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街边卖女性卫生巾遭掀摊,被骂晦气,并扬言不搬走会被人打死。当事人:不是摆拍,想宣传生理期平常心,对方说影响别的摊主了。
湖南长沙,小季大学毕业不久,暂时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待在家里也没什么事情,便想着法子能够挣点儿外快。有一天来到夜市,看到卖什么东西的都有,支起一个夜市摊子需要投入的成本似乎也不高。
在夜市转了很久,小季经过仔细观察后,灵机一动,突然想到一笔好生意,还不会和周边的夜市摊主冲突。
原来,小季看到夜市上面没有卖女性卫生用品的,这么大的人流量在这片夜市活动,女性也不在少数。于是回到家后,小季就开始着手采购女性卫生用品,并且制作了大的横幅:生理期,平常心,帮你健康度过生理羞耻期……
出摊后的,生意虽然没有小季想的那么火爆,但是一晚上也还能卖出一些,算是能够维持基本生计,正当小季准备长久做下去的时候,这一天却被人臭骂了一顿,甚至扬言要动手打他。
原来,小季在夜市摊上卖女性卫生巾,而这周边大多都是卖各种小吃的摊位,有年龄大的摊主觉得小季在自己食品摊钱卖卫生巾,已经影响了他们的生意。
一名身着黑色短袖上衣的短发大叔早就对小季在这里买卫生巾不满意,不仅影响他的生意,关键是在这位大哥的认知中,这是一件很羞耻的事情,本来女性来月事就是需要回避的,你一个大男人竟然名目张胆在夜市上卖卫生用品。
在黑衣大哥看来,小季这就是明目张胆的调戏妇女,这一天,黑衣大哥生意不太好,于是再也忍不了来到小季的摊位前,和小季理论起来。
黑衣大哥问小季道:“谁叫你到这里卖这个东西的?这样搞,丢父母的脸!”
小季坐在座位上说道:“我就是卖一个东西,怎么就成变态了?”
随后黑衣大哥表示这个东西很肮脏,很晦气,已经影响到他们做生意了。
小季再次说道:“怎么就是肮脏了?这就是一个普通的产品。”黑衣大哥看说不过小季,说着说着就急眼了,一怒之下,掀翻了小季的摊位,并扬言道,如果小季还过来卖这种东西,可能会被人打死……
由于小季也没有受到严重的经济损失,黑衣大哥走后小季就也没有深究,但同时小季觉得黑衣大哥是他的个人偏见,不能代表大部分人,他还是会坚持在夜市卖女性卫生巾,直到他找到更加合适的工作。
对此,从法律上应该如何评价呢?
首先,小季在夜市售卖女性卫生巾的做法不属于违背公序良俗。
虽然民法典等法律规定中有违背公序良俗的原则,但是此种规定主要是指违背大部分人认知且受到道德谴责的做法和风俗应该被禁止。
小季作为一名男性在夜市公然售卖女性卫生用品,或许在一部分人看来不太好接受,但是女性卫生用品也属于一般商品,不应该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待此事,更不应该过于联想。
其次,黑衣大哥的行为涉嫌违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黑衣大哥对于小季的行为如果觉得不妥,可以通过向工商部门或派出所反应,而不是自己前去理论,并且掀翻了小季的摊位,并且公然对小季的人身安全进行威胁,已经涉嫌寻衅滋事相关条款,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有关规定。
最后,传统的性别刻板印象和社会观念仍然存在。
男性从事与女性相关的事业,尤其是涉及到女性生理周期的产品,被视为不符合传统的男性角色。但实际上,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男性从事卖卫生巾的工作并不代表他们有什么问题或是变态,而只是他们选择了一个与传统观念不同的职业道路,追求自己梦想和事业做法都应该被鼓励而不是被限制,只有这样社会才能够越来越进步。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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