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为网约车司机未将车开到跟前,父女二人竟赖在车上长达45小时,连小解也在车上,结局大快人心!

法之泊海 2024-04-09 23:25:55

浙江杭州余杭区,父女二人因为和网约车司机未到指定地点接自己,竟然赖在车上长达45小时,连吃喝拉撒也全在车上,司机无奈报警,民警最后是如何处理的呢?

【事实经过】

王大姐是一位网约车司机,开网约车多年遇到过形形色色的人,却没有想到还会遇到更加奇葩和不可理喻的人。这一天杭州下着漂泊大雨,王大姐接到一个9元钱的订单后,便立刻赶去接乘客。

可由于乘客下单地址的原因,王大姐的车开不进去,她便把车停在出发地附近的路边,并打电话向乘客说明了情况,王大姐还隔着绿化带给他们丢了一把伞。

王大姐觉得自己的这些举动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谁知令她万万没想到,此事却引起了乘客的极大不满。乘客是一对父女,还没上车就开始各种抱怨,各种揶揄王大姐就是闲麻烦故意不把车开进去,本来就在下雨,还要他们走出来找车,没有一点服务意识等等。

对于这些话,王大姐也没有理会,谁知到这对父女竟然越说越来劲,越说越激动,说到后面,甚至开始对王大姐进行辱骂起来,越骂越难听。所幸这时车开出来也不太远,王大姐一狠心取消了订单,并把车开回了原地。

再次令王大姐大吃一惊的是,就是自己这一不算过分的举动,大大激发了父女二人的愤怒,父女俩仍然是咄咄逼人一点也不肯退让,并表示不论如何都不会下车。还坚决要求王大姐把他们送到目的地,不然就要十倍赔偿他们的损失。

有什么损失呢?女儿是这么算的,打车九块钱,但因为我和家人在大雨中等车,现在还要在雨中离开,起码要淋半小时的雨,他们需要走到一个避雨的地方,然后买一杯咖啡暖暖身子,然后再买一点感冒药……这样一算,九十块,十倍的赔偿不算过分!

王大姐看到这样的父女二人,当然不可能赔偿,三人在原地僵持了几个小时后,王大姐无奈只能选择报警。毕竟他还要指望这辆车养活一家老小,实在没有精力跟对方扯皮。本以为见到民警后对方会有所收敛,可没想到他们丝毫不把民警放在眼里。

面对民警二人也是耍起了无赖,继续要求王大姐赔偿他们十倍车费。由于双方并没有发生肢体冲突,民警也只能在一旁劝说,希望双方能好好协商解决。

眼见着调解未果,王大姐也还要赶回家去为家人做饭,只能拉着这父女俩回到了小区,父女二人坚持不下车,王大姐把车充上电后,便自顾离开了,心想这父女二人还能再车上待一夜吗?

到了第二天,等王大姐再次来到车前,父女二人不仅没有离开,竟然在车上小解,虽然女儿想用香水遮掩住尿骚味,但是王大姐还是远远地闻到了难闻的气味。双方再次协商未果后,王大姐只能再次报警。

【法律评价】

对于本案三人的上述行为,从法律的角度应该如何评价?

一、王大姐作为网约车司机,能够拒绝承载该父女二人?

《民法典》第810条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当乘客发起订单,网约车司机接单的情况下,双方即已经达成了一份运输合同,应该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故在一般情况下,王大姐是不可以随便拒载乘客的。但本案中,父女二人的行为已经让王大姐感到自身的安全及行程都受到了极大影响,此时其想要取消行程,并将父女二人送回原地,并无明显不当之处。

如果父女二人对于王大姐的行为不满意,可以通过平台举报或者向有关部门反映,而不是赖在车上拒不下车。

二、父女二人拒不下车,并在车上小解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父女二人拒不下车,并在车上小解的行为已经符合寻衅滋事的有关规定,父女二人最终也被民警强行拖拽下车,并且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对此,您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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