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贵来老师带您解读《中国书法批评史》第一百二十讲

书画艺术档案谈文化 2024-10-25 05:12:37

王贵来老师带您解读《中国书法批评史》第一百二十讲

第二册 宋朝、金朝书法批评

第四章 南宋与金朝的书法批评

第二节 朱熹等理学家的正统书法观念

二、有关理想的书法

(二)不与法缚,不求法脱

依照前文在书法中体现端人正士品格的论书原则,唐朝书法理应符合朱熹的标准,但他认为唐人存在问题,即“人各以其所长自见”,意思是唐朝各家的楷书都各具面貌,这便意味着歧途的出现,背离公共原则,并非本然之态。从最高原则而言,唐代书家虽知晓楷法,却未能真正领悟儒家之道。

朱熹评价颜真卿:“颜公刚毅忠烈,源于天资。但其学问不纯,谄媚佛道,这与其刚毅忠烈之性相互矛盾。有志于道之人,应学习其当学之处,戒除其应戒之点,方为妥当。浅陋之闻、卑下之论,易使人沉溺,不足以作为法则,观者应详加审察。”

朱熹告诫众人,颜真卿本性纯正,却夹杂释老思想,学问不纯粹,其刚毅忠烈值得师法,其谄媚佛道之学不可取。这里存在一个问题,蔡襄因“字字有法,如端人正士”受到朱熹称赞,可蔡襄师法唐人,为何未受唐人之累?其一,蔡襄师法颜真卿的端楷,这是朱熹认可的可师法之处;其二,蔡襄老老实实去学,未夹杂求变求异的念头。

朱熹对唐人存有微词,原因在于其道出多途。苏轼对颜、柳亦有憾意,关乎“萧散简远”韵致的消逝,二者的差异也彰显出朱熹卫道的主旨。在朱熹眼中,汉、魏楷法乃“天生成的腔子”,当时众人本分地学习全体认同的样式,尚无彰显个性的欲求,意味着道未分裂。此诚然为朱熹的一厢情愿之见,汉、魏楷法也因不同时期、不同区域而呈现不同形态,只是相较后世样态稍少罢了。

从对唐人书法的批判,以及对汉、魏楷法的尊崇来看,朱熹理想中的书法是摒除一切个性因素以承继前人范式。这一观念与以道学人格评判书法的原则互为表里。唐人之过正在于他们未能真正领会王羲之等前贤书法的精妙。朱熹称许多书家虽知王羲之书法之美,“却未必知其所以美”,此论不仅针对宋人,亦可用于唐人。

朱熹着重强调的是谨遵公共之法且能从容萧散,不可凭自身之意增减,更不可放纵。这便将欧阳修以来强调“自成一家”的目标消解了。朱熹对黄庭坚、米芾大力挞伐,认为他们狂怪怒张,背后乃是放任之性。他评价黄庭坚的书法道:“既然自家能写得这般好,为何不教其方正?非要这般欹斜作甚?再者,他也并非不知端楷为是,只是如此书写,亦非不知做人诚实端态为是,只是非要这般放纵。”

朱熹觉得黄庭坚的书法不符标准,并非才能问题,而是思想不正、一味放任自我的结果。对于朱敦儒、喻师法钟繇的楷书,朱熹大为赞赏,缘由在于此二人能够远追古贤,因时代越早的范式越具公共之法。关于继承与发展的问题,朱熹表示:余尝以为天下万事皆有一定之法,学之者均应循序渐进。往后若能有所成就并产生变化,固然难以估量,然而变化实乃难事。果真变化而不失其正,则纵横妙用无所不可;不幸一旦失其正,反倒不如守古本旧法以终其身来得稳妥。

此论虽针对诗歌而言,然而从中能够洞悉朱熹针对艺术实践中继承与创变关系的见解。 他觉得应当依循法则逐步推进,即便想要求变,也需以维持传统的“正”作为前提,即所谓“变而不失其正”。此观点与“不与法缚,不求法脱”相符,意味着最好不变,即便求变,也应是逐渐的、自然而然的变化,不可为变而变。故而他在《跋病翁先生诗》中归结道:“故自其变者而学之,不若自其不变者而学之。”

朱熹有时也展现出自身的灵活性,存在双重性格。上述理念乃是一位具有历史使命感的哲人所提出的看法,而作为一个对艺术具备敏锐感知与理解能力的文人,朱熹则呈现出随和的一面,以下三则有关苏、黄、米三家书法的评论文字便可体现这一侧面。

他讲道:米老之书犹如天马脱缰,追风逐电,虽说难以用规范的驾驭节奏来衡量,但其自身倒也不妨令人感到痛快。朱君所珍藏的此卷尤为奔放超逸,而所写刘无言诗,也多有奇妙之语,确实值得珍视。山谷在宜州所书最为老练,自然不应以工巧拙笨来评判。只是回想当时忠贤之士流落,着实令人慨叹!东坡笔力刚健雄强,不甘居于人后,所以他临帖时观察形态雌雄,不再能够以形似来相较。而其英武的风度和超逸的韵味,超越古人,不知谁先谁后。成都讲堂《画象》一帖,大概屡次得见,所以是右军的得意之作,难道您也恰好心有灵犀吗?

显而易见,作为平常人的朱熹,对苏轼、黄庭坚、米芾的书法给予了应有的敬重。(全文共计:1769字)

作者:王贵来(天津书画艺术网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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