代的毛主席,第一次毅然离开家乡韶山冲,前往湘乡东山学校求学,临行前给父亲留下了一首振聋发聩的诗:
“孩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
对封建婚姻的叹息,对文化知识的渴求,对民生问题的思考,对国家前途的担忧,如此忧国忧民的情怀终令毛主席迈出了人生第一步。
对于父亲毛贻昌而言,儿子只须按他想法一辈子守在山沟里生儿育女,打理家业足也,并不指望他能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
但好男儿志在四方,岂可被父辈思维困住志向?想必若毛贻昌泉下有知毛主席成为了拯救中国的一代伟人,是不是会很欣慰呢?
对于罗一姑来说,生命止于21岁芳龄,毛主席对此深感愧疚,也缅怀不已,他痛恨自己少年时无力改变现状去拯救封建婚姻。
以致求学后对长沙发生的强娶赵五贞而导致自刎花轿之事,将封建婚姻陋习写文骂了个体无完肤,还正大光明署名“毛泽东”。
罗氏与赵氏的悲剧,正是封建包办婚姻陋习所致,而要废除封建旧制,就先要建立自由平等的新体制,从根源上杜绝青年男女受害。
而正因自己曾深陷泥潭,因此不能让人民群众再陷泥潭。因此建国之后,新中国颁布了第一部《婚姻法》保护妇女们权益,又出于对罗一姑的愧疚,特意为罗家人破例。
三:重情重义的一代伟人建国后不久,一封由北京寄来的交“罗鹤楼老先生启”的信件,寄到了罗家。
这正是毛主席的亲笔信,收件人是罗一姑的父亲罗鹤楼。信中,毛主席向罗府全家人表示问候,祝罗老先生身体健康,欢迎他去北京玩。
但是,很遗憾的是,罗鹤楼老先生已于1943年12月去世了。关山阻隔,毛主席并不知这个情况,因此才有了这封迟来的信件。
其实毛主席在此前就一直对罗家非常关注,并不因为身份与外界因素而与罗家人疏离,反而十分挂念与关照。
1925年,毛主席回乡搞农民运动时,就常去罗一姑家乡杨林一带走村串户,访贫问苦,罗家尤其是主席必访之地。
这期间他与罗老先生、他的侄儿罗石泉交往颇多。在毛主席影响下,罗石泉加入了中国共产党,罗老先生也成了农协积极分子,罗家人为党和人民做出过很多贡献。
解放后,罗家收到了毛主席的信件,但罗老先生已经故去,就由罗石泉代为回信。毛主席收到信后激动地回复:来信收悉,十分想念你们。
1950年5月,毛岸英受父命回乡探亲,临行前毛主席叮嘱他,也是平生第一次破例:“记得去看看你的石泉舅舅,问他过得怎么样,要不要帮忙?”
毛岸英就按乡例叫罗石泉“舅舅”,又送他鹿茸、茶及人民币20万元(旧币),又仔细询问了他的家庭生活与身体状况,又转达了父亲对他的问候。
那时罗石泉已经61岁了,年老多病,人口众多,他任教的小学又没有薪水保证,生活十分困难。岸英回家后,向父亲谈了罗家的情况,毛主席当即就请人为罗石泉汇来300万元(旧币)以解燃眉之急。
弟媳王淑兰从北京回韶山负责招待所工作后,毛主席又嘱咐她:要常去罗家看看,他们都是受苦人。王淑兰谨记大哥嘱托,多次与九弟泽连去罗家看望他们,并送去大米、黄豆、豆腐干等生活物资。
毛主席虽然嘴上不承认罗一姑是他的发妻,但在1941年毛氏家族修订族谱时,却叮嘱一定要将罗一姑的名字纳入族谱。
建国后,毛泽东重视提高妇女地位,推动了一系列妇女解放政策,鼓励妇女参与社会生产和政Z活动,全面提高女性地位。
还颁发了第一部《婚姻法》,严厉禁止包办婚姻等封建陋习,在法律上为女性提供了有力保障,这无不与罗一姑息息相关。
可见,毛主席不满的只是那桩父母包办下的封建婚姻,而对罗一姑与罗氏家族并没有丝毫嫌弃,反而因这场婚姻的不幸,而对罗氏一家更加关心与同情。
毛主席重情重义,多年后依然不忘那个与自己没有爱情的原配妻子。他感念亲情,人格高尚,为国为民,为女性争权益,为人民谋福祉,实为百姓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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